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C-Card 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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话说咱们IC卡版的板规不知道能不能增加一条[离题条款]呢? 最近发现讨论风气很热烈 但离题到都市计画或公共运输发展的部分实在有点夸张 虽然分享高见与热情讨论绝对有益健康 不过讨论躲在一个不相干的问题下 还满不利日後爬文与收录的 板规可以加一条 [回文内容限与主题直接相关]吗? 大家的看法不知道怎样? -- 本务车 後连车 ---B- E1001 E1002 -A--- 1 2 ▄▄▄▄▄ 2 1 ● ●● ● ● ● (永) --



※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218.187.59.118
1F:推 grandpa:推 02/27 17:58
2F:推 nick0605:你不出来我还以为你神隐了!科科!当初你推的台中BRT都要 02/27 18:35
3F:→ nick0605:被玩烂了你才现身!很不负责喔! 02/27 18:35
4F:→ komachi275:我最近能上的时间不多 想不到尼尼那麽想念我啊? 02/27 18:37
5F:→ komachi275:BRT的部分没差啊...反正我只要有车搭就好 02/27 18:37
6F:→ komachi275:我是比较结果论的 尼尼不是也是嘛? XD 02/27 18:38
7F:→ komachi275:=============以上标准离题 建议水桶一周============= 02/27 18:39
8F:推 lirick42:推 02/27 18:58
9F:推 nick0605:果然,那以後其实也不用太认真的看你的发言内容,反正都 02/27 19:28
10F:→ nick0605:一样不负责,不是嘛?科科! 02/27 19:28
11F:→ komachi275:认知差异我尊重啦...我一直不觉得开放联营有何不好? 02/27 19:39
12F:→ komachi275:无损服务品质不影响乘客 业者间的利益分配又与我何干? 02/27 19:40
13F:推 nick0605:如果这样那直接学台北市公车专用道,每家客运路线都可以 02/27 20:03
14F:→ nick0605:上去跑,不也一样? 02/27 20:03
15F:→ nick0605:当初你极力推的BRT,现在你又讲这些话,岂不自我掌嘴? 02/27 20:05
16F:→ komachi275:不会啊 BRT的车外付费 双节车 优先号志台北都没有 02/27 20:05
17F:→ komachi275:那你又说说看 联营损及旅客哪些权益呢? :) 02/27 20:06
18F:推 nick0605:就这样?? 02/27 20:23
19F:推 nick0605:1.台北也快有双节车跑市公车路线2.车外收费不是卖点3.嘉 02/27 20:27
20F:→ nick0605:义BRT 不也有号志优先,但实际上还是车内付费的一般公车 02/27 20:27
21F:→ nick0605:? 02/27 20:27
22F:→ komachi275:所以您说不出联营损及旅客哪些权益? 02/27 20:35
23F:推 dreamcoast:有差吗?炒到最後都是战文~ 02/27 21:00
这篇也离题了...带头做坏示范真不好意思 囧... 请大家支持[离题条款].... ※ 编辑: komachi275 来自: 218.187.59.118 (02/27 21:18)
24F:推 kutkin:板规弄越严,在PTT这种人治的地方,就像给管理者一把枪一样 02/27 21:49
25F:→ kutkin:你怎麽确定他不会误杀? 02/27 21:49
26F:→ kutkin:或是应该杀的,却纵放,我是不觉得这种条款有帮助 02/27 21:50
27F:→ komachi275:条文用字可以讨论 不过离题与否应该很好判断吧? 02/27 21:52
28F:→ komachi275:刻意护航或者滥杀 也有申诉机制哩...遥望其他交通版XD 02/27 21:58
