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hoboks (hoboks)
看板LAW
标题Re: [请益] 此问题与自醉行为有关吗?
时间Sat Oct 24 19:23:08 2009
这题目可以把甲的行为 依照时间序列 分成两个行为来讨论
第一时间点:喝酒行为
第二时间点:对月射击
如果你觉得第二时间点的行为无故意过失
那当然就不用论第一个时间点
任何人在这种情况之下都无法避免杀人法益的侵害 无力阻止犯罪结果
当然无构成犯罪
不过对月射击 很难说无任何的故意过失
这点假设你必须还要再说明
用客观归责理论 射击的动作已制造法不容许的风险 风险实现 且也在构成要件效力范围
射击与死亡是有相当因果关系的
甲应注意能注意而不注意 且有预见可能性
至少要送他个过失才行
连过失都没有 考试要掰啥呢?
※ 引述《p110463 (逍遥子)》之铭言:
: 不好意思喔 我才接触刑法不久 所以有些观念可能问题很大
: 还请前辈们不吝指教
: 我最近所接触到的题目如下:
: 甲夜宿山庄,一时兴起,故意或过失饮酒大醉,突发奇想,对月射击,不幸打中深夜
: 回家的原住民。
: 此书的分析是
: (1)由於甲饮酒之初,系出於故意或过失,却在饮酒大醉的麻醉状况下,实现
: 构成要件的不法行为,有可能因为无责任能力,导致不处罚的後果。
: 这种行为与原因自由行为不同,因为甲深信地点在深山,时间在深夜,没有发生
: 法益倾害的可能。
: (2)甲对於会发生法益侵害的结果,没有故意也没有预见的可能,由於甲在饮酒之前
: ,并无蓄意伤人,也无意见竟会伤人,所以在没有故意或过失的情形下,出现原
: 住民死亡的结果,属於故意或过失的麻醉状态下不法行为。
: (3)这种情形依照罪刑法定主义原则,我国刑法是无法掌握并加以处罚。但依照德国
: 刑法332条a的规定,甲在此状况可以被科处五年以下的有期徒刑。
: 那小的在此有疑惑如下:
: (1)按刑法第12条规定,行为非出於故意或过失者,不罚。
: 虽然此题想表明自醉行为的问题
: 但如同上述(2)所解释甲对於会发生法益侵害的结果,
: 没有故意也没有预见的可能,
: 由於甲在饮酒之前,并无蓄意伤人,也无意竟会伤人。
: 且引箭射月跟有无酒醉与不幸射伤原住民似乎没有绝对关系。
: 就连清醒时引箭射月似乎也难预料到在此时间跟地点会有人经过,
: 为何酒醉引月射箭就会有自醉行为的後续问题?
: 故, 小的认为直接引用刑法第12条的规定,不罚。
: 以上是我个人的看法 还请指教。
--
※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59.124.21.238
1F:→ p110463:H大 原住民是受害者 不是行为人 请查造 10/24 19:26
2F:→ hoboks:拍谢 我改一下 10/24 21:45
※ 编辑: hoboks 来自: 123.193.12.81 (10/24 21:47)
3F:→ wjck00383:我较觉得对月射击是否即可预见回家的原住民,还有疑义。 10/26 02:11
4F:→ Eventis:我觉得要论到故意比较难,但射击本身就是一个危险的举动,子 10/26 02:54
5F:→ Eventis:弹的终点为物就毁损,终点为人则是伤害或致死,对於危险的掌 10/26 02:54
6F:→ Eventis:控者而言,毋宁需要其以高度的注意义务加以控制危险之外放. 10/26 02:55
7F:→ Eventis:对於击中物或击中人的危险发生有预见可能(谁说你一定不会 10/26 02:56
8F:→ Eventis:射偏?),但确信其不发生(对着月亮射难道是会射到嫦娥吗?), 10/26 02:57
9F:→ Eventis:倒未必就一定不能去论他的过失啊@@a 10/26 02:57
10F:→ wjck00383:有无过失,是答题时当然要讨论的。但同样的鸣枪,地点不 10/26 11:13
11F:→ wjck00383:同,应该也会影响到故意过失与否的判断。例如在闹区中对 10/26 11:14
12F:→ wjck00383:空鸣枪与在深山、沙漠中对空鸣枪,法律的判断应该有所不 10/26 11:15
13F:→ wjck00383:同。意即前者可能可论以间接故意,後者有无过失还可再 10/26 11:16
14F:→ wjck00383:多论述一下。 10/26 11:17
15F:→ Eventis:都说是对"空"了,对杀人构成要件去论明知的预见,就算是闹区 10/26 14:26
16F:→ Eventis:也难以这样论述,否则警察每次对空鸣枪示警都未必故意杀人 10/26 14:27
17F:→ Eventis:未遂也实在是颇恐怖.至於过失的论述,则是在处理14条文意中 10/26 14:28
18F:→ Eventis:的"注意"所生之注意义务,就规范的角度,要求掌握危险源之人 10/26 14:28
19F:→ Eventis:将危险释出时需有更高的注意义务自非属过苛,而至於个案中 10/26 14:29
20F:→ Eventis:是否该当,仍得就个案之情况加以斟酌. 10/26 14:29
21F:→ Eventis:而就故意来说,当事人的行为无论怎麽评价也很难去论证其故 10/26 14:45
22F:→ Eventis:意为法敌对行为之杀人意识,都想不出能论故意既遂的情况. 10/26 14:50
23F:→ wjck00383:月亮刚升起时确有可能在地平线,........(逃) 10/26 20:37
24F:→ Eventis:这........好像也对.....(默)...... 10/27 00: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