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ak0204995 (ENERGY)
看板LAW
标题[问题] 请问关於污辱和诽谤
时间Sat Jan 9 16:07:54 2010
这是在PT板上所发生的事情
A君 PO文寻找工读生
B君 对於A君找工读生,另有批评另PO一篇心得出来
C君 推文者
D君 推文者
B 认为 A 徵工读生另有别的用意,B在没查证的情况下,
PO文说 A 徵工读生另有用意,下面就一堆推文开始指责 A
但 A 看到此文章,认为有侮辱和诽谤
将对於推文者提告,其中有位乡民推文内容是
" 这种人应该XXXX "
那请问这样会构成侮辱和诽谤吗??
\ ( __ __ ) /请板上各位大大帮忙
以下是 A 所言
请问你前天在推文po这句话时你有查证清楚事实是怎样了吗??
你这样发言对我的名誉真的很受损,我以後要怎麽找工读生?
我工作怎麽办??
你这样有可能已经构成刑法309条公然侮辱罪~~我已经将文章都复制
星期一将印下来带着前往台南地检署把上面对我有所侮辱跟诽谤的一律提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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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61.61.218.80
※ 编辑: ak0204995 来自: 61.61.218.80 (01/09 16:09)
1F:→ okajo:你这篇文章完全没提到重点事实 无解... 01/10 00:01
2F:→ ak0204995:请问楼上是指??不太懂你的意思?? 01/10 00:12
3F:→ snowtoya:事实真假不知道、到底推啥说啥没写清处,该写的全没写@@ 01/12 00:08
4F:→ snowtoya: 楚 01/12 00:10
5F:→ ak0204995:A是说B没经过查证就PO文说他用徵工读生名义,额外还亏妹 01/12 01:44
6F:→ ak0204995:其中一位推文者C,推文说 " 这种人应该XXXX " 01/12 01:47
7F:→ ak0204995:XXXX <---是英文字母X 乘与四个 01/12 01:47
8F:→ ak0204995:麻烦O大和S大帮忙,如果还有哪有问题,请告知,感谢 01/12 01: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