29F:推 kutkin:申诉机制我认为没有什麽用。 02/27 21:59
30F:推 kutkin:板主侵害使用者的权利 使用者胜诉 还是没有补偿 02/27 22:01
31F:→ kutkin:板主也不会被惩罚。 02/27 22:01
32F:→ kutkin:更遑论PTT诡异的检审一家机制,大概板主额头上都有个月亮吧 02/27 22:02
33F:→ komachi275:k兄有没有其他建议可以解决离题的问题咧? 02/27 22:04
34F:→ kutkin:简单说,严官出厚贼。 02/27 22:07
35F:→ kutkin:看板怎麽样营造出一个高水准的环境是需要长期经营的 02/27 22:07
36F:→ kutkin:而这跟板规并没有很大的关系。 02/27 22:07
37F:→ kutkin:如果环境已经差了,板规弄严反而变成恶人先告状或集体霸凌 02/27 22:09
38F:→ kutkin:的可能性是不小的。 02/27 22:09
39F:→ komachi275:我赞同有人会钻漏洞...不过现在版上风气不太好 02/27 22:09
40F:→ komachi275:而且还发生其他交通类版的议题跑来IC卡版讨论 02/27 22:10
41F:→ komachi275:这现象并不正常...对其他使用者来说也是阅读困扰哩 02/27 22:11
42F:→ komachi275:法治的前提要有法 我觉得这边的法不够用才会无法可管哩 02/27 22:12
43F:→ Jimmy2010:我记得某个交通类版好像有一条:意图强迫他人接受自己看 02/28 02:00
44F:→ Jimmy2010:法的板龟~~用这条禁止比较有效吧 02/28 02:00
45F:推 kutkin:那一条是恶法,板主说是就是,说不是就不是。 02/28 07:07
46F:推 kutkin:如果板主认同检举者,就可以成案,不认同就不成案。 02/28 07:13
47F:推 Jimmy2010:问题是就我上PTT有记忆以来 被那条砍到的好像只有某人XD 02/28 10:46
48F:→ kutkin:我不知道你提这个的意义是什麽,我是就这个法规本身去讲。 02/28 10:48
49F:推 kutkin:至少像road板 有具体的五推条款。 02/28 10:51
50F:→ kutkin:这个谁来数都一样是五推,不会因为人而有偏私。 02/28 10:52
我个人的看法分享一下 1.[观点游说]是可以接受的: 讨论的本身其实就是[观点游说] 透过多方脑力激荡去给讨论者及旁观者启发 进而形成自身的认知基模(也就是主观意识) 而游说本身是很高明的技巧 手法太拙劣的游说观点会自动被讨论者排除(所谓大家都看在眼里) 用板规禁止有点限制言论自由的感觉 也与讨论区设立的目的大相迳庭 这也是我支持[离题条款]的原因 2.[离题条款]的目的与用意: 讨论区具有主题、内容与回应三大区块(外加) 其目的就是类似问与答的方式累积Q & A资料库 以提供类似问题的快速检索 但近期版上离题风气颇盛 以致主题失焦,不仅仅对於求助者毫无帮助,减损许多入门者参与的意愿 对於文章本身的价值也会因为名不符实而难以收录 对於本版的发展十分不利 再者,是否离题的判断相对於推销观点明确许多 应不至於造成版主滥权的问题 3.[五推条款]的缺失: 五推条款也曾实施於MRT版 然而五推看似公平,实际却是限制言论与造成陟否罚臧的谬误问题 而且五推限制无法改善本版离题的不良风气 只会让离题者训练出精确、无赘字的类文言笔战 XD 更加的减低版友参与讨论的意愿 本版本来就没什麽人 这样感觉不太好 XD 毕竟这个规则比限制离题还严格... 4.[离题条款]的规则: 个人认为离题条款可采取以下规则实施 标题:XX卡搭X客怎麽不能用? 内文:我新买的XX卡也储值了,但是刷卡显示[本卡不支援]耶...怎办? 推文:请爱用YY卡问题最少 ○(不违规) 推文:你打客服了吗? ○ 推文:XX卡不易外,我上次也这样 ○ 推文:X客的主机没更新吧? ○ 推文:XX县政府根本无心公车 X(与主题无关) 推文:鬼扯!别从YY看天下 X 推文:1F不易外,他只会酸而已  X 推文:YY卡小额付费据点最多   X 另外,一个巴掌拍不响 一旦发生大规模离题 则是不论发起者还是参与者通通违规 大家觉得呢? ※ 编辑: komachi275 来自: 218.187.59.118 (02/28 14:01)
