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CatCheshire (爱玛北鼻)
看板LAW
标题[请益] 有关"消费券"的问题,想请教各位,先谢谢解惑
时间Tue Apr 14 17:41:14 2009
各位大家好,在下有个非常冗长的故事以及问题想要请教大家,希望大家可以帮个忙
,替我解惑一下。
事情开端是这样的:
在下是大学生,在台中念书,不过户籍地是在台北,所以在消费券第一阶段发放时,
学校还没有放假,於是我想说等到第二阶段再领取。
时间到了第二阶段的领取时间,我趁着寒假假期前往当地户籍地的邮局去领我的消费
券。当我跟柜台办理人员说我要领消费券,也拿出身分证以及印章给办理人员时,他看着
手中的发放册,转头过来跟我说:「你的消费券已经被你家人领走罗。」
当下我有很大的疑问,不过我跟办理人员说我家人没有帮我领。
办理人员就直接把发放册拿给我看,在我姓名隔壁的格子的确是盖上了我家人的印章
,我第一时间就打电话给我家人向他确认这件事情,但是我家人并没有领到我的消费券。
我就跟办理人员说,我家人回覆我的答案是没有帮我领取的。
然後,办理人员跟我说叫我先填一张"申覆书",直接送公文去市公所让他查,我也填
好了所有资料,办理人员跟我说要等一段时间。
因为在台北时间有限,所以我又回到台中等消息。最後市公所的审核结果发下来了,
审查结果是"不予发放"。
我感到非常困惑,因为我并没有托我家人帮我领取消费券,而且也没有拿委托书、身
分证以及印章给我家人,理当来说不应该发放给我家人我的消费券的。但最後的审查结果
是不予发放。
我趁着学校连假时候又回台北一趟,邮局的代办人员就跟我讲说,如果你真的要追究
这件事情的话,现在唯一的办法就是到警察局去报案,请警察局帮我查消费券的去向。
我当下就到警察局,向户籍地的警察局去跟他们说这一件事情。听我说这件事的警察
向我表示说他并不知道该如何处理这件事情,而且还要我搞清楚这整件事情的始末是如何
发生的,但是我就是当事人,我和她说的描述和文章描述的是一样的,他的态度让我觉得
很不受到尊重,这件事就先不讲。
直到现在一直没有时间再回到台北处理这一件事情,到了刚刚下午四点多的时候,市
公所的人员打电话过来给我,他向我表示说,这件事情已经查清楚是发放人员的疏失,他
们会惩处这一名人员,如果我还是依然要领取我那一份消费券的话,他们就会向我家人求
偿那一份消费券。
我听到他这样跟我讲,十分不明白,这到底是甚麽道理?
市公所有权力向我家人求偿吗?
而且当初他们不应该没有确认清楚就发放消费券,现在出了纰漏说可以付我消费券,
但却会向我家人求偿,这分明是......。
想请问各位,我该怎麽处理这样子的事情呢?
请各位帮帮忙,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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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25.230.87.15
1F:→ imimpotence:如果你家人确定未表示要代领 也并未授权让承办人员 04/14 21:11
2F:→ imimpotence:盖章 也确实没有多领一份你的消费券 04/14 21:12
3F:→ imimpotence:那承办人员恐有伪造文书及不当得利之嫌吧 04/14 21:13
4F:→ imimpotence:但因为你的名字的确被盖了章 到时可能就有得吵了 04/14 21:17
5F:→ imimpotence:可能要查一下相关的发放办法 才能知道承办员是否有 04/14 21:18
6F:→ imimpotence:哪部分的疏失 得以证明你的消费券确实是未发给家人 04/14 21:19
7F:→ imimpotence:不过想当初全省溢发了这麽多 政府还是买帐了 04/14 21:20
8F:→ imimpotence:你们只要坚持自己确实尚未领取..我想他们会乖乖吐出来 04/14 21: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