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Jessica0127 (抢钱海贼女王魂)
看板KAT-TUN
标题[公告] 买卖文相关规定修改与新增、板面文章清理
时间Wed Jul 23 20:50:58 2008
各位板友晚安~
关於板规E的部份规定,我做了一些修改与增加,
并将换、让票券文章之规定并入板规E中。
修改後之规定如下:
E.工商服务
一.本板接受KAT-TUN相关商品的买卖文章,
但以提供板友出让周边商品的管道为主要原则。
1.张贴买卖相关文章前,
请先将文章内容寄给所有板主,来信请清楚
标明商品项目及欲让价格,收到同意回信後方可张贴(一位即可)。
-交易文之标题分类请使用
[买卖]。
-请在文章内注明「
经板主同意」。
-买卖结束後请於标题注明「已结束」,板主会以大D帮忙删除。
-请勿直接回覆文章於板上。
2.严禁哄抬价格,出让价格以「
原价」或是「
低於原价」为原则,
若高於原价,请於内文中注明合理原因。
3.
禁止非官方代理之物品的买卖,亦不接受
杂志单页、
拉页海报、
赠品、
宣传品、
非卖品等无法定价之物品的买卖。
4.禁止张贴拍卖网站的网址,分享日拍网站的照片连结则不在此限。
5.赠送文不需寄信给板主。
物品赠出後,请於标题加注「已赠出」,板主会以大D帮忙删除。
6.代买文请先至代买板(HelpBuy)PO文,再於板上贴文宣传,
请有意愿的板友移驾代买板(宣传文之标题分类请使用
[代买])。
请勿直接将代买内文张贴或转录至板上。
7.合购文请先至合购板(BuyTogether)PO文,再於板上贴文宣传,
请有意愿的板友移驾合购板(宣传文之标题分类请使用
[合购])。
请勿直接将合购内文张贴或转录至板上。
8.所有买卖、赠送、广告文皆
以十天为限,逾期备份後不公告删除。
9.除却以上规定之文章,禁止张贴与本板无相关之广告文章。
二.本板接受与KAT-TUN相关票券之换票及让票文章。
1.张贴换让票文之前,请先将文章内容寄给板主,
收到回信後方可张贴,并请在文章内注明"经板主同意"。
2.文章之标题分类请用
[换票]或
[让票],并须在标题中标示交换及转让的场次,
如:
[换票] 大阪场换广岛场
[让票] 东京巨蛋场 以此类推。
3.本板只接受
原价或是
原价以下的票券转让,若有其他如抽票手续费、
汇款手续费或邮资等等之费用,也请详述於内文中。
若是以台币为交易单位,请标示换算汇率。
4.交换或是转让票券成功後,请於标题注明「已结束」,板主会以大D帮忙删除。
5.
本板不接受「徵票」。
6.
[换票]文章格式如下:
(建议复制使用)
[欲让出之票券]
公演时间:(包括日期与时间)
公演地点:
票券张数:
座位位置:(大概注明即可)
[欲徵求之票券]
公演时间:(包括日期与时间)
公演地点:
票券张数:
交易方式:
联络方式:
其他备注:
7.
[让票]文章格式如下:
(建议复制使用)
公演时间:(包括日期与时间)
公演地点:
票券张数:
座位位置:(大概注明即可)
让票价格:(各类手续费也请详述)
交易方式:
联络方式:
其他备注:
违反以上板规者,删文,再犯警告+删文
若对於板规有建议或疑问欢迎来信指教^^,谢谢大家m(_ _)m
*配合板规修改,预定明日清除板上7/13前所张贴之买卖相关文章,
请交易尚未结束之板友,自行备份,若商品尚未让出欲重新张贴
新文章之板友,请依新板规来信板主,感谢大家~
*买卖相关文章会以「S」做标记,想要查询可使用大写
G之功能查阅。
Jessica0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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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140.129.35.126
※ 编辑: Jessica0127 来自: 140.129.35.126 (07/23 21: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