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abiann (abian)
看板KoreaStar
标题[新闻] 赵震雄认了年少误入歧途!公司声明致歉
时间Fri Dec 5 22:34:09 2025
luvkpop记者Lemon
赵震雄认了年少误入歧途!公司发声明致歉,强调与性犯罪无关!
演员赵震雄今(5)早被爆年少作奸犯科,还被送入少年感化院,
即使成年後也恶习难改,事件曝光震撼韩网。
所属社 Saram 娱乐晚上发表正式声明,
坦承赵震雄在未成年时确实有过不当行为,
但强调与「性犯罪」无关,呼吁外界理性看待。
所属社表示:「经与本人确认後,确实在十多岁时犯下错误行为」。
不过也指出,事情发生距今超过 30 年,当时的详细经过已难以完全厘清,
相关法律程序早已结束,「因此能确认的部分有限」。公司也再次强调:
「赵震雄与性暴力相关的指控毫无关联,希望外界不要误解。」
https://images.luvkpop.com/uploads/2025/12/20251205135444907.jpg
此外,有传闻指赵震雄出道後仍有暴力与酒驾等争议。
对此,所属公司回应:「他本人对成年後因判断失误造成的争议,
深感懊悔,也正在深刻反省。对於因他的过往行为受到伤害或失望的所有人,
深表歉意,也向一路支持他的粉丝们致上真诚的道歉」。
https://images.luvkpop.com/uploads/2025/12/20251205135433946.jpg
公司最後也特别解释,赵震雄使用父亲的名字作为艺名,
并非为了掩盖过去,而是「出於自我警惕、希望成为更好的人」。
所属社恳请外界理解,并再次向所有受到困扰的人致歉。
https://luvkpop.com/news/artist/68071/
https://theqoo.net/square/4017527112
https://theqoo.net/square/4017507531
韩评:
1.一句「对不起」这句话就此结束了吗?
2.这太令人震惊了!
3.起鸡皮疙瘩了
4.这家公司也烂透了
5.这就是结局吗…?
6.反正就是抢劫强奸案
7.这到底是怎麽回事?
8.问题是他就是个未成年罪犯!
9.无论真假,我觉得他们都会这样轻描淡写地带过
10.请别道别,直接离开吧
11.这就是声明内容吗?我看到之後,这家公司是不是疯了?
12.我该怎麽办?我真的很喜欢这个人
13.你不应该用你累积的财富来赔偿这场闹剧造成的损失吗?
14.如果不是性侵犯,那就没错吗?这种说法太荒谬了。
15.假装正义凛然,却又抛弃了那样的过去
16.这种被背叛的感觉可不是开玩笑的。
17.说实话,我预料到了这个答案XDDDDD
18.现在就退隐!
19.所以你是罪犯,我不想再见到你~
20.当明星需要多大的自信啊?XDDDDD
--
※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来自: 101.12.128.67 (台湾)
※ 文章网址: https://webptt.com/cn.aspx?n=bbs/KoreaStar/M.1764945257.A.183.html
1F:→ Kidd00: 真恶 156.146.36.114 12/05 22:37
2F:推 cashko: 性侵是其中最伤形象的,所以他一定要极力 36.224.237.225 12/05 22:40
3F:→ cashko: 撇清,但退一步说,就算他没有直接性侵, 36.224.237.225 12/05 22:40
4F:→ cashko: 那其他人性侵时他在干嘛?把风?帮忙抓住 36.224.237.225 12/05 22:40
5F:→ cashko: 女生?这种情况就算没有直接参与也是性犯 36.224.237.225 12/05 22:40
6F:→ cashko: 罪的共犯,无关是没协助才叫无关吧 36.224.237.225 12/05 22:40
7F:→ tallhigh: 他没有否认强盗、偷车其实就很难撇清性 49.158.79.55 12/05 22:48
8F:→ tallhigh: 侵,因为那是一条龙犯罪耶。 49.158.79.55 12/05 22:48
9F:→ macweng: 没救了 114.33.140.248 12/05 22:48
10F:推 nionio0329: 好恶118.168.220.250 12/05 22:49
11F:→ Fitzwilliam: 他要说自己只参与偷车而没参与诱拐 101.10.3.218 12/05 22:55
12F:→ Fitzwilliam: 性侵的话,会跟其他同案一样被起诉 101.10.3.218 12/05 22:55
13F:→ Fitzwilliam: 强盗+强奸罪吗? 101.10.3.218 12/05 22:55
14F:推 cashko: 总不可能他强盗偷车完就跟其他共犯说欸我 36.224.237.225 12/05 22:55
15F:→ cashko: 先回家罗,其他共犯:蛤?讲什麽干话? 36.224.237.225 12/05 22:55
16F:→ cashko: 有网友放出一则疑似是此案件的法院记录, 36.224.237.225 12/05 22:56
17F:→ cashko: 罪名翻译好像是强盗强奸 36.224.237.225 12/05 22:56
18F:→ cashko: 不知那个是检察官起诉还是法官判决? 36.224.237.225 12/05 22:57
19F:→ miikal: 除非他不是那个严重刑案,1994年同地区高123.192.192.222 12/05 22:59
20F:→ miikal: 中还有其他偷车高中生案情类似但轻微很多123.192.192.222 12/05 22:59
21F:→ miikal: ,但这可能吗?123.192.192.222 12/05 22:59
22F:→ phenom42: 当然有可能啊 但是谁要公布 111.71.4.39 12/05 23:01
23F:→ Fitzwilliam: 而且只是偷车的话,怎会用特殊抢劫 101.10.3.218 12/05 23:01
24F:→ Fitzwilliam: 罪起诉? 101.10.3.218 12/05 23:01
25F:→ Levesque: 他是赌受害女生现在已成家生子,不敢站 49.218.241.119 12/05 23:01
26F:→ Levesque: 出来指责他吗 49.218.241.119 12/05 23:01
27F:推 plokm32: 把风 抓住其实也是共同正犯 180.218.44.34 12/05 23:12
28F:推 arx3721: 枪毙吧 强奸犯 114.40.86.145 12/05 23:16
29F:→ yileng: 偷车的目的是性侵.又不是拿去卖.只承认偷 49.216.86.13 12/05 23:17
30F:→ yileng: 车是很奇怪. 49.216.86.13 12/05 23:18
31F:推 CaminoI: 受害者如果出来指责他公布事实 照韩国法 61.224.154.233 12/05 23:22
32F:→ CaminoI: 律 赵可以告受害者「以事实毁谤名誉」 61.224.154.233 12/05 23:22
33F:→ CaminoI: 真的有性侵受害者自杀後 母亲帮她申冤 结 61.224.154.233 12/05 23:23
34F:→ CaminoI: 果法院认证性侵事实但还是判罚家属要赔钱 61.224.154.233 12/05 23:23
35F:→ Takhisis: 韩国这条法律真的超诡异 既然是 114.43.161.38 12/05 23:41
36F:→ Takhisis: 事实怎麽会是毁谤名誉呢?明明是 114.43.161.38 12/05 23:41
37F:→ Takhisis: 讲述犯人的罪行 敢做不让人说? 114.43.161.38 12/05 23:41
38F:→ tallhigh: 李在明好像要修这条法了 49.158.79.55 12/05 23:59
39F:→ tallhigh: 今天公司声明已经算证实就是那条重罪了 49.158.79.55 12/06 00:01
40F:→ tallhigh: ,否则纯偷车早就出来鞠躬道歉了 49.158.79.55 12/06 0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