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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6.7.7.21:54 updated: 撤回申诉。 因为thismy在底下推文中改变说法:
1F:→ thismy: 容许自行主动处理,但并没强制必须都主动处理~~07/07 19:59
2F:→ thismy: 没有被检举,我可以主动去干涉,但不一定要去干涉07/07 20:00
ok 照这样的说法那麽我原本的申诉文不成立。 但是这样的话我就不得不谯一下,自己身为板主的人,短短一两天,对於板规的解释 可以有这麽大的转弯,从在Buddha板解读的严格不告不理,变成现在这样的解读。 那要其它人如何适从? 如果是这样的话,那麽原本的条文当然就有修改得更加清楚的必要,以免除未来的板主或 板友可能存在的各自解读空间。 ====== 关於以上hvarible vs. Buddha板主thismy的申诉案件中, 我发表了对於板规执行标准变动的疑问, 也就是组长nknuukyo在底下推文所说的法的安定性原则。 後续我把问题带回Buddha板讨论, 根据thismy板主的说法是,这是因为板规规定了不告不理制度, 详细内容我已经新增在前篇文章中。 根据thismy的解释,现行板规的设计是除非当事人或者板友提出检举, 不然板主不主动介入判决是否违规。 可是刚刚发现,在PTT站方对於板主权责的规定中有这麽两项: ==== 板主权力义务规范 一、责任 (1) 板主有责任对所管辖之看板,进行维护,若有不当之文章需尽快处理。 (2) 板主有责任引导版面风气及讨论。 ==== 就我的观点来说,不告不理的制度是违反站规在这边的精神的。 如果是不告不理制,而当事人或其他板友都没有提出检举,板主也不主动介入的话, 这样如果讨论的走向愈来愈失控,那麽等於是板主没有执行这两项责任规定。 其次,不告不理制在前述的申诉案例中造成法的安定性原则被破坏也已经可以看出这个 制度的弊病,如果说站规中规定的两项主义务有被确实执行,那麽这个问题应该也可以 大幅改善。 在现行Buddha板规中对於不告不理的依据是以下的第3行: === 所有违规事件的处理,除了板主自行处理外,亦须由板众或当事人检举。 所谓检举,可以寄信检举,亦可贴板检举。 若板众们没有检举,勿责怪板主没有处理。 === 第3行基本上是在回避版主应负起的责任,把这个责任丢到板友身上。 因此在组务板提起对板规的申诉,希望组长能判定这样的板规违反站规并予以废止, 以杜绝将来可能一再发生的执法标准变动问题。 (当然我知道板主也是人 也有自己的生活要过,所以设计这个制度出来想减轻负担, 但是以目前Buddha板的水量,还有现行检举制度仍然运作,在板主力有未逮的地方 仍然可以仰赖检举来补足执法效率的不足,我不认为废止这个制度会造成现任或者 新任板主有什麽大量的额外工作负荷。) --



※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来自: 77.8.170.216
※ 文章网址: https://webptt.com/cn.aspx?n=bbs/HumService/M.1467889404.A.E8E.html
3F:→ jksen: 告诉乃论制不只一个版是如此,如过去基督信仰版也是如此。 07/07 19:13
4F:→ yogi: 所以顺便一起来检视这样的制度是否符合站规吧 07/07 19:14
5F:→ yogi: 并不能说大家都这麽做 就代表一定是符合站规的对吧? 07/07 19:15
6F:→ jksen: 采取告诉乃论制,不代表版主没有达成他的义务,这是要视情 07/07 19:15
7F:→ jksen: 况而定,而不是简单判断的事情。 07/07 19:15
8F:→ yogi: 所以我才举了那个极端的例子:如果大家都有默契地不提出检举 07/07 19:16
9F:→ yogi: 然後到後来各种粗口咒骂都出来了,但是如果依法办理的话版主 07/07 19:17
10F:→ yogi: 不能在没有检举的情况下主动介入。这样的情形就是不告不理会 07/07 19:17
11F:→ jksen: 我知道你说的,但重点是,告诉乃论制跟版主有无达成他的义 07/07 19:17
12F:→ yogi: 有可能发生的,而也是不合乎站规精神的。 07/07 19:18
13F:→ jksen: 务并无绝对因果关系,你不能把这件事如此简化。 07/07 19:18
