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ZERX ()
看板Immigration
标题[问题] 绿卡没搬家,AR-11 填写问题
时间Mon Feb 5 01:07:29 2024
最近在看申请公民的规则,需要证明在这个州待三个月以上,爬文之後有人说 AR-11 的
收据可以当作证明。
1. 我跟我太太收到绿卡後,都没搬过家,所以也没填过 AR-11,请问我们需要填吗?
2. 假如没有 AR-11 的收据,我们可以用一般的地址证明吗?例如,银行帐单,报税证
明等?
3. 请问在州待满三个月的要求,是指人真的物理实体要待在这个州,也不能出国吗?
先感谢前辈们的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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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推 cassine: 以该州作为固定居所三个月即可 02/05 03:11
2F:→ peter98: 3. 当然不是指人要实体待在该州整整三个月,那工作被派去 02/05 03:13
3F:→ peter98: 他州两星期的不就要重来 XD 02/05 03:13
4F:→ ZERX: 请问我们没有搬过家,是否需要填写 AR-11? 02/05 09:42
5F:推 MIKEmike07: No. 02/05 10:34
6F:推 sorryla: 我面试的时候没有被要求要看居住的证据 02/06 05:24
7F:→ ZERX: 谢谢大家的回答! 02/07 03: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