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eunacat (我是猫还没有名字)
看板LAW
标题Re: [讨论] 肉刑的可能性
时间Wed Feb 17 12:54:48 2010
※ 引述《meblessme (123)》之铭言:
: 都说死刑不好
: 仔细想 的确也没错
: 毕竟死刑 最多只是死而已
: 真正的人渣 死还便宜他了
: 可是那肉刑呢
: 虽然很惨忍
: 但是效率还不错
相信这样的文必定会受到批驳 那这次我就依照那种浸猪笼的乡民心态来援助罗
若是从"死刑犯"的"必定" "罪大恶极"看来就能导出肉刑的结论
那我们不如先回复瓜蔓抄 反正犯罪的人都罪大恶极 为了避免挂一漏万 刑事诉讼法乾脆
也废除好了 你没问题怎麽会被告呢??
以及明朝(好啦 甚至更久以前的管他甚麽朝)那种在死刑肉刑之外 诛杀三族 九族十族
没被诛杀掉的男性发布充军当军奴
女性送入官府为奴 或卖(充实国库)到妓院当妓女....之类的乾脆也规定到刑法
里面去.别忘了满清十大酷刑也要配套.
这样又可以收教化之效 让国人都知道犯罪的後果 一定很有预防的效力
而且也可以抚慰受害者 受害者的家属朋友 以及关你屁事的乡民.真棒
而且罪犯都很可恶 也要配套的规定私刑 这样正义可以在民众之间直接得到伸张 更好.
至於甚麽民主人士人权人士还有自认为懂的法学家 还有学过法律的人如果敢多放一个...
热水 很简单 给他们安一条诽谤(对象是政府 反正法律也是政府发的)罪
就可以用上面的方法轻易解决.
: 最重要的是
: 现代医学远比过去发达
: 不管是整形 还是人造器官都很发达
: 要讲可恢复性
: 甚至比长时间的冤狱还来的容易
: 外表可以整回来 但时间却回不来
: 如果肉刑冤狱 可以免费整回来加上冤狱赔偿
: 可不可行呢
: 当然该隔离刑的还是要有隔离刑
: 而减少暴力的部份呢
: 就用机器代替执行
: 并且不要公开就好
冤狱赔偿?何必呢 你没问题谁要告你啊? 政府都不会说谎话的耶
罪犯这麽可恶受害人这麽可怜 怎麽可以给罪犯有甚麽机会 又麻烦又耗时耗力
学甚麽洋鬼子人权 防御权 武器平等那种教科书上的梦话?
罪犯这麽可恶怎麽可以有人权!!
你看受害者的人权谁来顾?! 所以只要是罪犯 不管多小的罪 严惩就对了
不是有人说过不以恶小而为之? 现在犯小恶 以後就有机会犯大恶 等到时候铸成大错就
来不及了.
所以要预防 必须防范未然 当一个人有可能犯罪时 就也要按照第一段的方法
来处置 这样才能收防范未然的效果.
问我说怎麽判定一个人的犯罪可能 那很简单啊 规定到刑法里面去 只要政府
或者是由乡民认定就好啦 政府不会说谎话 乡民都有30公分怎麽会有错?
反正不要公开就好.
-------------以上是按照原PO理路的假设+加强------------------
用刑法还是犯罪学等等的理论太抽象 而且还会被笑理论派 装人权斗士...
那不如用分隔线上面那套固有优良传统文化产物来实践 更具体 一看就懂 而且也很传统
都有祖宗家法 还有甚麽更好的?
反正过年嘛 轻松讲也没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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疾きこと风の如く
静かなること林の如く
掠めてこと火の如く
动かざること山の如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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