14F:→ yogi: 讨论一个制度的时候 就是要用一些极端的情况来考虑这个制度 07/07 19:18
15F:→ yogi: 在极端状况下是否仍然能正常运作不造成问题 不是吗? 07/07 19:19
16F:→ yogi: 立法院审查法案基本上也经常是用这样的方式在讨论制度可能的 07/07 19:20
17F:→ yogi: 弊病。 07/07 19:20
18F:推 jksen: 对,但无绝对因果关系,你的推论就不成立。 07/07 19:20
19F:→ jksen: 不然包括八卦版,几乎所有版的制度都会有极端状况。 07/07 19:21
20F:→ yogi: 在我考虑的极端状况下 这个制度就是明显地违反站规了 07/07 19:22
21F:→ jksen: 能说哪个版,能排除你说的极端状况吗? 07/07 19:22
22F:→ yogi: 我逛的板可能还不够多 不过我所知道用不告不理的方式来宣告 07/07 19:23
23F:→ yogi: 放弃版主主动介入执法责任的好像也只有Buddha板 07/07 19:23
24F:→ yogi: 你要不要更明确指出哪些板也采用这样的方式? 基信板我等等去 07/07 19:24
25F:→ yogi: 看看> 07/07 19:24
26F:→ jksen: 以前的基信版就是,你要翻之前版规。有些版甚至有版主没版 07/07 19:26
27F:→ jksen: 规。不过这些不是重点,我还是觉得你的推论不成立。 07/07 19:26
28F:→ yogi: 刚看了一下 基信板规第一章第3条就明确说板主也会主动执法了 07/07 19:26
29F:→ yogi: 所以也不是不告不理 07/07 19:26
30F:→ jksen: 好吧,就看小组长怎麽看吧。不然你可以去问站方。 07/07 19:26
31F:→ yogi: 嗯 那就让组长裁决吧 07/07 19:27
32F:→ yogi: 有版主没板规倒是还好 就是照站规来做 可是不告不理是用板规 07/07 19:27
33F:→ yogi: 层级来放弃板主主动执法的权力与义务 这与无板规是不能相比 07/07 19:28
34F:→ yogi: 的 07/07 19:28
35F:推 jksen: 我刚看了是2014年的版规,你要去找一下。 07/07 19:28
36F:→ yogi: 关於板规的申诉检讨层级照站规来说就是小组看板 是组务的权 07/07 19:29
37F:→ yogi: 责。所以就发在这边罗 07/07 19:29
38F:→ yogi: 嗯 Buddha板这套板规应该也是2014年以前就实施了 只是从没 07/07 19:30
39F:→ yogi: 有人认真检讨过 不过这不代表它没有违反站规 07/07 19:31
40F:→ yogi: 2014年基信板不知道花生省魔术 好多不同版本板规 但是就我看 07/07 19:35
41F:→ yogi: 到的来说 还真的没有找到哪一条说版主必须要有检举否则不迳 07/07 19:35
42F:→ yogi: 行处理 07/07 19:36
43F:→ jksen: 在版规五之2那边。 07/07 19:37
44F:→ yogi: 可以告诉我哪一篇吗? 我看到好多版本的 07/07 19:38
45F:→ yogi: 我用20140220版本来说 基信板那篇5-2是限定检举人的身份 但 07/07 19:39
46F:→ yogi: 是并没有说除了检举以外 版主不主动处理人身攻击的情况 07/07 19:40
47F:→ jksen: 呃,我直接站内信给你好了,怕你找错篇。 07/07 19:41
以现行Buddha板板规对於不告不理的规定如下: 所有违规事件的处理,除了板主自行处理外,亦须由板众或当事人检举。 所谓检举,可以寄信检举,亦可贴板检举。 若板众们没有检举,勿责怪板主没有处理。 我自己是觉得很奇怪 一方面第一行说版主会自行处理,又说"须由板众或当事人检举" 所以没有被检举到底版主会不会自行处理勒? 照这次申诉的案件来看 thismy的解释就我的理解是不会。 因为他说当初与现在执法标准变动的责任不在他 而在於板友没提出检举 所以这就是说如果没有检举 版主也不会主动处理的意思。 这样的板规设计我的确没有在基信板规中看到 ※ 编辑: yogi (77.8.171.91), 07/07/2016 19:47:08
48F:→ jksen: 寄给你了,不过基信板的没有说死不主动处理,佛法板也是。 07/07 19:52
