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enterpirse (小嘉)
看板LAW
标题Re: [问题] 下列行为都违法吗?
时间Fri Oct 9 10:16:30 2009
※ 引述《bota (llll)》之铭言:
: (1) 将补习班的笔记, 上网拍卖
: (2) 将补习班的笔记大量"复印", 上网拍卖
: (3) 整理教科书的重点, 上网拍卖
: 请问一下, 上面三个行为是不是都违法?
不全然违法
台湾的学生习惯抄笔记,因此抄是一种重制行为 ,卖是一种散布行为
如果你的笔记是来自於抄;那麽第二点就触法了。
不过
没人规定笔记一定要用抄的,如果是自己的见解,那根本是自己的创作
你要卖多少都是你的自由。
另外
整理教科书重点
要看整理重点的引用比例来看有没有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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