LAW 板


LINE

看板 LAW  RSS
原文恕删 以下个人意见,大家讨论 --------------------- 壹、解除契约,返还价金法 一、发存证信函,请求卖方子女应依买卖契约履行建物所有权之移转登记, 并声明请於相当时间办理,否则依法解除契约,请求返还买卖价金。 二、若对方不理,则提民事诉讼,先位诉讼请求被告履行建物所有权移转登记, 备位诉讼主张因被告不依买卖契约履行移转所有权义务,并因已为催告, 故被告因债务不履行而主张解除契约,被告应返还买卖价金。 (按被告主张消灭时效,仅为抗辩权之行使,不当然免除依买卖契约应 负移转所有权之义务,故仍属债务不履行) 三、原PO房屋经装潢整修,价值提高,亦得依民法第259条第1项第5款一并请求。 惟上开方法有其极限: 1、被告如果没钱,这方法就变的不好用。 2、原PO如果是优先希望取得房屋所有权,而非损赔,这方法也行不通。 另,幸运的话, 如果该建物系未办理保存登记之建物者,原PO就可以主张时效取得, 如此就能维持现状,且取得房屋所有权,此部分其他版友已详细说明, 不赘述。 贰、以请求相当租金方式迫使对方履行(此方法仅为构想,未成熟,期待强者补充) 一、土地是原PO的,但房屋所有权仍为对方的,所以对方未经同意占用土地, 依不当得利请求相当租金之利益。(以此迫使对方尽速办理移转登记) 二、对方可能反驳原PO也住在房屋内使用,所以可以抵销云云, 但原PO系基於双方买卖契约,对方交付房屋之原因而占有, 故原PO应属有法律上之原因而取得利益,故对方无从抵销,其主张无理由。 三、对方也可能主张,房屋跟土地原本都是伊所有,在买卖时,原PO已知 系争房屋占用於系争土地上,而原PO为买受人知此情况,又同意买受, 显亦同意系争房屋得占用系争土地云云,若是这种情形,就比较棘手, 原PO可能要主张依买卖契约真意,双方仅就买卖系争房屋土地之意思表示 达成一致,若对方主张原PO於买受时已同意其房屋得占用系争土地, 应由对方负举证责任。 以上是粗浅看法,欢迎大家,补充或挑错 --



※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122.116.246.23
1F:推 depravity:那卖方得仔细算加记装潢折旧後用20年前价买回划不划算XD 03/22 18:32
2F:→ depravity:划算就当天上掉下来礼物收下了 03/22 18:33
3F:→ Eventis:55年台上1188判例:"民法第二百六十条规定解除权之行使,不 03/22 23:23
4F:→ Eventis:妨碍损害赔偿之请求。据此规定,债权人解除契约时,得并行 03/22 23:24
5F:→ Eventis:请求损害赔偿,惟其请求损害赔偿,并非另因契约解除所生之 03/22 23:24
6F:→ Eventis:新赔偿请求权,乃使因债务不履行(给付不能或给付迟延)所 03/22 23:24
7F:→ Eventis:生之旧赔偿请求权,不因解除失其存在,仍得请求而已,故其 03/22 23:25
8F:→ Eventis:赔偿范围,应依一般损害赔偿之法则,即民法第二百十六条定 03/22 23:25
9F:→ Eventis:之,其损害赔偿请求权,自债务不履行时起即可行使,其消灭 03/22 23:25
10F:→ Eventis:时效,亦自该请求权可行使时起算。" 03/22 23:26
11F:→ Eventis:此外,在损害赔偿之请求为原权利的变形时,亦值注意的是如孙 03/22 23:50
12F:→ Eventis:森焱老师所言,"属於原债权之继续,...,从而其消灭时效,仍应 03/22 23:53
13F:→ Eventis:依原债权之性质定之."(氏着,债总(下),pp.516).不过此部份 03/22 23:55
14F:→ Eventis:权作补充,於本案应无适用. 03/22 23:55
※ 编辑: CCtonG 来自: 122.116.246.23 (03/23 16:15)
15F:→ Eventis:至若解约的部分,台湾高等法院暨所属法院 91 年法律座谈会 03/23 19:24
16F:→ Eventis:民事类提案 第4号,研讨结果反於审查意见,认时效抗辩仍得对 03/23 19:27
17F:→ Eventis:抗解除之主张. 03/23 19:28
18F:→ Eventis:未办建物第一次登记之情形若为违建,因时效取得依文义仅取 03/23 19:30
19F:→ Eventis:得登记请求权,对是否已预时效完成取得物权,仍非确论. 03/23 19:32
20F:→ Eventis:毕竟如果采经登记始发生原始取得物权的效果,既不许起造人 03/24 03:04
21F:→ Eventis:登记,当然亦无准许占有人为时效取得登记之理. 03/24 03:05







like.gif 您可能会有兴趣的文章
icon.png[问题/行为] 猫晚上进房间会不会有憋尿问题
icon.pngRe: [闲聊] 选了错误的女孩成为魔法少女 XDDDDDDDDDD
icon.png[正妹] 瑞典 一张
icon.png[心得] EMS高领长版毛衣.墨小楼MC1002
icon.png[分享] 丹龙隔热纸GE55+33+22
icon.png[问题] 清洗洗衣机
icon.png[寻物] 窗台下的空间
icon.png[闲聊] 双极の女神1 木魔爵
icon.png[售车] 新竹 1997 march 1297cc 白色 四门
icon.png[讨论] 能从照片感受到摄影者心情吗
icon.png[狂贺] 贺贺贺贺 贺!岛村卯月!总选举NO.1
icon.png[难过] 羡慕白皮肤的女生
icon.png阅读文章
icon.png[黑特]
icon.png[问题] SBK S1安装於安全帽位置
icon.png[分享] 旧woo100绝版开箱!!
icon.pngRe: [无言] 关於小包卫生纸
icon.png[开箱] E5-2683V3 RX480Strix 快睿C1 简单测试
icon.png[心得] 苍の海贼龙 地狱 执行者16PT
icon.png[售车] 1999年Virage iO 1.8EXi
icon.png[心得] 挑战33 LV10 狮子座pt solo
icon.png[闲聊] 手把手教你不被桶之新手主购教学
icon.png[分享] Civic Type R 量产版官方照无预警流出
icon.png[售车] Golf 4 2.0 银色 自排
icon.png[出售] Graco提篮汽座(有底座)2000元诚可议
icon.png[问题] 请问补牙材质掉了还能再补吗?(台中半年内
icon.png[问题] 44th 单曲 生写竟然都给重复的啊啊!
icon.png[心得] 华南红卡/icash 核卡
icon.png[问题] 拔牙矫正这样正常吗
icon.png[赠送] 老莫高业 初业 102年版
icon.png[情报] 三大行动支付 本季掀战火
icon.png[宝宝] 博客来Amos水蜡笔5/1特价五折
icon.pngRe: [心得] 新鲜人一些面试分享
icon.png[心得] 苍の海贼龙 地狱 麒麟25PT
icon.pngRe: [闲聊] (君の名は。雷慎入) 君名二创漫画翻译
icon.pngRe: [闲聊] OGN中场影片:失踪人口局 (英文字幕)
icon.png[问题] 台湾大哥大4G讯号差
icon.png[出售] [全国]全新千寻侘草LED灯, 水草

请输入看板名称,例如:Boy-Girl站内搜寻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