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liam185 (li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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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问题] 请教我的指导教授是否违反大学法与教育基本法?
时间Sun Jul 19 02:10:57 2009
我目前为硕士班学生已经确定延毕了。
我应适用大学法因其第二条:本法所称大学,指依本法设立并授予学士以上
学位之高等教育机构。
今天我的指导教授对我做了以下的事情(以下指导教授都简称他):
1.我屡次请求他指导教学与研究方向,但他觉得我什麽都该会都该自己来,
不进行任何指导与教学也无实务上之配合...有他跟没有是一样的。
是否违反大学法第三十八条:大学为发挥教育、训练、研究、服务之功能,
得与政府机关、事业机关、民间团体、学术研究机构等办理产学合作;
其实施办法,由教育部定之。
2.他觉得我的研究与做出的论文很烂跟垃圾一样,但我也跟他说过我要做什麽也有
定期meeting,最後努力的做出论文,但他连评阅都不愿意。
是否违反教育基本法第十四条:人民享有请求学力监定之权利。
3.他屡次在meeting对我进行谩骂、轻蔑、与羞辱,骂我是猪脑、笨蛋、无能...等,
都是不雅的字眼对我人身攻击,也说我的研究都是垃圾视之为无物,
没他的同意也不能坐下与他meeting,所以每次都站着听他受辱,他说他是老师
爱怎样就怎样。
是否违反教育基本法第三条:
教育之实施,应本有教无类、因材施教之原则,以人文精神及科学方法,
尊重人性价值,致力开发个人潜能,培养群性,协助个人追求自我实现。
以上搞的大家都不能毕业,虽这麽说明有人可能知道我老师与我是谁,
但请低调拜托不要宣扬,我今天也是很无助,想知道以上他是否违反这写法规或是更多,
因我想更换指导教授,需有力原因。
目前我已完成的处理作法:
1.跟他要求换老师...已经失败。
2.已向所长与系主任呈报他的指导状况,想寻求更换指导教授,
但得到他们的答案是他们无权决定,只能协助,最终还是要尊重他的意见,
想必是无法更换。
目前是想写陈请书往上提报,因为系所上已经解决不了了,
想寻求其他相关管道解决与申诉,烦请善心人士提给意见,小弟我将感恩不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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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15.43.30.123
※ 编辑: liam185 来自: 115.43.30.123 (07/19 02:15)
1F:推 depravity:2.有请求监定的权利不表示监定一定要通过阿 @@ 07/19 10:19
2F:推 Extase:我个人建议是你休学啦...斗不赢的, 破绽很多 07/19 11:08
3F:推 Rhadamanthuz:不晓得该不该告诉你 若是理工 想想师大光电所那招... 07/19 12:53
4F:推 Rhadamanthuz:如果待会楼下说这招不行 那就不能用了.... 07/19 12:57
5F:推 rhombohedral:这是玉石俱焚 要三思 07/20 04: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