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theologe (表达你我的信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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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Re: [分享] 自言自语我这样想#1
时间Wed Mar 15 16:01:41 2017
※ 引述《BASICA (二楞子)》之铭言:
: *我为什麽相信有神
: 首先、我承认人的卑微无知与懦弱。除了人以外有更高的存有。对於未知的向往、真理的
: 追求,有永恒的动力。
: 其次、我对现世时代唯物的倾向感觉不满。我也认为各种学术应该要有一个统一的方法。
: 那个统一的方法就是在一个范围内他有共通的来源、一样的沟通管道。
: 这两点我都认为神应该是存在的。抽象事事物物的过程中这种考虑越来越具体。但是我不
: 坚持神应该是甚麽样子。很明显圣经没有把什麽是神讲清楚。「耶和华」据我考察书本原
: 初意义就是「存有本身」。存有就是BEING。
: 也有人说耶和华是神只的名字。语源是雷电火光风吹那类的自然力。
: 或者有人说是印度文化中的神明的名字。
: *我为什麽读圣经
: 老神父的过世是我拾起圣经的具体背景和原因。我事实上从阅读圣经过程中得到很多感动
: 。我称之为「圣灵的降临」。我认为这是经过简化之後的讯息。是一种天启。
: 例如他启示了人生中圣洁的一面。罪被清洗。经过我考虑、罪的观念是成立的,例如我真
: 的觉得自己有罪。根据神父,罪是「遗传」的?神学上这牵涉到耶稣自己是母亲生的为什
: 麽他没有罪呢?另外罪为什麽可以被「原谅」?如果罪的最终解决方法是(跟上帝和自己
: )「和解」,这个解决方法可以被我接受吗?(毕竟那是一种反正没任何实质上的改变只
: 是对方不跟你计较了)根据圣经,没有罪的感觉是「良心不受到责备」。这很明显说出俗
: 称「天人交战」是什麽。这有另外牵扯到:良心清净会是一种客观标准吗?因为事实上很
: 多人良心标准上是主观的。圣经的解决方法另外有「因信称义」。这种称义是法院裁判过
: 的那种宣判你「无罪」(马丁路德语)。也就是罪事实上没有被洗清的可能。基督徒同时
: 之间也是一个「永远的罪人」。只是因故被白白赐予恩典所原谅。
: 那麽、这无异於提供一种免费而且无替代方案的救赎。而且否决了人世间种种美好:例如
: 解脱的可能、向上的机会和努力。
宗教必须脱离「形式化」,
这是轴心时期的各大宗教(佛、基、伊斯兰等)兴起并获得信仰的重要原因。
基督教创立是反对犹太教的形式化或偶像崇拜(i.e.律法主义、圣殿崇拜等等),
而回到单纯追求「神的义」--活生生由耶稣基督在历史中体现。
但久而久之,基督教也变得形式化,
故产生马丁路德改教;
但马丁路德的「因信称义」後来又被廉价化为「廉价恩典」,
就是本文B一直提到的「信了就得救、道德与否就无所谓」这种把
伦理道德等等实质原则抛开、转为「信/悔改/正统、不信/不悔改/不正统」
等等的形式原则之确认。
这种「廉价福音」的确把流俗的基督教或这样的常俗信仰实践,
贬抑为「他律」,并且此「他」未必是神XD
而常常是人的教条或遗传或某些宗教领袖的权威。
事实上,
保罗谈的「因信称义」,或耶稣讲的「大诫命/完全律法」,
都不是「形式化」,而是讲求「实质原则」的信仰。
关键在於对「罪」的理解。
这也是我一年来认为首先需要厘清的部份,
搞不清楚罪为何物,那麽什麽赦罪、得救、成圣...,
都可能变得形式化、空洞,
而不能让人领会到福音的威力。
罪的英文是sin,
希腊文是Hamartia,
但毕竟这是希伯来的思维,
要回到希伯来文来看。
希伯来文对应的是Hata,
跟Hamartia一样,是「不中」,也就是「不完美」的意思。
故耶稣说,「你们要像天父一样完全」,
就是说要离开Hamartia/Hata,也就是离开「不完美」。
那什麽叫做「完全/完美」或「不完全/不完美」呢?
