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panda101 (波波)
看板LAW
标题Re: [问题] 该怎麽提「共同诉讼」?
时间Tue Jul 21 23:07:09 2009
※ 引述《bedevil (130%的幸福)》之铭言:
: 最近有件消费纠纷,我找了十个受害者打算提共同诉讼,
: 有几个问题想要请教各位先进:
: 1.我想要知道共同诉讼是依据民事诉讼法53条的哪一款,
: 抑或是适用其他法令?
第2款
: 2.若未来是我要出庭,其他人是否要写委任状给我?
: 3.每个人都要单独写一份诉状吗?或者只要写一份,各别陈述即可?
写一份即可 原告栏分别列 写很多份就会分到不同承办法官去 也就不叫共同诉讼了
另外 要由一个人单独出庭 两种方式
(1)委任你当代理人 写委任状 (不过非律师要经审判长同意)
(2)递起诉状的时候 同时递一份选定当事人状(41条)
其他人选定你作为当事人代表他们 其他人就脱离诉讼
: 4.递出诉状时是否须检附身分证影本?
不必
: 感谢您的回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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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14.45.175.99
※ 编辑: panda101 来自: 114.45.175.99 (07/21 23:09)
1F:推 bedevil:谢谢您的回覆~ 感恩~~ 07/22 19: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