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newline (漫长的等待与相遇)
看板KMT
标题Re: [讨论] 关於马英九特别费
时间Fri Apr 25 15:29:30 2008
※ 引述《sammy050505 (酒逢知己千杯少啊...)》之铭言:
: 马英九在官司开始之後改口主张:特别费是私款,是首长的实质补贴。以这个主张为基础,所以他可以不用把用剩的缴库,可以转到自己帐户,可以用为家用,可以支付女儿在美国的花费....等等。
: 结果最高法院判决说:不对!!特别费是公款,必须用为因公支出!!!
最高法院并没有说特别费是公款 一审二审 也没有在公款与私款上酌墨
: 不过~~马英九还是无罪~~~~~
: .................我~没~话~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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