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VanDeLord (HelloWorld)
看板HumService
标题Re: [问题] 人文宗教研究院开版问题
时间Mon Jun 17 13:19:42 2013
※ 引述《sitos (麦子)》之铭言:
: ※ 引述《VanDeLord (HelloWorld)》之铭言:
: : 标题: Re: [问题] 人文宗教研究院开版问题
: : 时间: Fri Jun 14 16:19:03 2013
: : 我在想修改看板办法是不是不当立法?
: : 所以想与小组长讨论
: 请你把未尊重相关看板的板面使用者,造成的问题是什麽,
: 对相关看板使用者的权益造成的影响是什麽,
: 所谓的讨论不当情况的发生与防止,指的是什麽,都陈述清楚。
: 不然我还是不知道你在说什麽东西不当,要讨论什麽。
谢谢回应,
1. 板面风气认定不明确? 请问板面风气如何认定?
2. 请问板友(非站友)如何认定?
3. 多数决的投票正义下,如何维护投票程序的公平与透明?
我质疑的是开板文章由210篇掉落至8篇(
#1HlUUV0k),
但投票人数却高达71人,明显不符合看板使用者的比例
: : 举例,
: : 如果以人宗院为例,已经以密宗与佛教的方式举过例,
: : 不过看得出认知差异很大
: 这个认知差异不会因为改换例子就变小。我想我的意见已经清楚陈述过了。
: : 没有民法板可以阅读
: 1. 修改看板的精神之一是要让该板名实相符,因此改变板名与板旨,
: 只是要让上述两项与该看板实际的讨论范围及风气相符。
: 因此就算板名与板旨改变,也不会影响该板原本能讨论的主题。
: 该板的板友一样可以在修改後的看板上进行并阅读原先允许的讨论。
收到
: 2. 这项改变是经过多数板友同意以後才生效的,表示多数板友认同这样的改变,
: 同时也接受这项改变可能带来的损害,以换取这项改变带来的好处。
多数决的投票制度是否真正符合看板风气的意向,这是有问题的,
比如说看板文章数量与投票人数不成比例,
不知可否提供看板流量人数统计?
: : 修改看板与废除看板这是两个事件,
: : 应该不能混为一谈,
: : 况且修改看板办法并未指出修改後原板面废除
: : 若修改後原板面废除,那这样与另立新板差异在哪?
: : 此外,根据看板废除办法,除了由符合资格的申请人发动以外,也需要附上废除理由,
: : 在修改看板办法的叙述中,并未提及,
: : 因此修改看板办法违反站规之看板废除办法
: 我看不懂这段在讲什麽,修改看板跟废除看板本来就是两件事,
: 我引用废除看板的规定只是要说明这个门槛的由来,
既然是两件事,为何可以引用或说适用?
这两件事的目的与结果都不一样,为什麽可以适用??
: 如果你认为这样的门槛容易受到非看板使用者的影响,你可以针对这样的规定,
: 提出你的建议。
建议
1. 板主应设立板友资格认定标准(非站友)
2. 公开计名投票
3. 公布看板常态流量资料(月)
: 另外,修改看板办法里面也已经言明,板主在申请的时候,必须要附上修改理由,
: 并非如你所说「在修改看板办法的叙述中,并未提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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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创意
飙创新
玩专利
超过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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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60.251.209.130
1F:推 thismy:没这义务! 照这麽说投票系统可以直接废除了。 06/17 13:47
2F:推 caselook:任何一位ptt 的使用者皆有使用任何公开讨论板的权利, 06/17 14:47
3F:→ VanDeLord:假设的潜在使用者影响真实使用者的权益,这样并不公平 06/17 16:03
4F:→ VanDeLord:每位中华民国的公民都具有投票权,但是台北市民可以投票 06/17 16:12
5F:→ VanDeLord:选高雄市市长?这不合理 06/17 16:13
6F:推 thismy:真实使用者是指你这个从没出现过的人吗? 06/17 16:24
7F:→ norchen:没必要回应他 他一直在画一个无关紧要的框诱人讨论 06/17 18:22
8F:推 caselook:看板投票与地方选举不同,ptt 所有使用者可以使用任何的公 06/18 11:37
9F:→ caselook:开看板,不需负担额外的义务,而享有相同的权利.地方选举会 06/18 11:38
10F:→ caselook:有设籍条件的限制,因为有专属地方权限的权利与义务关系. 06/18 11:39
11F:→ caselook:这是完全不同的情况.ptt上某些隐板,就有特别限制了. 06/18 11: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