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umService 板


LINE

※ [本文转录自 sitos 信箱] 作者: AHJKL (hi) 标题: [公告] 佛陀教育板进板须知(板规必看) 时间: Tue Mar 26 20:47:51 2013 ^L#y# 《Buddhism》 佛教板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舍卫国=====================只树给孤独园──────── 示教利喜、布施、持戒、四无量心、四摄法、四依、五戒(不杀生、不偷盗、不邪淫、 不妄语、不饮酒)、十善(不杀生、不偷盗、不邪婬、不妄语、不两舌、不恶口、不绮语、 不贪欲、不瞋恚、不邪见)、四念住、四正勤、四神足、五根、五力、七觉支、八正道、 十念、十二因缘法、四圣谛、止观、戒定慧、须陀洹.斯陀含.阿那含.阿罗汉、涅盘、忍辱 、精进、禅定、般若、念佛念法念僧、菩萨、十八不共法、佛十号、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 ^L:A:#@r,:A1:#@d,:C:#@u,:0:#1,:A:#,:C:#,:B:#,:D:#,:E:#,:0:#@l,:0:#0,:0:# 《Buddhism》 佛教板 请 选 择 项 目:(选择↑↓、进入→、 离开←) 1. 板旨 与 经营方向 2. 正 式 板 规 3. 【读经班】活动 与 标题规划 4. 基础佛学与知识(下载、搜寻) 5. 其 他 活 动 6. 离 开 → ============================================================================== 示教利喜、布施、持戒、四无量心、四摄法、四依、五戒(不杀生、不偷盗、不邪淫、 不妄语、不饮酒)、十善(不杀生、不偷盗、不邪婬、不妄语、不两舌、不恶口、不绮语、 不贪欲、不瞋恚、不邪见)、四念住、四正勤、四神足、五根、五力、七觉支、八正道、 十念、十二因缘法、四圣谛、止观、戒定慧、须陀洹.斯陀含.阿那含.阿罗汉、涅盘、忍辱 、精进、禅定、般若、念佛念法念僧、菩萨、十八不共法、佛十号、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 ^L:C:#@r,:C1:#@d,:B:#@u,:A:#1,:A:#,:C:#,:B:#,:D:#,:E:#,:0:#@l,:0:#0,:0:# 《Buddhism》 佛教板 请 选 择 项 目:(选择↑↓、进入→、 离开←) 1. 板旨 与 经营方向 2. 正 式 板 规 3. 【读经班】活动 与 标题规划 4. 基础佛学与知识(下载、搜寻) 5. 其 他 活 动 6. 离 开 → ============================================================================== 示教利喜、布施、持戒、四无量心、四摄法、四依、五戒(不杀生、不偷盗、不邪淫、 不妄语、不饮酒)、十善(不杀生、不偷盗、不邪婬、不妄语、不两舌、不恶口、不绮语、 不贪欲、不瞋恚、不邪见)、四念住、四正勤、四神足、五根、五力、七觉支、八正道、 十念、十二因缘法、四圣谛、止观、戒定慧、须陀洹.斯陀含.阿那含.阿罗汉、涅盘、忍辱 、精进、禅定、般若、念佛念法念僧、菩萨、十八不共法、佛十号、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 ^L:B:#@r,:B1:#@d,:D:#@u,:C:#1,:A:#,:C:#,:B:#,:D:#,:E:#,:0:#@l,:0:#0,:0:# 《Buddhism》 佛教板 请 选 择 项 目:(选择↑↓、进入→、 离开←) 1. 板旨 与 经营方向 2. 正 式 板 规 3. 【读经班】活动 与 标题规划 4. 基础佛学与知识(下载、搜寻) 5. 其 他 活 动 6. 离 开 → ============================================================================== 示教利喜、布施、持戒、四无量心、四摄法、四依、五戒(不杀生、不偷盗、不邪淫、 不妄语、不饮酒)、十善(不杀生、不偷盗、不邪婬、不妄语、不两舌、不恶口、不绮语、 不贪欲、不瞋恚、不邪见)、四念住、四正勤、四神足、五根、五力、七觉支、八正道、 十念、十二因缘法、四圣谛、止观、戒定慧、须陀洹.斯陀含.阿那含.阿罗汉、涅盘、忍辱 、精进、禅定、般若、念佛念法念僧、菩萨、十八不共法、佛十号、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 ^L:D:#@r,:D1:#@d,:E:#@u,:B:#1,:A:#,:C:#,:B:#,:D:#,:E:#,:0:#@l,:0:#0,:0:# 《Buddhism》 佛教板 请 选 择 项 目:(选择↑↓、进入→、 离开←) 1. 板旨 与 经营方向 2. 正 式 板 规 3. 【读经班】活动 与 标题规划 4. 基础佛学与知识(下载、搜寻) 5. 其 他 活 动 6. 离 开 → ============================================================================== 示教利喜、布施、持戒、四无量心、四摄法、四依、五戒(不杀生、不偷盗、不邪淫、 不妄语、不饮酒)、十善(不杀生、不偷盗、不邪婬、不妄语、不两舌、不恶口、不绮语、 不贪欲、不瞋恚、不邪见)、四念住、四正勤、四神足、五根、五力、七觉支、八正道、 十念、十二因缘法、四圣谛、止观、戒定慧、须陀洹.斯陀含.阿那含.阿罗汉、涅盘、忍辱 、精进、禅定、般若、念佛念法念僧、菩萨、十八不共法、佛十号、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 ^L:E:#@r,:E1:#@d,:0:#@u,:D:#1,:A:#,:C:#,:B:#,:D:#,:E:#,:0:#@l,:0:#0,:0:# 《Buddhism》 佛教板 请 选 择 项 目:(选择↑↓、进入→、 离开←) 1. 