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kkcard (永旭保险经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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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新闻] 保险海豚条款 後天上路
时间Tue Aug 10 15:11:49 2010
业务员酬金须与风险结合 长期保单不宜一次支付佣金
【2010-08-10/经济日报/B2版/理财百科】记者邱金兰/台北报导
金管会对保险业务人员订定的「海豚条款」,後天(12日)上路,
从事保险招揽的业务人员酬金必须与风险结合,而且不能怂恿保户违反告知义务,
或以不当手段唆使保户转保、退保或贷款等。
「海豚条款」主要是希望保险公司提供保险招揽人员酬金,必须跟风险结合,
不要像海豚表演一样,「一跳上来,就给他鱼吃」,业务员一卖商品,
就发给高额酬金,完全不顾未来的可能风险。
金管会官员昨(9)日表示,金管会已在「保险业招揽及核保理赔办法」
中增订相关规定,日前发函提醒保险业者,这些新规定将从8月12日起生效,
届时保险公司订定内部业务招揽处理制度及程序中,必须纳入相关规范,
否则将依保险法规定处以罚锾。
根据新规定,保险业订定内部业务招揽处理制度及程序时,
应包括业务人员酬金与承受风险及支给时间的连结考核,也就是所谓的「海豚条款」,
酬金不但要跟风险连结,长期保单也不宜一次支付佣金。
还有,保险招揽人员不得怂恿保户违反告知义务,或以不当的手段唆使保户办理退保、
转保、缩小保额、缴清、展期或贷款等行为。
此外,也不能以夸大不实、引人错误的宣传、广告或其他不当的方法,从事招揽。
金管会官员表示,这些都是保险业务人员从事招揽时常见的纷争及缺失,
希望保险公司在内控制度规范上纳入管理,以减少可能的纠纷,并维謢保户权益。
金管会并明订,保险酬金支付对象不能跟要保书上的招揽人员不同,
以避免不具招揽人员资格的业务人员,以「挂件」方式招揽。此外,
为明确规定保险业利用保险业务员、保险代理人、保险经纪人、电话行销、电视行销、
银行保险等各种通路,招揽业务,必须依不同行销通路别及其特性,订定应遵行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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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112.104.17.15
1F:→ suleyman:後天上路啊...不过目前一点情报都没听到 08/10 17:19
2F:→ suleyman:有业务板友的公司 已经对支给制度做出改变的吗 @@ 08/10 17:19
3F:→ amateratha:没听到相关消息.... 08/10 19:04
4F:推 Mach0827:强迫 费用率跟佣金平准化 比较实在 08/10 23:11
5F:→ Mach0827:这样可以让那些炒短线的业务 阵亡一大票 08/10 23:11
6F:→ bluekizuki:平准化…可预见的是…定着率大幅下降 08/10 23:13
7F:→ amateratha:其实只要取消考核,定着率应该会改善很多? 08/11 23:32
8F:→ suleyman:那倒未必..很多人有经济压力的 达不到最低考核 08/11 23:42
9F:→ suleyman:其收入也难以维持生活所需吧~ 08/11 23:42
10F:→ bluekizuki:没错…生活考核会先过不了 08/12 07: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