正面表述是耶稣改革犹太「示玛」的「大诫命」,
当然如何诠释是大有空间,但并不是形式主义的东西,
而是回到实质的「爱神」、「爱人」、「爱己」来。
负面表述,就要回到希伯来文另外两个表述「罪」的字,
一是Awon,另一是Pesha。
Awon是违反法律(妥拉、良心等等)的「公正」,
Pesha是因为不公正而「冒犯」人,乃至冒犯神。
(相关经文为:弥6:8、利19:9-18)
B提到的「和好」是指着Pesha的处理。
故耶稣是谈正面表述的「如何完全」=实践大诫命的实质原则;
保罗是谈负面表述的「如何脱离不完全」=「因信称义」解决掉Awon跟Pesha。
故「和好」从来不是一种形式化或廉价的事情,
我们得罪神,总是因为我们得罪他人、得罪自己、得罪自然万物,
这些「得罪」是实质性的,
故「和好」的需求更是实质且迫切的事情,不是一种「形式」。
与神和好,不代表我们就不需要与他人、与自己、与自然万物和好,
即便後者未必能够成功,
但实质性的努力是需要的。
故基督信仰总是一个讲求「奋斗」、「努力」、「解决问题」的宗教,
在佛教看来,可能会理解为「执着」(可以看佛教办的老人养护中心讲求「归
回安宁」,但西方对於老人的态度却是「成功老化」、运动/工作到最後一刻),
但西方文化就是因此而继续前进的。
故把基督教讲成不需要努力、不需要自律的宗教,
除了是流俗的「廉价福音」影响外,
也跟华人基因里的佛道思维有关系。
西方基督徒看台湾基督徒说「不要吵架、我不知道神学论辩,我只知道神爱你我爱你」,
是认为不太像他们认识的基督教XD
(可参毕静翰这位老外的观察
https://m.facebook.com/story.php?story_fbid=10153190544308870&id=734738869)
故B提到的基督教不需要追求修养、真理等等,
说实在还是华人基督教发展的一个奇特现象,
再加上「廉价福音」切合这个文化土壤。
: *自律与他律
: 承接以上文章,我要当一个好人的终极标准建立在上帝(当然上帝看人的标准跟人看人的
: 标准不同)。那麽道德的实践就成为他律的。例如上帝有一个标准,那个标准可能很严格
: 称之为圣洁与公义。「你要圣洁、因为我是圣洁的」。那麽人面对罪性,到底有什麽道德
: 上的自洁和觉醒可言?例如「预定说」,基督徒是被拣选的。这种被拣选是他力的,过程
: 并不是因为我是一个过得去的人,单纯是上帝愿意救赎你。
: 而我在道德上的努力,就慢慢成为规条式的。有道德上的形式,但是没有甚麽修养上的自
: 发动力。
: *审判你的言语和行为
: 大审判是审判你的言语和行为。也就是佛教上的三业身语意,至少身语有客观标准。然後
: 圣灵「鉴察人心肺腑」也检查你是不是一个义人(义人在圣经里面常常有这字但是没有很
: 明确的定义,另外还常常看到完全人这个字样,照样没有完全确切的定义)。前文说过道
: 德上的标准最後都建立在外在。人负担的责任其实很轻微(你是负责被救赎承受恩典),
: 顶多说你要不停悔改(请你注意「不停」两个字,一般你的悔改是不算数的,今天要悔改
: ,明天後天照样要悔改)。神要把「律法诫命写在你心版上」。而且那种悔改还很激烈,
: 像是政治活动中的「批斗你」。他那些规条并不是不好。但是方法是批斗性质的。就是「
: 你们世人还不承认你有罪吗?」
: *和神和好
: 这是一种理想国式的盼望。例如如果神是真理的意思,伊甸园内亚当夏娃事实上是处於无
: 知(所以无真理)的状态。他不知道世界上有什麽真理烦恼可言。但是「纯洁」「无罪」
: (就是幸福吗?)。也就是圣经上的义人最终标准後退了(你不往前开创义人的道路你跟
: 一个无知的人学习)。例如你崇不崇尚亚当夏娃无原罪的状态呢?那你为什麽要长大呢?
