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derekhsu (华丽的天下无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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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Re: [讨论] 废死刑,王清峰将成为新政府最大负资产 …
时间Sun Apr 27 19:55:16 2008
※ 引述《shakalaka (突如一夜春风来)》之铭言:
: 台湾有很多法的range很宽。
: 如果一条罪是7年以上至无期徒刑,死刑。
: 那麽,怎麽样才能判到死刑?
: 这会是很严谨的讨论。
: 我觉得,除了国际公罪,与特定情况。其他罪中的死刑,其实是可以取掉的。
: 因为你几乎没办法恶行重大到这个程度。
: 况且,像是自首,主动认罪,显有悔意,或是最近很夯的「有爱意」,都能成为
: 量刑中,迫使法官轻判的因素。
: 而法官要重判,一定得要有很足够的理由(但很难)。
: 因为以往的判例怎样才会判到死刑,这样又会被人权团体用什麽方式钉到满头包。
: 甚至於你判了死刑之後,法务部长可以不签...
: 这样名存实亡的惩罪方式,取消吧。
: 当然,取消死刑的另一个部份,在於取消无期徒刑中,部份关於假释的优惠。
: 如果无期徒刑,不得假释,其实也足够了。
废除死刑,如果在某种程度之下我是赞成的。
就是取消假释门槛,让无期徒刑成为真正的无期徒刑。没有任何理由或方法可以假释,
在生命死亡之前不断重复执行生产相关的劳务工作至70岁为止。
70岁以後放逐至无人岛自生自灭。避免花费国家医疗资源。
如果这种徒刑能够建立起来,即使废死刑,我也觉得没有什麽关系。因为也实际上做到
与社会的完全隔绝,而且从事生产相关劳务工作也算是对犯罪的一种赎罪。比直接夺去
人的生命起来,其实还算是对社会有贡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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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推 shakalaka:70岁後面的部份,会被人权团体钉到破表吧? 04/27 19:58
2F:→ derekhsu:不然,就送去人权团体家给他们养 04/27 20:35
3F:推 shakalaka:人权团体家隔壁邻居会代替它们跟你抗议。 04/27 20:54
4F:推 secretmantis:大推....送去人权团体家给他们养 04/27 21: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