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luccifer (天长地久有时尽)
看板LAW
标题Re: [问题] 楼下骑楼被出租给摊贩,三更半夜仍喧闹 …
时间Mon Sep 14 14:49:35 2009
※ 引述《JanChang (Jan)》之铭言:
: 如题,上周五开始,一楼的屋主将他店面前的骑楼「出租」给一个麻辣串摊贩。
: 我们一家刚好住在二楼,而且主卧房也刚好在骑楼正上方。自从摊贩开始经营後
: 一到晚上下面就喧哗不已,谈话声和音乐声可以说是肆无忌惮地大声,而且一直
: 持续到半夜一、两点甚至更晚毫无收敛迹象,可以想像的是我们睡在正上方完全
: 不得安宁。我小孩才是个不足五个月的小婴孩,原本都和我们一起睡,现在被楼
: 下这样一搞,晚上都很难入睡,而且睡的很浅且容易哭闹。我们大人的睡眠品质
: 当然亦受到影响,但是我们最担心的还是小孩子身心健康因之被摧残的问题。
: 我想请问有关法律的问题,首先是据我所知骑楼是公共用地,一楼屋主可以擅自
: 「出租」骑楼吗?更遑论同栋楼其余住户未知也未同意此事。第二点是楼下摊贩
: (可能还有客人)不断大声喧哗及放音乐至深夜十二点後,可否有相关法律禁止
: 约束,或是可请警方处理?此外,有一个我个人比较忧虑的状况是因为我们是个
: 年轻父母与小婴儿组成的小家庭,如果被一楼屋主或摊贩业者得知我们对他们采
: 取检举或诉讼等行动,可能会对我们不利(譬如一些暴力行为)而我们也无力阻
: 挡。所以请问是否可能以匿名方式透过法律途径解决问题?非常谢谢各位解答!
有关骑楼可否出租使用部分:
按道路交通管理处法条例第八十二条第一项第十款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者,除责令行为人即时停止并消除障碍外,处行为人或其
雇主新台币一千二百元以上二千四百元以下罚锾:十、未经许可在道路摆设摊位。
是否得在骑楼设摊自应先经过许可.....
至於制造噪音部分,行政法上散见在各种不同的法规...
例如社会秩序维护法第72条第3款规定:有左列各款行为之一者,处新台币六千
元以下罚锾:三、制造噪音或深夜喧哗,妨害公众安宁者。
噪音管制法全部在规定有关噪音之事项,亦可自行参照.....
制造噪音,在民事上亦可依据民法第184条,195条等侵权行为规定请求损害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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