51F:→ kutkin:板会乾掉。 02/28 19:47
52F:推 nick0605:这个板要热烈讨论激战才有人气阿! 02/28 19:53
53F:→ kutkin:我倒是没有认为要激战才有人气 02/28 20:16
54F:→ kutkin:交通类板的共同问题就是资源太少 02/28 20:19
55F:→ kutkin:而一般管理者着重於罚恶,而非赏善。 02/28 20:20
56F:→ kutkin:既然提供东西的人得不到正回馈,那自然久了就跑了。 02/28 20:20
57F:→ kutkin:留下来的就是唾手可得的新闻 然後一堆chat 02/28 20:22
58F:→ komachi275:正回馈也包括正向的讨论啊 XD 如果知道PO文後会被乱回 02/28 21:42
59F:→ komachi275:这真的明显降低分享的慾望耶...XD 02/28 21:42
60F:→ komachi275:那麽 维护版上良好的讨论风气 至少不要离题乱战啦 02/28 21:43
61F:→ komachi275:这就是赏善了不是吗? 不然现在版规那麽少 不仅没赏 02/28 21:44
62F:→ komachi275:连罚都几乎没有 XD 02/28 21:45
63F:→ komachi275:那又有什麽诱因可以吸引人留下来? 版主发P币吗 XD 02/28 21:46
64F:→ kutkin:以前有个WarringState板 板主自己必须以身作则每个月 02/28 21:51
65F:→ kutkin:提出议题,提供讨论 02/28 21:51
66F:→ kutkin:但现今的PTT管理者的态度普遍是,哥只是负责维持秩序 02/28 21:51
67F:→ kutkin:至於什麽提出议题,或是整理,跟我一点都没关系 02/28 21:52
68F:→ kutkin:最後搬出板主是无给职的大绝 02/28 21:52
69F:→ kutkin:我的想法就是 你不需要期望别人能给你什麽东西。 02/28 21:52
70F:→ kutkin:参与讨论只是建构自己的想法,即使回应你的人可能很无理 02/28 21:53
71F:→ kutkin:什麽功课都没做,甚至说话很酸,那都是很正常的。 02/28 21:53
72F:→ komachi275:我觉得酸很OK 只要不离题就好 但是离题乱扯k兄赞同? 02/28 21:54
73F:推 kutkin:我没有什麽赞同与否,我的看法是虽然离题是个问题 02/28 21:55
74F:→ kutkin:但是在现今PTT板主执法一直有滥权的情形下 我不建议 02/28 21:56
75F:→ kutkin:增加这种更严格的规定。 02/28 21:56
76F:→ komachi275:k兄的想法可以理解~ 02/28 21:57
77F:推 kutkin:因为我看到的普遍情况是,看板给板主的权力越大, 02/28 21:58
78F:→ komachi275:不过离题问题不解决 版上分享的风气就好不起来也麻烦 02/28 21:59
79F:→ kutkin:最後板主那种官威就越强,甚至失去了客观性。 02/28 21:59
80F:→ kutkin:当初sex板也是一直有人认为是因为匿名性 所以没有内容 02/28 21:59
81F:→ kutkin:後来取消匿名之後,文章内容还是没有提升。 02/28 22:00
82F:→ komachi275:毕竟 应该要保障PO文者不被乱文的权利 这点都做不到 02/28 22:00
83F:→ komachi275:版主被赋予的执法权等於无效 那麽就是大乱斗罗... 02/28 22:01
84F:→ komachi275:那麽注音文的惩罚又有何意义 XD 02/28 22:01
85F:→ kutkin:我认为管理严格并没有促进分享就是了。 02/28 22:02
86F:→ kutkin:PTT一堆看板都是想要增强管理,但是最後只是板主疲於奔命 02/28 22:03
87F:→ kutkin:整天处理检举,还有组务的上诉 02/28 22:03
88F:→ komachi275:增强管理也有程度差距 k兄认为离题条款是版主严重扩权? 02/28 22:04
89F:推 kutkin:离题条款就像我前面说的 板主说是就是 不是就不是 02/28 22:05