板旨 与 经营方向 2. 正 式 板 规 3. 【读经班】活动 与 标题规划 4. 基础佛学与知识(下载、搜寻) 5. 其 他 活 动 6. 离 开 → ============================================================================== 示教利喜、布施、持戒、四无量心、四摄法、四依、五戒(不杀生、不偷盗、不邪淫、 不妄语、不饮酒)、十善(不杀生、不偷盗、不邪婬、不妄语、不两舌、不恶口、不绮语、 不贪欲、不瞋恚、不邪见)、四念住、四正勤、四神足、五根、五力、七觉支、八正道、 十念、十二因缘法、四圣谛、止观、戒定慧、须陀洹.斯陀含.阿那含.阿罗汉、涅盘、忍辱 、精进、禅定、般若、念佛念法念僧、菩萨、十八不共法、佛十号、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 ^L:0:#@r,:end:#@d,:A:#@u,:E:#1,:A:#,:C:#,:B:#,:D:#,:E:#,:0:#@l,:0:#0,: 《Buddhism》 佛教板 请 选 择 项 目:(选择↑↓、进入→、 离开←) 1. 板旨 与 经营方向 2. 正 式 板 规 3. 【读经班】活动 与 标题规划 4. 基础佛学与知识(下载、搜寻) 5. 其 他 活 动 6. 离 开 → ============================================================================== 示教利喜、布施、持戒、四无量心、四摄法、四依、五戒(不杀生、不偷盗、不邪淫、 不妄语、不饮酒)、十善(不杀生、不偷盗、不邪婬、不妄语、不两舌、不恶口、不绮语、 不贪欲、不瞋恚、不邪见)、四念住、四正勤、四神足、五根、五力、七觉支、八正道、 十念、十二因缘法、四圣谛、止观、戒定慧、须陀洹.斯陀含.阿那含.阿罗汉、涅盘、忍辱 、精进、禅定、般若、念佛念法念僧、菩萨、十八不共法、佛十号、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 ^L:A1:#@d,:A2:#@l,:A:# 佛 教 板 板 旨 本板以「佛陀的教法」作为宗旨,范围包含「汉传佛教、南传佛教、藏传佛教」等三传大 藏之「传统佛教」,以「讲论法语、贤圣默然」作为良好之讨论风气与专心精进实修的根 本。 经营方向 一、本板经营方向为回归经律论三藏讨论,允许佛法法义之讨论研究,鼓励学佛实修者分 享学佛心得、解答板友相关佛学疑惑,并可适时提供佛学常识、佛经中的名相解释或 故事以辅助之;建议讨论双方或多方以共同的经论进行讨论或比较,本板不建议尚未 熟悉上述既定经论的板友发表个人言论,因为此举容易导致讨论内容失去讨论基础或 学佛的核心所在,发表此文者亦可能自误误人;另外,本板亦不鼓励板友发表无记、 相似佛法外道文章、外道之咒术、宿命论调、堪舆卜术、戏论文、口业文、诤论文等 相关议题或无关学佛修行之文章。 (↓下一页 ←主选单)1. ^L:A2:#@d,:A3:#@u,:A1:#@l,:A:# 二、佛法已流传二千多年,系统包含广大,故依据板旨,本板的讨论范围仅以三传之「传 统佛教」为主,这是较为稳健与保护新学的作法,即「汉传佛教、南传佛教、藏传佛 教」等。 本板鼓励板友发表导人向善、正面内容之文章,千百年来各部派之教法或有差异,有 以五戒十善为根基,以究竟解脱为目的,更进一步者以自度度人等菩萨志向为大愿。 本板如同PTT其他大多数板一样,以该板讨论之内容做「正向」之讨论,因此请有些 板友能尊重不同部派间教法的传承与主张,勿以相互攻诘为乐、或发表负面批评之文 章,如因不知自己本身所学尚不足而批评,则容易引发双方误会或对立,进而障碍或 影响双方学习佛法的效果与心得,影响彼此的身口意三业清净。故请尽量避免相关负 面批评,这不是本板所鼓励的,应以佛法作「正向」之讨论而发言。 三、本板讨论以三传为主,佛法讨论皆应以「引经据典」作为「讨论与判定依据」,这才 是学术界应有的佛学研讨,如各有经典依据则「皆可并存」来让板友们作比较。请互 相尊重彼此教义教派,不可互相攻击否定。意即如要宣扬自己教义教派「只要已充分 表达和论述即可」,请勿藉此攻击或指陈其他的教义有问题。 一般讨论,如属法师观点(转录请先注明,以示尊重)、或板友(含板主)个人的观点, 如果板友(含板主)讨论时,未事先注明是「个人的观点」者,则本板一律视为仅是 「板友(含板主)或法师,个人之心得或看法」(当然法师讲经是经过长久地深入精进 持戒实修,是非常值得学习与效法的),唯非经「引经据典」即不代表此乃三传之各 经律论藏的原义。请每位板友必须有此认知才是,应「依法不依人」。  ̄ ̄ ̄ ̄ ̄ ̄ ̄ ̄ ̄ ̄ ̄ ̄ ̄ ̄ ̄ ̄ ̄ ̄ ̄ ̄ ̄ ̄ (↑上一页 ↓下一页 ←主选单)2. ^L:A3:#@u,:A2:#@l,:A:# 四、佛陀所以兴出世,乃以慈悲智慧为本怀,为教化众生入彼岸为目的;期众生增长十善 业、减损贪嗔痴,故说四圣谛,三转十二行法轮,创立僧团,使众生归依佛法僧三宝 。帮助有缘众生破迷开悟,最终让所有众生能真正离苦,证涅盘乐。 本板以弘传「佛陀教法」为目的,以「六和敬」为风气,望仁者智士、诸方大德能弘 护一体,犹如「无尽灯法门」一般,以一盏灯去燃亮千百灯,不断地点燃佛法之灯, 传播佛法(法布施)於PTT、网路世界,充实现今精神粮食极度匮乏的网路世界,使灯 灯不熄,佛法永存。佛陀既以法乳滋养我辈法身慧命,我辈亦需自许不吝法水,布施 乃至供养给需要帮助的法友大德,是名谓真「报佛恩」。 五、依据上述,为了有效实行「佛陀教育」的目的,本板成立「读经班」,尊重八万四千 法门,以达到「深入经藏、智慧如海」实修之目的。无论您是学习三传传统佛教中的 哪一门教法都能加入,请专精於自己的学习即可。希望大家能秉持着互相提携的关怀 。「人身难得,佛法难闻」,只要大家一心归依「佛、法、僧」三宝,朝着此方向精 进前进,自然是不会错的,以免浪费有限的时间在三传千百年难解差异性议题上不断 地打转。 「读经班」还会不定期举办各式各样学佛的活动,带动学佛良好的讨论风气,相关叙 述请详阅置底进板须知第三点【读经班】活动。本板并作适当的[标题]规划,让不同 讨论的区域得以充分发挥。 