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laptic (屿天圣林)
看板IA
标题[新闻] 缅甸通过反网路诈骗法 犯罪情节严重可处死刑
时间Thu Jul 30 15:50:30 2026
标题:
缅甸通过反网路诈骗法 犯罪情节严重可处死刑
新闻来源:
https://www.cna.com.tw/news/aopl/202607300165.aspx
中央社 综合仰光外电
缅甸军方支持的国会最近通过立法,凡网路诈骗集团犯嫌若涉人口贩运、强行拘禁、暴力
胁迫他人从事网路诈骗行为,处10年以上监禁,最高可处死刑。
缅甸边境一些地区由武装团体或民兵所控制,如妙瓦底(Myawaddy)、果敢(Kokang)等
地,近年来成为全球网路诈骗、人口贩运与强迫劳动的犯罪温床。
受到美国和中国等国际压力,缅甸总统敏昂莱(Min Aung Hlaing)承诺,将强力打击非
法网路诈骗。
根据缅甸在5月公布的草案规定,「强迫他人从事网路诈骗,包括施以暴力、虐待、酷刑
、非法掳人或拘禁」,将处以10年上以监禁、或无期徒刑,或判处死刑。
此法案已由缅甸军方主导的议会於28日正式通过。
下议院议员艾昌(Aye Chan)告诉法新社,死刑条款已正式纳入法案通过。
对於造成他人死亡的诈骗犯罪,明文规定:「应处以死刑。」
此外,经营网路诈骗机房或涉及加密货币的诈骗罪犯,最高可判无期徒刑。
联合国毒品暨犯罪问题办公室(UNODC)稍早表示,缅甸境内的KK园区、水沟谷(Shwe
Kokko)等诈骗重镇被扫荡之後,主谋纷纷转移至柬埔寨经营。
缅甸上议院议员娜友扎娜娃(Naw Yuzana Wah)告诉法新社说,国际压力促使缅甸官员积
极处理诈骗乱象。
她说:「由於有许多武装势力和组织涉入这个产业,因此我们面临许多挑战。」(编译:
纪锦玲)
--
常羡人间琢玉郎,天教分付点酥娘。
尽道清歌传皓齿、风起,雪飞炎海变清凉。
万里归来颜愈少、微笑,笑时犹带岭梅香。
试问岭南应不好,却道:此心安处是吾乡。
——【北宋】苏轼《定风波・南海归赠王定国侍人寓娘》
--
※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来自: 180.74.219.201 (马来西亚)
※ 文章网址: https://webptt.com/cn.aspx?n=bbs/IA/M.1785397833.A.7FA.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