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buddhanature (应无所住,而生其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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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Re: [申诉] Buddhism 板板主不当禁申诉人言40日
时间Wed Sep 7 12:03:34 2016
一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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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代码(AID):
#1Nn0Iodj (Buddhism) [ptt.cc] [公告] YuGar违规,愿忏悔,? │
│ 文章网址:
https://webptt.com/cn.aspx?n=bbs/Buddhism/M.1472464050.A.9ED.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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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二审:
┌─────────────────────────────────────┐
│ 文章代码(AID):
#1NpJOFTN (Buddhism) [ptt.cc] [公告] YuGar申请二审改判警? │
│ 文章网址:
https://webptt.com/cn.aspx?n=bbs/Buddhism/M.1473066511.A.757.html │
│ 这一篇文章值 228 Ptt币 │
└─────────────────────────────────────┘
依
#1Nn0Iodj 公告所判之YuGar案件
2016/8/29一审为禁言60日,愿公开忏悔,同日改判禁言40天
YuGar於同年/9/04 来信审请二审改判警告。其陈情内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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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诉人(YuGar)因违犯板规而遭判禁言40日,申诉人主张【3.违规事实文字:】中,
『龙树算哪根葱啊,本板有个【金刚後心师十一地】之境界者耶』,显然未违板规第三
章第D条「禁止以不雅(不当)文字、不雅谐音、不当譬喻,影射(形容)三宝(佛法僧
及三宝弟子)及任何人。」申诉人说明如下:
一、申诉人遵守学术讨论原则,并未违反逻辑而推论
从前後文可推论龙树不如本板【金刚後心师十一地】之境界者(fatalfeel2),申诉
人遵守学术讨论原则,显然基於逻辑而推论,可受板友公评。
二、申诉人未使用不雅文字、谐音、譬喻、影射三宝及任何人
『龙树算哪根葱啊,本板有个【金刚後心师十一地】之境界者』,绝非以葱来比喻
龙树,而是以本板【金刚後心师十一地】之境界者(fatalfeel2)与龙树互相比较。申诉
人认为,龙树确实非十一地之境界者,即不如本板板友(fatalfeel2)。申诉人认为应无
文字、谐音、影射之嫌,而本人也非譬喻,而是引用维基百科与本板板友(fatalfeel2)
两相比对下,竟然发现龙树不如本板板友(fatalfeel2),绝非譬喻。
故申诉人主张申诉人显然未违板规第三章第D条『禁止以不雅(不当)文字、不雅
谐音、不当譬喻,影射(形容)三宝(佛法僧及三宝弟子)及任何人。
三、申诉人主张意外初犯,绝非恶意,应予无罪判定,或改判警告乙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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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诉人首次违犯板规,实感意外,事後也感到抱歉,业经公开忏悔,故请板主考量
事後态度与违犯之实质内容,给予无罪判定,或改判警告乙次,申诉人极愿配合板主之
相关规定,亦非故意违犯,无恶意之事实,请板主纳入考量。
综合以上说明,申诉人主张并未违反逻辑而推论、未使用不雅文字、谐音、譬喻、
影射三宝及任何人,是为意外初犯,绝非恶意,应予无罪判定,或改判警告乙次。以上
陈请 板主谅鉴。
申诉人 YuGar 敬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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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
判决: 维持原判,禁言40天。
判决说明文:
板主自由心证,业已明白被告非有恶意形容三宝(佛法僧),然文字言词有事实依据,
故采信被告推文所言:
→ YuGar: 备注:若实违犯板规,在下极愿说明与忏悔道歉,切莫迳禁1年 08/28 07: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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仅依判例判禁言60天,且姑念初犯,相信有忏悔改过教化之可能
同日来信愿公开忏悔,其内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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忏悔文
本人忏悔质疑「龙树算哪根葱」,
龙树现已然不在人世,不应任意以之和他人作比较,
极为不当,在下忏悔如上,板主亦可公布出来,
警戒板友不可妄犯。
-------
故又再度采信被告说词,减刑度1/3 ,改判禁言40天。
忏悔文既已说明要警戒板友,於9月4日又复来信要求改判无罪或警告
实令本板主无所依循。
若,被告今又来信说在下误判或他人诬告,实无一[定语]所据,如小孩游戏说闹。
故虽体念初犯,已有裁量减刑过,不再增减刑度,维持原判40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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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针对原申诉人YuGar主张初犯意外初犯,绝非恶意,应予无罪判定 之想法
本人无法认同。盖发文前会先看到[发文注意事项]
发文前请详阅版规:避免与禁止事项(违者依规定处1~12周水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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诽谤、偏见、歧视及憎恨的言论者。
又板规20160201规范:
第二章 板友应注意事项
A.使用者於发言前,均有详阅相关板规之义务,
B.如有其他意见或对板主处置违规有问题时,请循本章C项 程序办理。
板主负责板规「第一审」及「第二审」,有关本板的板规申诉或建议请迳行寄至板主信
箱处理。
---
原申诉者不应豁免而有特权;原申诉者不应得豁免不看板规而发言违规後
先来信1.忏悔。2.再申诉上诉第二审。
有违常情,并违反本板制定之程序。
再者,经忏悔被板主减免後,
本人忏悔质疑「龙树算哪根葱」,
龙树现已然不在人世,不应任意以之和他人作比较,
极为不当,在下忏悔如上,板主亦可公布出来,
警戒板友不可妄犯。
-------
板主采信被告说词,减刑度1/3 ,改判禁言40天。
忏悔文既已认罪,说明要警戒板友,於9月4日又复来信要求改判无罪或警告
敝人实无法理解其反覆不一之心理状态。
即便遵守学术讨论原则,亦不可发表贬损本佛教板规范之
使用不雅文字形容佛法僧(此地为忏悔文中自认不当形容龙树菩萨)之违规行为。
然後又申诉,指陈佛板板主不当禁其言40天。
以上申覆。
buddhanature 合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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