以上为今後本板发展的走向与目标,并得视需要来增修。 (↑上一页 ←主选单)3. ^L:C1:#@d,:C2:#@l,:C:# 第一章:总则 前言:本板规依「板旨、经营方向」精神制定,「板旨、经营方向」视为板规之根本。 第一条(板主权限责任) A:佛板板规依据「文章代码(AID): #1348aPLp (SYSOP) [ptt.cc] [公告] 板主权力 义务规范--(9)制定板规权」制定。(请详阅本篇最末文「备注一」) B:板友违规行为认定,依据「批踢踢实业坊BBS站使用者违规及申诉处理规则--第八条 (违规行为之认定权人)前项:看板违规行为,由版主认定事实之有无。其中关於板 主管理板面不当及违反群组规范行为,由小组长认定之。」办理。 C:1.依据B项,故本板违规认定,如检察官起诉(或法官判决证据)自由心证之采信, 一律由本板板主认定事实之有无,敬请板友们配合。 板主执行板规时,一律比照「执法人员」,有要求板友解释之权,相关违规之 询问,敬请板友们配合;如不愿配合板主询问,反而以言词相激、揶揄、挑衅、 攻击、恫吓、威胁者,板主得「事先」迳依「妨碍板务」办理(妨碍板务水桶1月) ,「事後」再依违反相关板规处理。 板友也有保持缄默之权,但有上站之3日内如不予回应时,则表示愿意放弃抗辩权 ,完全交给板主以自由心证认知有无违规之事实(违规文7天内审理),并无异议。 (↓下一页 ←主选单)1. ^L:C2:#@d,:C3:#@u,:C1:#@l,:C:# 2.有关违规处置如属「删锁文或劣退,并视情节水桶n~m月」,若仅违反一条者, 系交由各板主(视情节)自行衡量「违规情节」与「犯意」自由心证裁决应水桶 多少月、文章(得:表示「可有可无」、「可为可不为」)是否要删除或劣退。 3.本板规采用「一罪一罚、累计量刑」为原则,若同一行为发文同时触犯多条板规 ,则采「合并执行水桶制」(以违反数条之该条最高水桶期限处分之)。 (「同一行为发文」系指以文章「篇数」来计算」) (「合并执行水桶制」系以同一篇发文之行为同时触犯多条板规) :如某甲发文,同时触犯板规第四条(得删锁文,并视情节水桶1~4周) 与 第十 条(得删锁文或劣退,并视情节水桶2~5月),则「合并执行」水桶5月(以第十条之 最高水桶期限5月处分之),文章并劣退(采第十条最高标准-文章劣退)。 4.如於文章中之推文,不断累犯发言违反板规者,系以发言时间认定之。以5分钟之 内推文,视为同一行为发文,比照第3点处置。如同时於多篇推文违规时,亦以同 一发言时间为认定单位。(如系「发文」後又「推文」则视为2个发文行为) :如某乙於推文,於10:01~10:05内,推文违反板规第九条,依照第2点处置; 其又於10:06~10:10内,违反板规第五与第六条,依照第3点处置。以此类推。 (↑上一页 ↓下一页 ←主选单)2. ^L:C3:#@d,:C4:#@u,:C2:#@l,:C:# 故某乙水桶处置视为2个「发文行为」(即10:01~10:05算一个行为,10:06~10:10 又算一个行为),故10:01~10:05依第2点,采第九条(得删锁文或劣退,并视情节 水桶1~3月),由板主自行衡量「违规情节」与「犯意」以自由心证裁决之,水 桶1个月。 10:06~10:10依照第3点,应「合并执行」水桶采第五条最高水桶期限3月,文章并 劣退(推文无法劣退,故可除外)。 (因推文以5分钟内为认定同一行为发文,属2个不同行为,故采总计,不再采取 「合并执行水桶」) 2个发文行为总计:水桶1月+水桶3月=4个月。 第二条(板友应注意事项) A:使用者於发言前,均有详阅相关板规之义务,不得以「不知道、不清楚、没看到、 看不懂、不了解板规」等言词来规避责任。 依据本章第一条A项(备注一)板主权限第九点:「板主有权制定该看板之板规」。 板友虽可於板上讨论板规,但板主对此无回应之义务。 於板规有疑问者,请「事先来信」询问以利汇整(来信时并请注意礼貌),相关信件 可转贴板上以昭公信。 (↑上一页 ↓下一页 ←主选单)3. ^L:C4:#@d,:C5:#@u,:C3:#@l,:C:# B:依据本章第一条,故请板友们如欲发言时,则表示愿意遵守佛板相关规定,如有违 反相关规定时,承诺愿意遵守板主处置(发言时则表示愿意遵守),并无异议。不可 「事後」违规後再行争议之事项。如有不清楚、或疑问板规时,请「事先」依照 本条A项办理。 C:如有其他意见或对板主处置违规有申诉问题时,请循PTT相关程序办理(即板规第三 条)。 第三条(3位板主之权限划分) 板规申诉处理程序,依照组务板公告--文章代码(AID): #1CSf1JP6#1CSgO6Kh (HumService),并依照社会习惯,设为三审制,本板负责一、二审,组务板负责第三 。请依照板规申诉程序和3位板主之权限划分,分别寄信至相关板主信箱。 flamerecca :负责执行板规「第一审」,有关本板的板规申诉请「一律」先寄至 flamerecca 板主信箱(如有误寄则转寄其信箱处理)。如经公告处置後 ,有不服 flamerecca 板主处置者,请依规定上诉至 buddhanature 板主信箱。 (↑上一页 ↓下一页 ←主选单)4. ^L:C5:#@d,:C6:#@u,:C4:#@l,:C:# buddhanature:负责板规「第二审」,拥有本板板规定谳权。如经公告处置後,有不 服 buddhanature 板主处置者,请依规定上诉至组务板,依小组长之 二审板主对於一审判决,可采「维持原判」、「发回一审更审补充」 之判决。 AHJKL :主要负责本板板务,如读经班等实修活动。 注:1.以上为3位板主主要负责区域,如有疑问者,请依板主主要权限寄信。 (如有误寄则转寄其信箱处理),3位板主并得互相帮忙支援之。 2.如不涉及执行水桶部分,3位板主均得就文章部分予以适当处置(如删锁文 和 警告。m文、s文,以及编入文摘 和 等等) 3.每位板主均得举行投票、维持板面良好风气、每月优良板友活动、不定期实修 活动、朝向佛陀教育、板旨与经营方向进行等。 4.如遇重大不决事项,3位板主可互相讨论,以多数决定。 5.因本板有3位板主,如其他板主有事,可先寄信请求其他板主暂代处理之。 (↑上一页 ↓下一页 ←主选单)5. ^L:C6:#@d,:C7:#@u,:C5:#@l,:C:# 第二章:文章规范(受规范之范围:文章标题、文章内容、推文、签名档等。) 