90F:→ kutkin:你去申诉吧,反正申诉过了 可能水桶期限也到了 02/28 22:06
91F:→ komachi275:如果限由PO文者提出检举且告诉乃论呢? 02/28 22:06
92F:→ komachi275:至少下面乱回的乱到PO文者都受不了 可以限制发言吧? 02/28 22:07
93F:→ kutkin:没有什麽受不了,像我个人就算很讨厌某些看板的风气 02/28 22:07
94F:→ kutkin:但我认为发文是我的权利,你要嘘也是你的权利。 02/28 22:08
95F:→ komachi275:受得了受不了也是很主观的感觉 所以我上面提的是检举权 02/28 22:08
96F:→ komachi275:由原PO发动 一般的讨论会议也得尊重主持人对发言权的 02/28 22:08
97F:→ komachi275:裁示 这种呢? 02/28 22:09
98F:→ kutkin:会发文是因为这里保障发文者的言论自由。 02/28 22:09
99F:→ kutkin:并非是对於回应者的制裁有多少。 02/28 22:09
100F:→ kutkin:只能给原PO发动,最後就是MRT的三条五款附注四 02/28 22:10
101F:→ komachi275:干扰阅读与干扰讨论并不符合言论自由范畴唷... 02/28 22:10
102F:→ kutkin:最後一样是推文乱斗 站原PO那边的就有豁免权 02/28 22:10
103F:→ kutkin:总之,从PTT的各看板实证来看 02/28 22:11
104F:→ kutkin:管理加强并没有促进文章品质的提升 02/28 22:11
105F:→ kutkin:只是增加板主的耗损率 02/28 22:11
106F:→ komachi275:那麽如此一来 现有版规是否也能取消 XD? 02/28 22:11
107F:→ komachi275:毕竟无助於提升文章品质咩 XD 被水桶的又何其无辜 02/28 22:12
108F:→ kutkin:这样又扯太远了,至少跟法律规定齐平是应该的 02/28 22:12
109F:→ kutkin:例如人身攻击,如果能在这边就得到适当的救济 法院可以少 02/28 22:13
110F:→ kutkin:点这种无聊的案件 02/28 22:13
111F:→ komachi275:法律没有规定言论限制 但一般的议事规则与讨论规则都有 02/28 22:13
112F:→ komachi275:那至少要跟那边齐平吧? XD 02/28 22:14
113F:→ kutkin:议事规则那是另外一回事,这里并不是议会。 02/28 22:14
114F:→ komachi275:k兄如果版规的救济适当 怎麽最近八卦版的诉讼那麽多 XD 02/28 22:15
115F:→ komachi275:但是这里是电子布告栏 不是讨论区啊 XD 02/28 22:15
116F:→ kutkin:八卦的诉讼多,是因为他人很多。 02/28 22:15
117F:→ komachi275:更正...上具应为聊天室 02/28 22:16
118F:→ kutkin:还是一样,不论从理论或是实证 我看不出严格板规 02/28 22:16
119F:→ kutkin:对於文章内容品质的提升有何帮助就是了 02/28 22:16
120F:→ komachi275:我可以理解k兄的看法 02/28 22:17
121F:→ komachi275:我是不求水准提升 不过至少不要天马行空的离题罗~ 02/28 22:17
122F:推 kutkin:那看板就会乾掉。 02/28 22:18
123F:推 kutkin:恕我直言,其实PTT的看板分的太多,到後来已经缺乏经济 02/28 22:20
124F:→ kutkin:规模了,这个板本身就....不太有独立的利基 02/28 22:20
125F:→ komachi275:我觉得不会乾掉啦 XD 我们有尼尼啊...他不离题水分超多 02/28 22:21
126F:→ komachi275:而且新闻评论本来就是允许的 只有限制不离题而已 02/28 22:21
127F:→ komachi275:我个人觉得如果限制不离题就担心会乾掉 那就太担心罗 02/28 22:23
