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wjck00383 (wgk)
看板LAW
标题Re: [问题] 夫妻财产制的问题
时间Mon May 18 19:17:37 2009
※ 引述《DROT (☠D桃快枪叔☠)》之铭言:
: 关於现行民法的夫妻财产制有些问题
: 想请教板上专家
: 1.法定财产制我看某些部落格写说
: 夫债妻不用还~但是後面又说因为法定财产制的关系
: 法定财产制关系消灭(如离婚~清算等)~就会产生剩余财产分配的事情
: 假设妻婚後财产比夫多~分配时
: 还得平均分配给夫(在有欠债的状况下~给夫的剩余财产~债权人不也是可以要到钱?)
应是差额平均分配。
: 而且债权人还可以代位要求行使剩余财产分配请求权
: 这样还不是等於妻要帮夫还钱吗??<===这样对吗?
婚後财产是夫妻共同努力所得,剩多的一方非因一方的努力剩多,也要考虑对方协力经
营婚姻的努力,所以法律上才有剩余分配的制度。
债权人确可依1011条声请改用分别财产制。惟本条曾历经死灭与再生的过程,2002年
6月28日後因1030之一第三项将剩余财产分配请求权定位成一生专属权。因此不能被代
位行使,但在96年5月23日修法总统公布後,剩余财产分配请求权已非一生专属权,
1011又恢复生命力了。
: 2.法定财产制下~他人的赠与~算是婚後财产吗?
婚後赠与算,惟系不计入分配的婚後财产。
: 3.分别财产制是否就完全没有剩余财产分配的问题?
没有
: 谢谢!
能结婚就是种幸福。别忘了我国还有一些人,一些伴侣是被禁止结婚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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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140.119.135.21
1F:→ DROT:感谢~~我漏了一项再请教~如果是因继承取得的财产是否也如2.说 05/18 19:49
2F:→ DROT:的~不计入分配的婚後财产? 05/18 19:49
先不从条文上来看。而从法理上思考,先生的爸爸死亡是否是夫妻共同协力奋斗与努力
後产生的结果?这样可以体会法律条文背後的道理吗?
※ 编辑: wjck00383 来自: 140.119.135.21 (05/18 21:04)
3F:→ lighthouse:1030-1条1项 继承财产不计入分配 05/18 21:08
4F:→ wjck00383:条文背後有深层意义的。发问者可思考一下才能充分理解之 05/18 21:11
5F:→ Eventis:其实这也可以一并理解为什麽第2项要赋予法院减少或免除(其 05/18 21:40
6F:→ Eventis:中的调整应解为只能减少,使最高得请求的数额为差额半数) 05/18 21:42
7F:→ wjck00383:第二项我倒还没遇过减免实例,E大可否说明一下呢? 05/18 21:48
8F:→ Eventis:郭伯伯也没有提,只说就因为属於共同奋斗努力,家事劳动等, 05/19 02:12
9F:→ Eventis:基於同样的理由如果对方没有贡献,好吃懒做游手好闲,就可以 05/19 02:13
10F:→ Eventis:提出这项要求Orz 05/19 02:13
11F:→ wjck00383:跟林伯伯提的游手好闲、好吃懒做一样。 05/19 02:23
12F:→ wjck00383:实务上如有适用二项之例,我会好奇是发生什麽事情。 05/19 02: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