第四条(基本发文) A:不得张贴灌水文(未达35字)、注音文、火星文、与佛教无关之政治文等。 B:不得发表明显无关佛法讨论、明显无内容意义文、商业文、推娃文、1月内一文多发 、不雅的推娃签名档、於本板发文时将他板不雅之推文制作成签名档等。 C:非经原作者同意,请勿任意转载他人文章,但转载流通佛教之文章(非营利性质)者 ,不在此限,唯仍请板友自负相关着作权法规定,一概与本板及板主无关。 转载网路文章,请一律事先於「文章开头」附上网址或标明作者出处,以免他人 误会为自撰。 D:1.提问之文章,经板友「推文」回答後,不得任意删除。 (但经所有该「推文」之板友同意後,或非提问之文章者,不在此限) 2.回覆文章时,不得任意「修改」他人文章中之「文字」;但若删除引文过长之文 章者,不在此限。 3.不得删除或修改自己文章内之「他人推文」;经「推文之板友」同意後,不在此 限。(如属误删,请事先标明,即不违反此点。) (↑上一页 ↓下一页 ←主选单)6. ^L:C7:#@d,:C8:#@u,:C6:#@l,:C:# E:其它经板主认定明显不符「板旨、经营方向」之文。 (如标题与内文不符,板主得请板友修改或自行修正之,以利其他板友阅读搜寻。) 违规处置:以上得删锁文。违反A、B项, 视情节水桶1~2周。 违反C项,经原作者抗议属实者,水桶4周。 违反D项, 视情节水桶2~4周。 第五条(不当内文) A:禁止发表不雅(不当)文字、不雅谐音、不当譬喻,影射(形容)三宝。 B:禁止公布私人水球、信件、违反个资法规定、发表违背善良风俗、及违反法律条文 之文章。并请自负相关法律责任,一概与本板(含板主)无关。 C:禁止发表违反「不杀生、不偷盗、不邪淫、不妄语、不饮酒」之文章。 D:佛陀教法中「六念」之一亦有「念天」,天人的福德至少在凡夫之上,或可引述佛 经话语(如「非究竟」等..),但不可以其他言语来批评藐视非议之。 (↑上一页 ↓下一页 ←主选单)7. ^L:C8:#@d,:C9:#@u,:C7:#@l,:C:# E:以疑问句不能作为免责之声明,举例:如「你是XX(如白痴、无知或猪等)吗」、 「你是你妈生的吗」(质疑某甲的出生来源)、「某某教派好像有问题」(以疑问 句质疑某教法或教派有问题,然该教派并不违反板规第四所定之规范)等等之类的 疑问句,虽以疑问句表示,但仍具有足以令相关人士反感或有藉机攻击污辱之嫌。 F:请勿针对板友、特定族群,发表足以令人反感之「酸言酸语、冷嘲热讽」之内文, 发文时请就事论事即可,维持口业清净,即使您所说可能正确,但仍请勿做上述之 言词。 足以令人反感之「酸言酸语、冷嘲热讽」的认定标准:如经当事者或特定族群抗议 检举(条件一),经板主认定确有明显违反者(条件二),即属之。 (以上各项均禁止包含相关网址) 违规处置:得删锁文或劣退。并视情节水桶1~3月。 第六条(易诤论性内文--ex:素食、放生) 1.前言:(「前言」亦视同板规效力。) 为免相关长期争议性议题无限回圈、循环不止地一再出现,徒增双方增长对立与冲 (↑上一页 ↓下一页 ←主选单)8. ^L:C9:#@d,:C10:#@u,:C8:#@l,:C:# 突,互不相让,不断引发嗔心、口角、冲突、烦恼,请勿再发表「要不要素食、放 生」(与否)之诤论话题。 (以往相关讨论串已集中於z > 12.讨论汇集 > 18.素食、19.放生) 此并非剥夺其言论自由或否定其慈悲心,而是避免板面失序、与维持良好讨论风气 而予以限制。如同讨论三传的差异问题(千百年难解),或禁言争议名单,必须对相 关皆予限制,才能维持板面秩序。如想再讨论者,请自循PTT开板程序或其他网路途 径发言。 如果不是诤论「要不要素食、放生」(与否)的话题,其相关讨论自然许可,相关感 应心得,请与「经藏」相连结,如同六神通一样,「漏尽通」才是佛所印可,心得 文请与佛法「不杀戒」(自不杀生、不教人杀、教人不杀)与「慈、悲、喜、舍四无 量心」相应为佳。 2.为免有关诤论「要不要素食、放生」(与否)认定不一,订定统一标准,只要相关讨论 一旦引发双方对立诤论、嗔心口角、冲突烦恼,依板主自由心证认定,为免再回覆相 关文章,即可全部锁文。 (↑上一页 ↓下一页 ←主选单)9. ^L:C10:#@d,:C11:#@u,:C9:#@l,:C:#  3.其它争议性话题(如持咒等),如讨论失控,引发正反双方对立冲突、嗔心口角、冲 突烦恼等等,或有相关议题经板主依板规劝导或警告者,板主亦得比照第2点办理。 违规处置:得删锁文。经锁文後再回覆者,一律水桶2周。 第七条(科学考据) 1.前言:(「前言」亦视同板规效力。)大乘本生心地观经:『亦如大肠,八万四千虫所住故』」、「毗尼日用录: 『佛观一钵水。八万四千虫』」、「僧伽吒经:『善男子,名为身者,有无量亿筋脉 相缠,身有八万四千毛孔,复有八万四千户虫,在中而住。彼诸虫等,亦有死灭,人 将死时,诸虫怖畏,互相噉食,受诸苦痛。...』」、「杂阿含经(四二四)~(四 二六)『如日游行, 照诸世界,乃至千日千月,照千世界......』」、「长阿含经 :『佛告诸比丘:「如一日月周行四天下,光明所照,如是千世界,千世界中有千日 月、千须弥山王、四千天下、四千大天下、四千海水、四千大海、四千龙、四千大龙 、四千金翅鸟、四千大金翅鸟、四千恶道、四千大恶道、四千王、四千大王、七千大 树、八千大泥犁、十千大山、千阎罗王、千四天王、千忉利天、千焰摩天、千兜率天 、千化自在天、千他化自在天、千梵天,是为小千世界。如一小千世界,尔所小千千 世界,是为中千世界。如一中千世界,尔所中千千世界,是为三千大千世界。如是世 界周匝成败,众生所居名一佛刹。」』」、「起世经:『诸比丘,此千世界,犹如 (周罗者隋言),名小千世界。诸比丘,尔所周罗一千世界,是名第二中千世界。 (↑上一页 ↓下一页 ←主选单)10. ^L:C11:#@d,:C12:#@u,:C10:#@l,:C:# 诸比丘,如此第二中千世界以为一数,复满千界,是名三千大千世界。诸比丘,此三 千大千世界同时成立,同时成已而复散坏,同时坏已而复还立,同时立已而得安住。 如是世界,周遍烧已,名为散坏。周遍起已,名为成立。周遍住已,名为安住。是为 无畏一佛刹土,众生所居。』」、「金刚般若波罗蜜经:『「须菩提,我今实言告汝 ,若有善男子、善女人,以七宝满尔所恒河沙数三千大千世界,以用布施,得福多不 ?」...」