128F:→ komachi275:何况战南北是自古以来的热门话题 XD 聚焦IC卡上更精彩 02/28 22:24
129F:→ komachi275:我是很不想再IC卡版看到人家讨论运输规划的东西啦... 02/28 22:24
130F:→ kutkin:这里不讨论这些,其实能讲的也很有限。 02/28 22:25
131F:→ komachi275:放心啦 尼尼超厉害的... 02/28 22:25
132F:→ kutkin:优惠绑业者 跟Bus credit card 重叠太高 02/28 22:25
133F:→ komachi275:而且 版规2-3已经有类似的离题概念了 但是却只限PO不限 02/28 22:26
134F:→ komachi275:回文 这对於PO文与回文者的权益也不对等 02/28 22:26
135F:→ komachi275:PO文只能PO跟IC卡有关的东西 回文却可以乱讲? 02/28 22:27
136F:→ komachi275:说道信用卡 下面不是也有一篇请联名卡讨论移驾的公告? 02/28 22:27
137F:→ kutkin: 所以阉割到这样 这里到底还有什麽利基? 02/28 22:29
138F:→ komachi275:k兄也还在这里啊 XD 02/28 22:32
139F:推 aaronbest:那纠正尼董的错误观念算离题吗?他有太多谬论 但一纠正 02/28 23:01
140F:→ aaronbest:往往会提到别的 这样算吗? 02/28 23:01
我的想法:算 先不论这种"纠正"是否有效果(有些是希望透过此澄清不实资讯对吧?) 但一个巴掌拍不响 离题如果没有附和就聊不起来 如果离题的原因是因为被钉而转移话题 那这不是俗称的姐姐吗? 配合转移话题的讨论者被牵着鼻子走而不自知不是吗? 设立一个离题条款则可以帮助所有讨论者聚焦主题 因词穷而离题的讨论者也因此罚则无法得逞 这是我的想法
141F:→ kutkin: 我个人是比较不因为我喜不喜欢一个板 而选择要不要在 02/28 23:13
142F:→ kutkin: 那里。 02/28 23:13
※ 编辑: komachi275 来自: 218.187.59.118 (02/28 23:17)
143F:推 aaronbest:大概了解 但对於提供不实资讯或者刻意引战的 能否在加 03/01 13:07
144F:→ aaronbest:个引战条款 好保障其他单纯讨论的人的权利。 03/01 13:07
145F:→ komachi275:这让我想起公车版的版规"禁止发布不实资讯" 03/01 14:11
146F:→ komachi275:但是是否不实 谁说的才是对的 这还需要查证 比较麻烦哩 03/01 14:12
147F:→ komachi275:而且运规或者政策面的争论是没有对错的 只有观点不同 03/01 14:12
148F:→ komachi275:用这条恐怕无法喝止 又增添管版上的困扰 我个人不推啦 03/01 14:14
149F:→ komachi275:再者...乱放不实谣言的本版可另有其人....XD 03/01 14:14
150F:→ komachi275:我比较偏向支持禁止离题就好 引战离题了就检举就水桶罗 03/01 14:15
151F:推 nick0605:真奇怪,不是板主的人在板面上跟人讨论版规走向?就算建 03/02 12:29
152F:→ nick0605:议就点到为止就好了,讨论落落长感觉你自己才是板主?没 03/02 12:29
153F:→ nick0605:听过不在其位不谋其政? 03/02 12:29
154F:→ komachi275:不是官员的人都可以讨论运规与都发了 XD 这还好吧? 03/02 12:54
155F:→ komachi275:何况三民主义里面有创制及复决的不是? :) 03/02 12:56
156F:推 nick0605:在台湾,有的官员还不懂运规了,只是站在那个位子霸了! 03/02 13:10
157F:推 nick0605:你我都是乡民,要怎样作管板是板主的自由,起码现在我觉 03/02 13:11
158F:→ nick0605:得并无不妥!毋须多言! 03/02 13:11
159F:→ komachi275:谢谢尼尼的提醒^^ 我已尽到抛砖引玉之意已足以~ 03/02 13:29
160F:推 kutkin:不在其位不谋其政,倒是不代表无法评论就是了 03/02 14:18
