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knulawta (johnny)
看板LAW
标题Re: [问题] 偷窃被抓的一些问题~急
时间Fri Jul 17 04:34:24 2009
※ 引述《jansusu ()》之铭言:
: 我有一个朋友因为贪心
: 偷偷将商店中的商品掉换内容并多拿了一些
: 在结帐过後很久之後才打电话到家中叫我朋友到现场
: 说要私下和解并所求两万元
: 想请问
: 1.保安人员是现场看到却没有当下阻止反而事後很久才打电话到家中说要和解,
: 是不是代表着他眼睁睁看他人偷窃商品不阻止,然後希望事後所取和解金?
: (他说他在旁边看我朋友做这件事情)
要不要确认一下 是保安隐瞒公司诈欺你朋友 还是真有其事
真有其事的话 保安并无不法
: 2.我在知识家有查到如果店家没有报警处理就是要原谅,如果物品被商家拿回并私下索求
: 和解金就是勒索,但我朋友已将物品拿回了,请问这还构成勒索吗?
不报警不等於原谅 窃盗是公诉罪 店家即使原谅也不得撤销
物品被拿回或是私下和解 须视情况以及赔偿金额而定
a.手段不法的部分 上述是以提出刑事告诉为手段 就确实存在的犯罪行为提出告诉显然
并无不法,因此没有手段不法的问题
b.目的不法而言 寻求损害赔偿固然是正当的目的 但是显不相当的超额赔偿应该认为并无
正当性 所以在目的不法这个层次其实就足以成就 进而足以该当胁迫行为
c.关联不法而言 店家提出刑事告诉之理由 是基於对方不愿配合个人不合理的获利动
机那麽手段和目的间也应该会认为是存在关联不法 也足以认定为胁迫行为
小结:若和解金额过大 你朋友可以依民法92条撤销其意思表示 要求返还和解金额
至於刑事方面 实务上认为如果是合理的金额 那麽目的自然合法 而关联亦属合法
的行为 即非刑法所言的不法之利益 不会构成恐吓取财 反之则否
: 3.如果这件事闹大了,我朋友会有罪吗?
窃盗是公诉罪 即使店家不追究 检警若知情会查办
: 4.钱给了什麽证明也没拿到(连和解书也没有,只是他单方面收起来),甚至发票也被拿走了届时会不会又有什麽问题?
: 我知道我朋友有错在先,不报警也满善良的,但这家知名连锁店所要求的金额真的很多,
: 而且要求我朋友隔天就必须拿出两万,想麻烦了解这方面法律的人帮个忙,拜托,
: 真的很急,谢谢
一般都会开立发票 不然也会写收据 回去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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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61.57.121.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