、「药师琉璃光如来本愿功德经:『东方去此过十殑伽沙等佛土,有世界 名净琉璃,佛号药师琉璃光如来、应、正等觉、明行圆满、善逝、世间解、无上丈夫 、调御士、天人师、佛、薄伽梵。』」、「妙法莲华经:『然善男子,我实成佛已来 无量无边百千万亿那由他劫。譬如五百千万亿那由他阿僧只三千大千世界,假使有人 末为微尘,过於东方五百千万亿那由他阿僧只国乃下一尘,如是东行,尽是微尘。 诸善男子,於意云何?是诸世界,可得思惟校计知其数不?』」 (按:「亦如大肠,八万四千虫所住故」、「佛观一钵水,八万四千虫」直到近代才 以「显微镜」得证; 一日一月为一世界,一千世界为小千世界,一千小千世界为中千世界,一千中千世 界为大千世界,是名三千大千世界。大乘经典如金刚经所说恒河沙数三千大千世界。 药师经净琉璃世界东方去此过十殑伽沙(10个恒河沙)等佛土。法华经譬如五百千万亿 那由他阿僧只三千大千世界。以上不胜枚举,可自行搜寻CBETA。 以上前言这些,早在2千年多前三藏法典即有记载,如果仅用古代人们所认知的去验 (↑上一页 ↓下一页 ←主选单)11. ^L:C12:#@d,:C13:#@u,:C11:#@l,:C:# 证,很有可能这些当时都会被以夸大不实(尤其是三千大千世界的日月说)嗤之以鼻而 摒弃,但还是被当时人们「相信如来所言真实不虚」留存并翻译下来。一直到近代 白尼才大胆认为太阳为宇宙的中心(当时还被攻击),直到今日,天文学观看宇宙中有 无量无数个恒星,如太阳系,更甚如银河系也多到难以计算(以目前观测仍有限),才 得到证实。科学定义日日更新,五年一小变,十年一大变,今日理论、考据或许可能 为对,但将来亦有被推翻的可能,故科学论点和考据仅可用来佐证或比较佛经内容, 不得引用今日的科学考据论点来批判、指陈、或否定佛经内容有问题,以免误造谤法 之过,自误误人,将来受极大苦。一如三界二十八天、六道轮回,亦难(不能)以用科 学来考据) 2.若有板友转贴某法师之论述,以科学论点或考据来说明佛经之内容与出处者,本板基 於尊重僧团法师立场,持中立保留态度,不劣退或水桶转贴者。如果板友除转贴外, 还兼另行发言而有违反板规者,则依板规处理。 (为何法师论述就可以,板友另行发言就不行?没有为什麽,如果您是法师的话,本板 自然也持相同立场) 违规处置:得删锁明显不合板旨之文,其他则依违反其他板规而处置(如板规第十条)。 (↑上一页 ↓下一页 ←主选单)12. ^L:C13:#@d,:C14:#@u,:C12:#@l,:C:# 第三章 (刻意扭曲、攻击) 第八条(刻意扭曲他意) 定义:称「扭曲他意」者,意指发言时「无中生有(没有说过那样的话,却被说有)、 张冠李戴、或断章取义」。 称「刻意」者,意指若某甲出现如上之言词,经当事人某乙明确解释举证表示 不是这个意思时,某甲仍刻意「无中生有(没有说过那样的话,却被说有)、张冠 李戴、或断章取义」,即触犯此条板规定义。 需「刻意」+「扭曲他意」同时成立,才触犯此条板规。 因此建请板友们(如某甲),若出现相关回覆文时,请先客气询问当事者(如某乙)文章 内文之意,如经某乙已明确解释举证不是这个意思时,基於信任某乙「不妄语」原则下 (如果某乙刻意要说谎,也是自己要负责),请勿再强调非属某乙之意,否则即有「刻意扭 曲」之嫌,即触犯此条板规。 违规处置:得删锁文或劣退,并视情节水桶1~3月。 (↑上一页 ↓下一页 ←主选单)13. ^L:C14:#@d,:C15:#@u,:C13:#@l,:C:# 第九条(攻击、针对对象) A:不得故意制造纠纷、针对特定对象(板友帐号或昵称)以明示或暗示进行「人身攻 击、谩骂、恫吓、侮辱、贬损、诽谤、恶意质问、引战」等以恶意语气发起战火之 挑衅言论。 B:若是文字内容系指「不特定对象」,但从其推文与文字叙述(含引用),有具体事证 足以认定是指某甲(含团体)对象,而有上述A项之任一行为,板主亦可比照A项之规 定办理。 违规处置:得删锁文或劣退,并视情节水桶1~3月。 以上攻击如系针对板主(含水球或寄信攻击),视同攻击执法人员,得加重其水桶1/2第四章(佛教、禁言名单与他教) 第十条(三传) A:依据板旨且基於彼此相互尊重原则,本板允许就三系佛教(南传、汉传、藏传、 密宗)经典、传承系统及教义等做比较、差异讨论。但不得以任一佛教教派经论或 修行,攻击否定或指责(以明示或暗示)另一教派之经论或修行方式。亦不得以外道 思想来来攻击否定三传。 (↑上一页 ↓下一页 ←主选单)14. ^L:C15:#@d,:C16:#@u,:C14:#@l,:C:# B:依据本条A项,讨论时敬请就「法理」而言,对法理不对人,「依法不依人」,严禁 对佛、法、僧团 (含受具足戒之古今僧人)三宝、佛教慈善团体(如慈济),发表违反 板规之言论,讨论敬请单就「法理」而论即可,严禁趁隙攻击之。 C:如文章中有误(含引用法师文章或任一使用者发文),本板允许得就「法理」(依法不 依人)而言,引述正确的「经藏」言论(须「引经据典」,详见「经营方向」第三点) ,如各有不同的经藏说法,允许「同时并列之」,让板友自行参考判断,严禁互相 攻击。 (注: 如果上述「仅单纯引用」来自受具足戒之古今僧人的文章,比照板规第七条第2点办理) 违规处置:得删锁文或劣退,并视情节水桶2~5月。 第十一条(禁言争议名单) 依据板旨与经营方向,故本板只讨论三传之「佛、法、僧团+戒律」,以「传统佛法」为 主。 1.前言:(「前言」亦视同板规效力。) 早在佛陀时代,即有外道想盗法以求名闻利养的事件发生,为「附佛外道」之开端, (↑上一页 ↓下一页 ←主选单)15. ^L:C16:#@d,:C17:#@u,:C15:#@l,:C:# 详见 http://ppt.cc/f_QP 。千百年来,各地的附佛外道如恒河沙纷纷涌现,也随时代而 一一而消失於历史的洪流,唯有三传之「佛、法、僧团+戒律」历久而不衰。故为免新学 不知,故本板仅以讨论三传之「佛、法、僧团+戒律」,以「传统佛法」为主,这是较为 稳健、与保护新学的作法。 因此本板涵盖三传,也只承认「三传传统教义」,故若有其他宗教或门派,有涉及到 佛教者,为了避免佛法遭到刻意扭曲,故皆应以三传之「佛、法、僧团+戒律」和「三法 印」来检验之。如板友们、或法师们「引经据典」或者亲身体验的讨论(限有涉及到佛教 的教派,於合理之检验讨论范围内,意指不涉及法律层面等),因有见於现今社会多元化 与言论自由,相关法规也容易动则得咎,故板友们发文时,也请就事论事,如有涉及不实 等发言,除了依板规处理外,也请自负相关法律责任,与本板(含板主等板务人员)无关。 