49F:→ yogi: 没有说死就是没有 在实务中版主要花多少力气去执行是另一件 07/07 19:57
50F:→ yogi: 事 但是在Buddha板的板规中,如上所述,以t板主的解释是严格 07/07 19:58
51F:推 thismy: 请不要乱解读板规 谢谢 07/07 19:58
52F:→ yogi: 的不告不理 也就是非经检举 版主不主动执法 那这样当然是另 07/07 19:58
53F:→ thismy: 容许自行主动处理,但并没强制必须都主动处理~~ 07/07 19:59
54F:→ yogi: 一种状况。 如果不是这样的状况的话,就是thismy与我都解读 07/07 19:59
55F:→ thismy: 没有被检举,我可以主动去干涉,但不一定要去干涉 07/07 20:00
56F:→ yogi: 错误,那麽板规执行标准的变动造成的申诉 责任当然会是在版 07/07 20:00
57F:→ yogi: 主 而不是像thismy所说的 若板众们没有检举,勿责怪板主没 07/07 20:01
58F:→ thismy: 不然大家拿一些板主都没注意到的句子来吵,真是莫明奇妙 07/07 20:01
59F:→ thismy: 觉得有违规还不想检举,是什麽居心 07/07 20:01
60F:→ yogi: 主动处理 这样说就是与原来板规的精神相违背的 等於是板规 07/07 20:02
61F:→ yogi: 与版主自己打自己板规的脸罗 07/07 20:02
62F:→ yogi: 你看 就是这样 版主自己执法的瑕疵 怪到板友不检举罗XD 07/07 20:02
63F:→ yogi: 执行板规不想花太多力气 出了包又怪板友当时不检举 就是责任 07/07 20:03
64F:→ yogi: 都不在版主就对了吗? 07/07 20:04
OK 如果照thismy现在更正的说法,版主会主动处理, 那麽板规中说的 所有违规事件的处理,除了板主自行处理外,亦须由板众或当事人检举。 所谓检举,可以寄信检举,亦可贴板检举。 若板众们没有检举,勿责怪板主没有处理。 上面标色这一段就是跟板规精神违背的。请予以修正废止。 ※ 编辑: yogi (77.8.171.91), 07/07/2016 20:05:58
65F:推 thismy: 觉得有违规就要检举,跳过板主 找小组长喊没处理? 搞笑 07/07 20:05
66F:→ thismy: 按照你的说法,就不必有检举制度了,有违规都是板主没注意 07/07 20:06
67F:→ yogi: 我现在申诉的是板规制度设计不合理,照站规规定 这样的申诉 07/07 20:07
68F:→ thismy: 那还要什麽检举制度? 发现有违规直接上诉就好啦 晕 07/07 20:07
69F:→ yogi: 层级在组务板 你当那麽多版主应该不会不清楚 07/07 20:07
70F:→ thismy: ptt 的举制度 按你的说法都该废了 反正板主一定要判到啊 07/07 20:08
71F:→ yogi: 没有啊 我没有说你一定要判到 但是没判到造成标准变动 被申 07/07 20:09
72F:→ yogi: 诉也请你不要到板上对申诉者开嘲讽好吗? 07/07 20:09
73F:→ yogi: 因为照板规的规定来说 这种标准变动的责任在版主不在板友 07/07 20:10
74F:推 thismy: 标准哪来的异动了,是否引战是我来判定的 你要依你的标准 07/07 20:10
75F:→ yogi: 所以板规说的 若板众们没有检举,勿责怪板主没有处理。这段 07/07 20:10
76F:→ thismy: 那你就来选板主啊 大家选你我没意见 07/07 20:10
77F:→ yogi: 就是不符合前两行的精神的 会造成解释上的错乱 07/07 20:11
78F:→ yogi: 好奇怪 针砭时事就一定要出来选吗? 我骂马英九也没人叫我 07/07 20:11
79F:→ yogi: 选总统啊 这什麽逻辑XD 07/07 20:11
※ 编辑: yogi (77.8.171.91), 07/07/2016 20:14:09 ※ 编辑: yogi (77.8.171.91), 07/07/2016 21:57: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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