: 长大以後七情六慾种种罪恶有什麽意义呢?
: 很明显,将来回到神的世界以後,我也不愿意无知。我这里跟神和好,不是指真理上达到
: 什麽境界。而单纯是指在天堂有一个神他跟你和好。
: 所以,我并不肯定天堂是不是值得追求?只是倒退一步,进入天堂前的审判:身语意三种
: 像是打官司一般的过程。我自己「熬得住吗」?神的旨意究竟良善何存?
: *爱的廉价
: 耶稣基督的命令是「你们必须相爱」。「爱人如己」。我发现基督徒做不到这一点。你自
: 问你内心中有多少爱发出来改变周遭呢?很多基督徒告诉我他爱我。结果没信教不上教堂
: 就不见人影。退一步讲、连教徒彼此相爱都是没有的。也就是他律道德最终走向敷衍了事
: 。「把最初的爱心离弃了」的状态。因为爱是一种自律的道德。而且爱说实在话有自私的
: 一面。他是需要经过昇华的。他一般有代价。你与我一般都有罪,你有爱我没有爱,本来
: 就是一种会被物议的标准。
: 我自己的状态、我没有多少爱。但是我的爱很真诚。大审判、传教士告诉我神他「一定会
: 看我受洗没有」?所以义不义最终走向「形式化」(受洗是不是一种形式呢?)
: ----------这是第一篇,自言自语请原谅。谢谢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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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们中间有人对他们说:「平平安安地去吧!愿你们穿得暖,吃得饱」,
却不给他们身体所需用的,这有甚麽益处呢?(雅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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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网址: https://webptt.com/cn.aspx?n=bbs/JesusLove/M.1489564904.A.572.html
btw, 基督宗教(西方/拉丁教会)努力克服Awon的部份,
(拉丁思维的「罪意识」基本上是以Awon为主,而非Pesha)
亦成为西方文化发展「法治」(国家、公司、团体、个人)的一个精神动力。
西方人任何事情,都讲求「规则」的建立、照规则行事,
与此精神结构是密切相关的。
小朋友就会教育其「做计画」、「行事历」的管理,
生活「规则」的建立等等;
公司或团体发展也讲究SOP的建立、流程管理;
社会生活强调法治这就不用多着墨。
总之,受基督信仰的精神文明影响的西方人,
并不是什麽都无所谓(只要得救就好)的华人流俗化之基督教的样态。
(相对而言,卫理宗跟从苏格兰改革宗传统来的长老教会,
就与此样态有差异性...;当然後者也都有其问题,先不深入...)
即便B最後谈到的「爱」,也就是Pesha的克服,
西方人/宗教组织的慈善事业,
最後发展为「社会工作」,
强调「流程」、「规范」、「有效的调节资源」、「有效的处理问题/需求」等等,
而不是流於「滥情」、只是让自我感觉良好的「慈善」,
都有这种对於克服Awon的法治精神之背景
(更不要提科学重方法论思维的发展,也是与此「法治」或「规则」的重视相联系的)。
东方教会(希腊正教)对於Awon的罪意识没有这麽强调,
而是发展处理Pesha的密契主义或修道主义,
就可看出与拉丁教会精神文明发展出的社会发展方向之差异。
但东方教会对於西方教会盲点的补足,又是另外一个故事了。
远藤周作的《对我而言神是什麽》一书,也是有讨论空间,
简单说来,B触及的是所谓「本色化神学」或「处境化神学」的议题。
※ 编辑: theologe (220.130.205.94), 03/15/2017 17:57: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