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evilmask (奕之华)
看板Key_Mou_Pad
标题Re: [打屁] 投票决定水桶?
时间Sat Feb 11 20:36:48 2006
: 推文写不下用回的好了 XD
: 我还是反对这样的投票
: 因为只为了羞辱某人惩罚某人而办这种投票也太没有道理了
: 大多数人把自己的快乐建筑在攻击某人身上
: 我是觉得很不妥当,也太夸张了
: 即使,键鼠板真的出现了这种硬要「欢」的人
: 就算是众人嘘到死,也绝对不可能出现这种夸张没道理的投票
如果键鼠板出现这样的人,那其实很麻烦,因为将战海一片XD
战文数量视硬要欢的人能力高低而定。
如果能力高的话,以目前键鼠板生态来说的话,一天五十几篇战文是正常的。
不过键鼠板成立至今,运气还算好,目前没有这样的人出现
: 再强调一次,我不是因为出现在名单而不爽(有人会相信吗XD我是认真的说这句话的)
: 而是不想看到这种情形出现......
: 而且因为我身处於名单当中,讲话可以比较大声一点 :b
我相信你的话,不过他做出这样的决议是有他的考量在。
基本上我算是接受他们这样的做法,虽然我可能不是这样做。
并不是说赞成他们投票,而是因为他们已经下了投票的决议
在这个已经下投票的决议前提下,他们这样修正的声明,算是不错的做法
虽然我可能不是这样做
里A你也可以看得出来,其实投票的决议并不是很多人反对。
再加板主说出的话,说A改成B,这真的很要慎重。
虽然说,如果一件事情是错的,板主知道後,马上改正是很重要的。
但至少他也说了,仅供参考,不做为惩处依据,这样也算是修正。
当然,里A也有提到,以多人投票的结果去羞辱一个犯错的人很不妥
但这毕竟是一个板的家务事,个人不便去评论。
就像新加坡有鞭刑,就算你觉得不合理,但就只能觉得而已。
不过站在个人的角度,在事先能够确知的情形下,不要可能冤枉无辜的人。
这也就是个人在猫板所发的一篇。
所以,今天如果是我要修正的话,投票还是进行,毕竟朝令夕改也是一个问题
但错误的部分要勇於修正。
比如说,投票名单上的人很明显根本有些人不达水桶标准。
应该将名单修正为违规名单,而在投票名单上说出这些人为何违规
列出具体事项。
然後惩处轻重,依票数斟酌决定。
不过说这麽多,因为我自己不可能以投票来执行这样的事情,
所以也不会这样的情形出现。
不过,话说回来,我是认为猫板板主这样做算是OK就是了。
至於里A提到的羞辱问题,事实其实已经造成了,板主也说了他们经验并不是很够
的确有可能是思虑不是很周全,这样大概就是下次遇到类似的状况时,
猫板板主可以再思考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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