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gary503 (Gary)
看板LAW
标题[问题] 接受减薪或回家吃自己
时间Wed Apr 8 21:22:17 2009
是这样的..
小弟待的是一间不算小的公司
自去年大概11月起开始有无薪休假的措施
也有签定无薪休假的同意书~~
就在这几天~~公司突然又要我们签减薪同意书~~
就是要扣钱~~但还是要去公司上班....
如果不签的话就解除雇用关系...
以下是本同意书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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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是指资方
乙方是指劳方
乙方於甲方任职期间,双方原约定之每月薪资,因受景气等因素之影响,有调整必要,经
双方协商後,乙方同意在甲方不违反劳动基准法之最低工资规定前提下,配合甲方暂时性
减少薪资,并同意订立协议书,条款如下,以资共同遵守履行。
一、实施方式:
薪资减少幅度依甲方每月所公布减少天数为准。
二、实施期间:
1、乙方自九十八年三月一日起至九十八年六月三十日止,配合甲方调降薪资,但有延长
必要时,乙方兹同意甲方得以公告方式延长本协议适用之期间,乙方绝无异议。
2、甲方得於此期间随时终止协议,并与乙方重新协商双方劳动契约或依法进行资遣,此
时,甲方仍应比照劳动基准法、劳工退休金条例规定给付资遣费,但符合退休资格者
,应给付退休金。
3、实施期间甲方营运(例如产能、营爆额及利润等)若恢复正常,甲方应於合理期间内恢
复双方原约定之劳动条件,不得藉故拖延。
三、新制劳工退休金:
甲方应按乙方原领薪资为乙方提缴劳工退休金。
四、权利义务之其它依据:
1、乙方如另於甲方签署无薪休假协议书者,乙方兹特别同意甲方得自行选择适用无薪休
假或减少薪资之月份,乙方绝无异议。
2、甲乙双方原约定之劳动条件,除前述事项及其它另有约定或规定外,其余仍依原约定
之劳动条件,甲方不得无故作任何变更。
五、协议书修订:
本协议书双方同章得以书面随时修订,以上约定事项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同意基於
诚原则另行协商。
六、协议效力:
本协议书之条款如有一部无效者,其它部分仍为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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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谢谢耐心看完的前辈~~
我觉得此政策实为不合理
因此有几个问题想请教各位前辈
1.本同意书内并无明确的注明每月减薪天数,那是否代表天数是无上限的?我有主动要
求要将天数上限定出来,但未获得正面的答覆。
2.本同意书内并无说明若不签此同意书会如何处置,仅在口头说明若不签会终止雇用关
系,这样的话是否有威胁的嫌疑?那我该如何应对?
3.是否还有其它的法律条款可以牵制公司的这个政策,还是说公司这政策并无违反任何
法律的条款呢?
以上,烦请版上的前辈给小弟一点建议,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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