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zoewangiu (东幻北音)
看板Immigration
标题[问题] I-130 or N-600
时间Tue Nov 20 13:47:02 2007
各位好,关於美国加州的移民,
有几点事情想请教,以下是我的状况:
1. 已经被美国公民收养将近两年,现在人在美国读高中。
2. 收养手续已经在十六岁前於台湾法院办妥,
用观光签证进入美国,逾期居留。
请问这样需要用 I-130 或者 N-600 来申请身分?
又,如果用 I-130 申请,因为我人已在美国,需不需要申请 I-485?
谢谢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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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75.82.235.99
1F:→ rich655254:逾期居留好像很不好,好像被发现後他都可以拒绝你入境 11/21 02:44
2F:→ rich655254:你在被美国公民收养之後,应该立刻以他们去办绿卡 11/21 02:44
3F:→ rich655254:现在才申请的状况好像会比较复杂,因为你现在没有合法 11/21 02:45
4F:→ rich655254:居留身份,可能找律师查查有没有避免罚则的方式比较好 11/21 02:46
5F:→ djnospam:对,还是由你的养父母出面找律师帮忙吧... 11/21 05: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