为免攻击合法宗教与避免纷争,故板主们不作任何评论仅依板友们之讨论作 收录处理而已,以留待板友们自行以三传「佛、法、僧团+戒律」和「三法印」的标准去 评断,故请小心谨慎! 任何佛门教派,至少均应以三传之大藏(非疑似部类)的某一部经典来作为宗旨。但不 可有蓄意扭曲该经典之内容,该经典之诠释,也需以一般四众或法师们之认知等「三传传 统教义」、或者是参照其它诸经之意,而非「只有该教派自我主张」就是这个意思,否则 仍视为刻意扭曲三传之「佛、法、僧团+戒律」。 一般说来,如果是正式的三宝,各有其经典依据,这个在佛教各宗各派很常见,须尊 重之。比较有差异性是「戒律」的部分。佛灭後戒律之不同即有所结集,基於在家众不说 僧团戒律,该僧团戒律如何主张,在家众也不能过问。唯除根本四大戒(杀、盗、淫、妄) 不可毁坏。因为这是连一般「受五戒的在家众(优婆塞、优婆夷)」都不能违犯(唯淫:有分 正邪淫和不淫之分)。所以教派戒律的部分,也是仅以四大戒(杀、盗、淫、妄)为主,任 (↑上一页 ↓下一页 ←主选单)16. ^L:C17:#@d,:C18:#@u,:C16:#@l,:C:# 何佛门教派之主张均不可违反根本四大戒。至於有没有守戒破戒的问题,基於不说四众过 (戒律是「律己」的,而不是拿来「律人」)的立场,毕竟凡夫我们都还在学习中,您或许 认为他们某些行为可能还有待改进之处,而私下向该僧团建议或报告,毕竟每个人都不是 佛菩萨,只要不是佛菩萨,行为就不可能圆满。只有佛菩萨才能够圆满不毁戒。 故只要符合三传之「佛、法、僧团+戒律」,就是真正的三宝既非争议名单,如: 一、某甲团体都是有「僧团」的出家人(并受具足戒)。 二、都有以三传之佛经(法)+戒律作为行事准则。 三、他们都没有未证言证(自称成佛)。 2.禁止在本板「单纯」发表或宣扬「争议名单」之内文相关连结。 有关禁言「争议团体」名单,请详阅。 3.如欲讨论禁言「争议名单」与传统佛法比较者,请於发文时自行修改标题为[争议], 并於内文「即时表明」是作教义比较讨论,禁止单纯发表其文而没有讨论事项。 如符合「前言」所述者,即可移除於禁言「争议名单」中。 违规处置:得删锁文或劣退,并视情节水桶2~5月。 (↑上一页 ↓下一页 ←主选单)17. ^L:C18:#@d,:C19:#@u,:C17:#@l,:C:# 第十二条(他教) 1.请勿在本板单纯宣扬他教(即其教义中没有佛教的专有名词)之文章或相关连结,但 若与佛教教义比较或讨论者,例如他教的教义中,有「五戒十善」"部分"之范围者 ,不在此限。 2.基於第1点,为免误解他教之可能与宗教纠纷,请勿对他教教义中(如儒家、道家、 耶教等),发表「挑衅、攻击、贬损」之言论。请单就佛经有记载之事项来发言即可 。 违规处置:得删锁文,并视情节水桶1~3月。 第五章(板规事项) 第十三条(违规处理) 1.依据板主权限(16) 文章禁止回覆权:「板主得以设定特定文章禁止回覆之权力。」 如经板主认定有违反板规(或游走板规边缘)之嫌而锁文,请勿再就相关议题回文, 违者水桶2周。 2.非板主请勿发[公告]文,或回覆[公告]文,违者水桶2周 (↑上一页 ↓下一页 ←主选单)18. ^L:C19:#@d,:C20:#@u,:C18:#@l,:C:# 3.请参阅板规第一条C项。 4.板主对於违规事项得主动侦察,如采如警告(或劝告)者,不限於公告、该文下推文 、水球、信件,同样具有效力。 5.板主对於违规之事项,可不经由警告(或劝告)而直接水桶之;如游走於边缘,得采取 警告或直接水桶之处分。 如采取「警告」者,不限采哪条板规警告和前後时间,1位板友累计警告满2次者一律水桶1月。 6.「妨碍板务、扰乱板务」之行为,认定标准散见如本板规之规范。违者水桶1月。 7.依据站规(备注一):「板主有责任引导版面风气及讨论。」板主於板上一切没有违规 之言论,皆应持中立之态度。如板主参与板友之讨论,亦视为一般板友身份发言,若 有违规争议冲突之事项,基於回避原则,应交由(或寄信)至其它未参与讨论之板主来 处理。 (如果板主未参与一般讨论者,就板规本身来发言则视为以板主立场。) 8.如於水桶期限解除时,於1月内若再违反任一板规者,除原板规水桶处分外,另再加 计水桶1年 (↑上一页 ↓下一页 ←主选单)19. ^L:C20:#@d,:C21:#@u,:C19:#@l,:C:# 第十四条(检举) A:请依照板规第三条办理。 B:检举格式:(来信检举请依照下列格式,否则得不予受理) 1.违规id 2.违规文章代码或推文 (请在文章前面按大写Q,复制文章代码) 3.违规事实文字 4.违反板规第几条(引用条文) C:1.检举时,站规虽规定可於看板检举,然为免板上到处充满检举文有碍佛板观瞻, 以及保护检举人隐私立场,仍鼓励板友来信检举。 检举时,只有当事者(含特定族群)可检举之,不接受第三局外人检举。 2.为免误寄、误删或漏看之可能,检举时请自留寄信备份,如3天内未反应请再次寄 信确认,如因板主有事3日内未上站,请改寄至其他板主信箱。 3.来信检举时,仅得就上述 B项 格式4点发文,严禁趁机以言词攻击污辱板友(含 板主),请就违规事实检举即可,违者视情节水桶1~3月。 (↑上一页 ↓下一页 ←主选单)20. ^L:C21:#@d,:C22:#@u,:C20:#@l,:C:# 4.板主仅以板规治版,若被处以违规,是使用者先违反板规,不可妄说前後因果关 系,请单就「板规」而论。违者水桶1月。 5.检举文章需於该发文7天内检举方有效。超过7天虽可检举,但不予水桶处置,但 板主仍可认定是否符合板旨、经营方向、板规,而采取删锁文(删文前先备份)。 D:1.板主受理检举文,因有时需费时整理、查阅相关文章,於板主有上站收到信後, 「7天内」公告处理,并得依据板规第十三条第1点处理。 2.依据站规申诉程序,板主未正式公告宣判之前,严禁越级至组务板申诉或胡乱指 控板主吃案,如不服者,经前後2位板主公告宣判後,才可至组务板申诉。 违者水桶1月。(请参阅板规第三条) 3.凡经宣判公告,如有不服者,请直接依照程序申诉。禁止针对判决结果,不断 以寄信(2封以上)、或水球(4则以上)等持续扰乱板主,此视为刻意妨碍、扰乱板 务运作之行为。违者水桶1月。 4.