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angelaH (蕃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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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聊聊] 贴2月大婴儿裸照 女同学触法被查
时间Thu Oct 23 18:25:33 2008
贴2月大婴儿裸照 女同学触法被查
更新日期:2008/10/22 19:42
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081022/8/183qn.html
台北一名谢同学,将表弟的生活照放在网路上,但其中2张表弟2个多月大,
洗澡拍的裸露照,却被警方怀疑是意图散步色情图片,遭到约谈,
还要她期中考请假来警局报到;
警方表示,是因为无法辨识照片中的幼童和张贴人的关系,有必要约谈,
但当事人抱怨实在是小题大作,太扰民。
这谢同学在网路张贴当时才2个多月大的表弟,洗澡裸露第三点的照片,
竟被警方认为公然提供他人下载,涉嫌违反未成年性交易防治法,遭到约谈。
当事人谢同学:「是用手机拍就已经很模糊不清,又是小孩子,根本看不到什麽,
竟然因为这样2张照片,叫要我去说明一下,我觉得大概有90%的人,
都不知道这种照片要锁起来。」 谢同学说,警方在电话中,不相信自己和表弟的关系,
认为他有散布色情图片的犯意,要他在期中考时请假,到警局说明,
结果人到了警局又临时要她改时间,相当扰民。
谢同学强调,网站相簿里300多张表弟的照片,是要供家人纪念,所以照片没有加上密码,
想不到表弟的洗澡照片,竟然会让自己触法!
中正二警分局警备队长张久宜:「如果说她并没有注明注解,或者是没有锁码的情形下,
我们很难去厘清网站站主,是不是因为基於一个色情的意图,而放置照片。」
这麽说,难道在网路上贴自己孩子裸照的父母,也得先向警方证明亲子关系吗?
警方强调,因为国外对於未成年幼童的裸照相当重视,
但当事人想问的是,国内多的是其他色情网站,怎麽不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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唉.....
警察如果把这种"细心"的程度拿来抓犯人
应该很容易就破案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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