161F:→ kutkin:否则有人整天对着高雄捷运/一卡通指指点点 行为就矛盾了。 03/02 14:19
162F:推 nick0605:看来有人不懂那八个字的涵意?评论可以,但是你如果要对 03/02 16:33
163F:→ nick0605:板面管理有远见,觉得你成为板面管理者还比较有立场,否 03/02 16:33
164F:→ nick0605:则只是一般乡民在发嘴炮!不是嘛?呵呵 03/02 16:33
165F:推 aaronbest:尼董只是不想因为版规修改 而害自己少个地方发战文吧 03/02 20:09
166F:→ aaronbest: 颗颗 03/02 20:09
167F:推 nick0605:要战那边我都可以战,并非特定版看我要不要,不过能在这 03/02 20:23
168F:→ nick0605:里利用推文看到某a自婊自掌嘴,已经变成我人生最大的乐 03/02 20:23
169F:→ nick0605:趣呢! 03/02 20:23
170F:推 kutkin:没有人不懂呀,乡民自己还不是整天炮XX市政府 03/02 23:49
171F:→ kutkin:俨然自己是执政团队或XX市议员,怎麽这时候看到有人评论 03/02 23:49
172F:→ kutkin:看板就跳出来说 不行 不可以! 03/02 23:50
173F:→ kutkin:真的都可以战吗? 03/02 23:50
174F:推 nick0605:不好意思,把我当作民代或官员也太扯,了不起你可以说我 03/03 00:11
175F:→ nick0605:是那些政论节目的名嘴专门炮轰!但现在就是有人有想当地 03/03 00:11
176F:→ nick0605:方首长在政论节目发表自己的政见,然後让在场的其他人傻 03/03 00:11
177F:→ nick0605:眼! 03/03 00:11
178F:→ komachi275:所以尼尼的意思是[批评]可以 [建议]不可以罗 XD 03/03 00:13
179F:推 nick0605:建议可以,但建议不是论文落落长,再者与版友讨论版规走 03/03 00:22
180F:→ nick0605:向,版主应该比你具有有主动发起的资格才对! 03/03 00:22
181F:→ komachi275:所以尼尼连PO文者要怎麽跟回文者讨论与内容都要限制罗? 03/03 00:26
182F:→ komachi275:那这个比离题条款还严格呢 XD 03/03 00:28
183F:推 nick0605:我没那个权限,但你的行为确实让人以为:你用版主的口气 03/03 00:30
184F:→ nick0605:去发文讨论版规怎样走~~说实话:你算老几? 03/03 00:30
185F:→ komachi275:如果让您有这种感觉我很抱歉了( ̄ー ̄;) 没这个意思 03/03 00:31
186F:→ komachi275:我个人是认为 讨论才有可能让制度更加完善 只抛风向却 03/03 00:36
187F:→ komachi275:"社后"并不负责任 而且也唯有藉讨论才能知道自己的构思 03/03 00:37
188F:→ komachi275:会有哪些可能的负面效果 既然也只是讨论 也无权去规定 03/03 00:38
189F:→ komachi275:我一直都还满注意用词有无僭越职权 疏漏了抱歉罗~ 03/03 00:41
190F:推 nick0605:如果可以的话你为何不去函版主,建议版主且版主讨论版规 03/03 00:42
191F:→ nick0605:,这比较洽当不是嘛? 03/03 00:42
192F:→ komachi275:这建议挺不错的^^ 谢谢唷... 03/03 00:44
193F:→ komachi275:下次如果有类似的情境 我会参考这个做法的~ 谢谢尼尼XD 03/03 00:47
194F:推 aaronbest:我只看到某n连在这篇前面跟原po战台中brt战到最後裱到 03/03 01:28
195F:→ aaronbest:自己 真的太好笑 这种自裱功力我进棺材都还学不来,还 03/03 01:28
196F:→ aaronbest:有某n没兴趣讨论版规就别讲话,我们只是有个构想不行吗? 03/03 01:28
197F:推 kutkin:所以N某可以当名嘴 别人不可以 03/03 04:42