如经一审或二审宣判後,为维持板务正常运作,请板友於有上站之10天内提出上 诉(一审>二审,二审>三审组务板),否则即视为接受审判结果并放弃上诉权利, 日後不得再上诉,违者视为刻意扰乱板务行为,水桶1月 (↑上一页 ↓下一页 ←主选单)21. ^L:C22:#@d,:C23:#@u,:C21:#@l,:C:# 5.如经公告後或不依申诉程序进行者,却以不当言词威胁恫吓板主者,永久水桶, 并采取必要之行为依法处理第十五条(多重帐号) 1.凡使用者被水桶处分,严禁使用其它帐号继续发言,否则即失去禁言之效果。 2.为免查证困难,本板不负查证义务,以相同ip视为同一本尊。若真属不同本人,请 使用者自负举证义务,否则视为同一本尊。 违规处置:相同ip者,皆处以原id之水桶期限,并各加重1月,以滋警惕。 第十六条(忏悔) 1.凡受水桶处分之板友,如愿意公开忏悔或道歉的话,可来信板主信箱,经板主认定 其确有诚意忏悔,得免除1/2或至完全免除水桶期限之处置。 2.如於板主公告处置之前,已事先公开忏悔或道歉者,可得「警告」之处置。 (↑上一页 ↓下一页 ←主选单)22. ^L:C23:#@d,:C24:#@u,:C22:#@l,:C:# 第六章(其它) 第十七条 (本板与他板事项) 1.禁止将他板私人恩怨、或他板讨论项目(与本板板旨明显无关)带至本板。 违规处置:得删锁文,并视情节水桶1~3周。 2.如板友有因违反某一板规经水桶处分者,却未依申诉程序管道,迳至他板(如八卦板) 发言攻击、或就违规事项继续发言攻击或指责本板(含板主、特定族群等)者,经查证 属实。因事涉两板事项,如他板不予处理,本板得依「PTT 使用者违规及申诉处理规 则--第六条一、看板违规行为:(五)於文章中有挑衅他人之语词或刻意制造纷争者 」(备注二),引用站规(跨板),将该「刻意制造纷争者」之使用者列为「本板不受欢 迎名单」半年。 请板友确实依照PTT申诉程序管道进行(请参阅板规第三条)。 第十八条(其它) 1.本板规有规定者,依板规处理;板规若未规定者,但有违反「板旨、经营方向」或其 他社会认知、PTT站规、风俗习惯、法律常识,为免有心人士乱板(以板主认定为主) 板主得视情节重大,以板主自由心证而作删锁文、或以「妨碍板务、扰乱板务」运作 水桶1月。并请板友自负相关法律责任。 (↑上一页 ↓下一页 ←主选单)23. ^L:C24:#@d,:C25:#@u,:C23:#@l,:C:# 2.[公告](得锁文)具有板规同等效力,如前後公告有所不同,以最新[公告]为准。 3.本板规如有未详尽之处,得随时修订,并於修订後并立即生效,不另行公告,请板友 随时注意底下修改纪录,以免违反板规。 以上规定公告,於修订後并立即生效,不溯及既往。 ============================================================================= 修改纪录:(请板友随时注意底下修改纪录,於修改後并立即生效,以免违反板规) (於板规或进板需知有重大变更才会於此纪录,部分文字修改而不影响原意,则不纪录) 1.2013/3/26 本板规依据「文章代码(AID): #1H89IK6I (HumService)」第11点公告, 故全面改版并作详细说明。 (↑上一页 ↓下一页(备注一) ←主选单)24. ^L:C25:#@d,:C26:#@u,:C24:#@l,:C:# 备注一: A:佛板板规依据「文章代码(AID): #1348aPLp (SYSOP) [ptt.cc] [公告] 板主权力 义务规范」办理。 (以下虚线内仅引述 #1348aPLp (SYSOP) 部分相关条文) ------------------------------------------------------------------------ 一、责任 (1) 板主有责任对所管辖之看板,进行维护,若有不当之文章需尽快处理。 (2) 板主有责任引导版面风气及讨论。 二、权限: (1) 看板文章管理权: 板主有权判定该板的文章是否适当在板上张贴。 若有不适当者,有权依情节轻重而为下列之处置(注): a. 将不当文章加以砍除 (中略) b. 水桶处份权: 板主得以依照程度将不当文章发表者列入水桶名单,暂停其在该板发表之权 限,恶行重大者,得以提报站务依法处理。 (3) 文章保留权: 板主有权判定该板的某篇文章是否值得保留。 (4) 整理权: 板主有权整理该板之以供板友阅读及回忆。 (↑上一页 ↓下一页(备注一) ←主选单)25. ^L:C26:#@d,:C27:#@u,:C25:#@l,:C:# (6) 进板画面/发表文章注意事项/文章类别编辑权: 板主有权编辑该版之进版画面/发表文章注意事项/文章类别与其格式。 (9) 制定板规权: 板主有权制定该看板之板规,但不得违反上层本国法律、站规、群组规范、小 组组规,有抵触者无效。 (13) 看板推文设定权: 板主得以设定该看板之推文状态。 (16) 文章禁止回覆权: 板主得以设定特定文章禁止回覆之权力。 (18) 文章置底权: 板主得以针对重要文章设定为置底之权力。 三、管理规定: (4) 小板主功能: 设立的小板主是来帮忙板主做事,板主可自由新增解除小板主的职务。 --------------------------------------------------------------------------- ============================================================================== 备注二: 1.本条文依据「文章代码(AID): #11PhstD5 (PttLaw) [ptt.cc] [公告]PTT 使用者违 规及申诉处理规则」,请板友依照相关规则办理。 (↑上一页 ↓下一页(备注二) ←主选单)26. ^L:C27:#@u,:C26:#@l,:C:# (以下虚线内仅引述该规则部分相关条文) -------------------------------------------------------------- 第六条(违规行为之种类及内容) 本规则所称违规行为,包含下列行为: 一、看板违规行为: (五)於文章中有挑衅他人之语词或刻意制造纷争者。 (七)违反其他由小组长订定之群组规范及版主所订定之板规者。 