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kimlin (麦嫂)
看板KingofPop
标题Re: 无罪获释!!
时间Tue Jun 14 22:09:18 2005
: 请问麦嫂
: 像这种官司
: 败诉的人是否应该负担对方请律师的费用?
可以啊..在台湾是可以的。美国方面如果是民众互控,败诉一方也是
要负担被告的律师费用的..
但是这个案子控方是检察官..如果有因案被羁押.在台湾是可以请求冤狱赔偿的
但是在美国就不知道有没有这种制度了
但是如果有这种制度..我想老大应该也不会想去要吧..这种烂钱..怎麽填补损害咩
: 或者被控方可以求偿什麽的...
: 不然没事就被告一下
: 赢了还要赔钱
: 不是很衰嘛??
: ----------------------------------------
: 罗哩八嗦了一大堆
: 还是恭喜Michael!!
: Michael加油,身体也要保重
: 喔耶~~
--
※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210.58.32.9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