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jkc0312 (松饼)
看板KNU
标题[资讯] 学分限制取消
时间Wed Aug 1 13:42:55 2007
修课学分数上限取消,请参考规定:
1.研究生不同学制课程不得互相修习必修学分。
2.大学部学生,第一学年至第三学年每学期不得少於15学分;第四学年每学期不得少於9
学分。
3.进修部及二年制在职专班学生若因情况特殊,经系主任核可者,得於当学期申请减修,
进修部一至三年级得减修至最低9学分,进修部四年级与二年制在职专班二年级得减修至
最低2学分。
4.大学部日夜跨修以6学分为限,超过6学分者,需缴交学分费。同一学期不得修习相同科
目。
资讯来源~开南大学e-mai课务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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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220.133.20.244
※ 编辑: jkc0312 来自: 220.133.20.244 (08/01 13:43)
1F:推 youzhuxi:我没看到哪里说上限25学分取消的字阿 08/01 19: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