198F:推 nick0605:某a讲实在话,你不是版主,所以你讲的内容构想,我都当乡 03/03 06:24
199F:→ nick0605:民嘴炮,至於我跟原po战brt,那是我们跟彼此打招呼的开 03/03 06:24
200F:→ nick0605:场白,久了你就习惯 03/03 06:24
201F:推 kutkin:是谁导演这场戏....在这孤单角色里 03/03 09:20
202F:→ komachi275:大家别这样啊...= = 03/03 11:55
203F:推 nick0605:对了顺带一提:棺材是装死人不是装活人的,某a你还年轻, 03/03 14:40
204F:推 nick0605:用不着因为打脸打太凶而这样诅咒自己,生命可贵人生无价 03/03 14:43
205F:→ nick0605:,多想想两秒钟其实你可以不用想不开,有什麽难关记得拨 03/03 14:43
206F:→ nick0605:打张老师专线,希望你能渡过去,你可以的,加油! 03/03 14:43
207F:→ kutkin: 差劲,说话说到这种程度。 03/03 21:22
208F:→ komachi275:别离题啦= = 03/03 21:31
209F:推 kutkin:这反而不是离题条款,/a就知道他是在讲谁。 03/03 23:25
210F:推 aaronbest:我是蛮认同原po的热心建议 为啥不能建议?尼董讲的好像 03/04 01:19
211F:→ aaronbest:只要是非版主讲的话都叫废话 这样到处泼人冷水不好 我 03/04 01:19
212F:→ aaronbest:个人比较支持设立引战条款才是根本解决方法。 03/04 01:19
213F:推 scottlu28:引战条款+1 03/04 02:49
214F:推 yeh0416:曾在这边找资讯路过支持+1 03/04 08:59
215F:→ komachi275:版主对引战认定会不会更主观呢? 03/04 13:07
216F:推 nick0605:某a在讲别人之前要不要先检讨自己有没有资格说别人引战! 03/04 14:44
217F:→ nick0605:你自己也好不到那里去! 03/04 14:44
218F:推 nick0605:第一次听到引战的网友要求设引战条款的,标准自婊打脸! 03/04 14:45
219F:推 kutkin: 哈欠 03/04 15:51
220F:推 nick0605:某古累的话先休息,累到爆肝会影响身体健康喔! 03/04 15:55
221F:→ kutkin: 我只是觉得,一个人战到这种程度很可怜。 03/04 17:27
222F:推 nick0605:那被战的岂不更可怜,呵呵!如果你不欠战,谁没事闲闲要 03/04 18:12
223F:→ nick0605:跑来战你? 03/04 18:12
224F:→ orange21:就你阿 03/04 18:58
225F:→ komachi275:对事不对人啦= = 战议题很精彩 战人有啥好看的= = 03/04 19:30
226F:推 nick0605:就是有人一提战不过跑来战人身阿 我只好委屈奉陪了 哀 03/05 00:10
227F:推 nick0605: 议题 03/05 00:28
228F:推 cgunavy:版主也是版友选出来的,为啥版友不能主动讨论版(规)的走向? 03/06 16:31
229F:推 aaronbest:怎麽有人在那装委屈了?你不战 谁会吃饱闲闲跟你战 而且 03/06 19:14
230F:→ aaronbest:你自己前面都承认你来这里就是要战 一直打自己的脸我看 03/06 19:14
231F:→ aaronbest:了很心疼 支持设立引战条款来约束大家。 03/06 19:14
232F:推 nick0605:所以你棺材不进了喔??值得鼓励勇於面对自己的打脸人生 03/07 00:13
233F:→ nick0605:加油喔 人生很美好的不要动不动就想不开喔 03/07 00:14
234F:→ nick0605:不要动不动就诅奏咒自己喔 03/07 0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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