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Okawa (ZARD Forever you)
看板LAW
标题Re: [问题] 自行逮捕口头生命威胁现行犯疑问
时间Tue Mar 2 23:13:15 2010
※ 引述《naxxx (BLACK★STAR:> )》之铭言:
: ※ 引述《Okawa (ZARD Forever you)》之铭言:
: : 1.被恐吓之後,叫对方不准走,拿起手机报警。
: 有个问题
: 如果打电话叫警察时 电话中警察一定会问你发生什麽事情
: 那你跟警察讲是"遭到口头恐吓"
: 这种情况下你觉得台湾的警方会接受你的说辞跑来帮忙吗?
: 不来的可能性是不是非常大?
你要把他抓去警局也是可以啦,细节请比照2-2和3办理。
: : 2-1.如果对方尝试攻击你,则行使正当防卫,然後拘束他行动自由。
: : 2-2.如果对方想走,则拘束他行动自由。
: : 3.用来拘束他行动自由的方法,不可造成过度伤害。
: : 别忘了他只是恐吓而已,没道理让你打成猪头。
: : 4.抓到不等於证据充足,你就算先揍他一拳再扭送警局,
: : 他也不会因此而乖乖认罪,这个用膝盖想就知道。何况,
: : 如果他是因为怕被你揍才认罪,那你和恐吓犯又有什麽差别?
: : 5.没有人说,路人抓小偷就可以揍他,重点在抓而不是揍,这要搞清楚。
: : 民众若是因为恨小偷而偷揍他,一方面是通常证据不足,
: 可是抓有一定基础力量跟速度的小偷如果不能让他受伤 停止逃跑 要怎麽抓....
用手抓。
: 也不是恨小偷才去偷揍 而是不做出一定程度正确的攻击根本抓不到
追得上就抓得到。
: 除非这小偷佛心来着或是本来就想去吃牢犯
: 不然你只是抱住对方或是抓住对方
: 对上的可能是强数倍的凶器反击....
这时就可以实况猛甲啦,正当防卫喔耶~
: 或是小偷在狗急跳墙下的人类比正常强几倍的反应动作
同上。
: 有些情况要用到不小的暴力才可能民众或受害者才可能真的逮捕这类现行犯
: (但是当然不是去因恨而恶意攻击罪犯 而是不这样根本抓不到)
那就不要抓,别忘了他只是个小偷,没道理让你打得头破血流。
逮捕现行犯固然可以使用强制力,但不得逾越必要程度。
这里不免会涉及法益衡平的考量。
不然,公然侮辱罪的现行犯要逃跑,我也揍他一顿再扭送警局,如何?
: : 另方面是大家也不忍心苛责『见义勇为』的民众,
: : 所以小偷被揍了也没人管,但这不代表民众的作法是对的。
: : 6.现实中总有许多无奈,不要去期待正义无敌,那只会让自己活得更累。
: : 有时候这些『无奈』也保护了你,只是你自己没发现而已。
: : 对於那些很难留下显着犯罪痕迹的犯罪类型,本来就难以认定现行犯,
: : 如果人人都『勇於逮捕』,被衰到的无辜者一定也会增加。
: : 等哪天你被人误认为恐吓犯,打一顿扭送警局时,你才会懂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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