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pf775 (pf7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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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外国人就业期限从三年延长至五年
时间Wed Jun 4 20:54:58 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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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6/04 15:09 KST
外国人就业期限从三年延长至五年
韩联社首尔6月4日电 外国人无需办理中间出国程式就可继续留在国内工作的期限,将从
三年延长至五年。
4日,来自中央政府方面的消息称,国务总理室、劳动部和法务部经协商制定了包含上述
内容的“外国人雇佣许可制度改善案”,计划於今年下半年向国会提交《外国人雇佣法》
修正案。
现行的雇佣法规定,就业期限年满三年的外国人必须回国滞留1个月以上,才能再次来韩
就业。而修正案规定,外国人不用中间出国,可在韩国就业五年。
总理室相关人士表示:“如果废除外国人再就业中间出国制度,中小企业可长期雇佣熟练
的外国工人,不必担心生产受到影响。”
此外,政府为方便企业长期雇佣外国人,决定把现行的一年劳动合同签署期限,延长至三
年以内。(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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