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he132 (she132)
看板LAW
标题[问题] 关於无名小站的音乐与YOUTUBE
时间Thu Apr 16 06:48:29 2009
各位法律专家们好,我因为最近开始使用无名的关系,想了解一下这方面的法律问题,
以免不小心触法
我在知识加跟这边都爬了一下文,感觉还是没有头绪,因为状况都不太一样@@
我想问的问题是:
如果我在某个音乐论坛上,找到由网友制作某首流行歌的钢琴谱,再用软体转换成MP3档
,就是一个MP3的档案,播放出来的内容是钢琴声,然後再把它放到无名网志当背景音乐,
请问这样是否违反着作权法或是其他法律呢?
第2个问题是:如果我在某篇网志里,输入由YOUTUBE提供的嵌入语法,内容是外国歌手的MV
也就是当别人点进那篇网志时,会看到网页上,出现一个有YOUTUBE标志的筐筐,上面有
播放按钮,点了之後就会开始放那MV.
这样是否触犯法律呢?
关於第2个问题我在奇摩知识爬文看到的回答是播放影片右下角会出现YOUTUBE字样,说这是
标准饮用智慧财产的格式... 不过这篇没被选为最佳回答就是了..
总之我所提2个问题,是否有触法的嫌疑呢? 还有目前台湾在触犯着作权法方面似乎是
"公诉罪"? 是属於"刑法"的范围?
假设我所提的问题,不幸闹上法院的话,以台湾而言,判刑机率多高?有没有类似的判例呢?
有可能跟商家认错赔偿之後而判无罪吗?
最後小问一下,如果是缓刑,或易科罚金,是否构成一般人口中的"前科"呢?
文章有点长感谢各位耐心看完,小弟先谢过了
也麻烦各位高手们耐心回答指教了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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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118.161.215.213
1F:推 Eventis:"曲"有着作权,一首歌的着作权很多,词,曲,编曲,表演. 04/16 09:44
2F:→ Eventis:任何一个部份的利用....咳.... 04/16 09:45
3F:→ Eventis:Youtube如果那上面的东西是合法的,那当然就只是引用. 04/16 09:45
4F:→ Eventis:但如果是不法的,这个部份我也没办法回答你Orz 04/16 09:46
5F:→ Eventis:着作权侵权大部份的情况是告诉乃论,在一般的情况下, 04/16 09:47
6F:→ Eventis:你愿意拿钱出来跟权利人和解让权利人撤告. 04/16 09:47
7F:→ Eventis:就不会有後面刑事追诉的问题. 04/16 09:47
8F:→ she132:恩 谢谢你的回答 04/17 0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