第八条(违规行为之认定权人) 看板违规行为,由版主认定事实之有无。其中关於板主管理板面不当及违反群组规 范行为,由小组长认定之。 其他违规行为及小组长管理群组不当,由本站认定事实之有无。 第二十六条(提出之对象及看板) 对於板主之建议,於该看板提出。对於小组长之建议,於该群组事务看板提出。 第二十七条(建议之处理) 对於使用者之建议,板主或小组长认有理由者,参考建议之内容,修正其管理。 第二十八条(罢免提出及审查) 使用者提出建议後,对於板主或小组长之处理方式仍不满意者,得循本站关於板主 或小组长罢免程序之规定,提出罢免案。 本站对於前项罢免案提出之事由,得予以审查。但除罢免事由系针对板主或小组长 个人与板组管理无关之事项外,应予以核准成案。 --------------------------------------------------- (↑上一页 ←主选单)27. ^L:B1:#@d,:B2:#@l,:B:# 【读经班】活动: 依据「经营方向」: 五、依据上述,为了有效实行「佛陀教育」的目的,本板成立「读经班」,尊重八万四千 法门,以达到「深入经藏、智慧如海」实修之目的。无论您是学习三传传统佛教中的 哪一门教法都能加入,请专精於自己的学习即可。希望大家能秉持着互相提携的关怀 。「人身难得,佛法难闻」,只要大家一心归依「佛、法、僧」三宝,朝着此方向精 进前进,自然是不会错的,以免浪费有限的时间在三传千百年难解差异性议题上不断 地打转。 「读经班」还会不定期举办各式各样学佛的活动,带动学佛良好的讨论风气,相关叙 述请详阅置底进板须知第三点【读经班】活动。本板并作适当的[标题]规划,让不同 讨论的区域得以充分发挥。 ============================================================================== 本板鼓励板友们多多深入经藏,故规划成立读经班活动,采自发性读经活动,板友们无需 报名,只要於读经po文时,选标题[读经]即可参与读经班的活动,各板友只要於标题选择 [读经]时,皆受到板规严格保护。譬如学校上课或图书馆读书一般,其他板友严禁有干扰 读经之行为发生(以板主认定)。 (↓下一页 ←主选单)1. ^L:B2:#@d,:B3:#@u,:B1:#@l,:B:# 因本板包含三传,故[读经]部分也划分为三传,原则上板友们仅选[读经]标题时,则表示 没有特别指说是哪一传,故若有「个人注解或感想」,或引用「其他传」经文、法师解说 或在家居士文章(含白话),做为注解或参考时,除了引用为原本三传之经文(三系大藏: 汉传、巴利、藏文)外,各板友皆应当视其为「个人见解或看法」,如板友们另有想法或 意见想表达时,也应仅针对「注解或引用文章之部分」作「补充说明」(禁止单纯批评而 没有补充),并应提出正确或应当合理之说法(但此说法仍视为是个人之见解),请对理不 对人。板友们於[读经]时,为免闭门造车,可以引用其他传之经文(或其他经文)作为 「补充说明」。(以上可详阅「经营方向」一~五点全部) ============================================================================== 为鼓励板友们参与[读经]读经班、或发起善良之[实修]活动,该板友们皆能拥有 个人读经实修室」,作为个人自行存放与佛教有关之文章(违者警告或删除)。其他人 想要拥有的话,只要来信洽询即可。 (↑上一页 ↓下一页 ←主选单)2. ^L:B3:#@d,:B4:#@u,:B2:#@l,:B:# 如板友们选择标题[读经]时,如需另行加注三传,举例标题为[汉传读经]、[南传读经]、 [藏传读经]时,或二传并列如[汉南读经]、[南藏读经]、[汉藏读经],则表示该板友仅想 针对该传作读经,如板友们有见解或看法,仅得对「该传」部分作「补充说明」,不应有 非属该传之言论(不属於该类[标题]下之他传或他派言论),亦不得有批判、影射或否定等 之情形发生。(违者得删锁文,并得视情节水桶1月) 标题规划: 标题种类:1.讨论 2.读经 3.实修 4.心得 5.请益 6.法语 7.其他 8.公告 因为本板是佛教之综合板,包含三传经律论之讨论,故原则上若板友们发表文章时,若直 接选择标题之分类,则表示愿意接受板友们各传各宗之言论自由(仍应遵守板规)。但若有 板友仅想得到某传或某宗之讯息者,本板也从善如流,依据本页最前段[读经]标题之规划 ,如有板友仅想得到[汉传]、[南传]、[藏传]、[密宗]之讯息者,仅需在标题自行注明即 可。或如[南传讨论]、[汉传读经]、[藏传实修]、[汉南请益]、[南藏法语]......等, 只需自行加注即可。也可再更细一步,如仅想得到[净土宗]之讯息者,可自行加注如 (↑上一页 ↓下一页 ←主选单)3. ^L:B4:#@u,:B3:#@l,:B:# [净土心得]、[净土请益]等...;或咒语,如[咒语请益]、[持咒心得];或者是只想谈论 南传或汉传戒律,如[南传戒律]、[汉传戒律]...。请自行加注,当板友们看到这一类自 行加注的标题时,表示该板友仅想得到(或仅有兴趣想了解)该传或该宗之讯息而已,请其 他板友就该标题下,予以回覆属於该类题的文章即可,请勿出现他传或他宗之讯息文字 ,以免纷争,尊重该板友们想学习的各传各宗即可,谢谢。 (不属於该类标题下,违者得删锁文,并得视情节水桶1月) ============================================================================= 7.[其他] 当板友选择[其他]标题时,得自行修改标题,如[新闻]、[转录]、[活动]、[法会]、 [禅修]、[法语]、甚至是[争议]名单(请详阅板规第十一条)等,请自行修改之,文章内容 并请配合[标题]所述。 本板为了维持三传友好关系、并能各自发展而不妨碍,且能相互交流、增长彼此。 特规划了[交流]选项,只要板友於po文时,修改标题为[交流]即可。如[汉传交流]、[南 传交流]、[藏传交流]或[汉南交流]、[南藏交流]、[汉藏交流]、[三传交流]等,讨论之 内容不限,得就教义上互相交流,或者是各传之间板友们学佛心得讨论,生活聊天(唯仍 仅限於与生活上有关之佛法)、或研讨会等等。 (↑上一页 ←主选单)4. ^L:D1:#@d,:D2:#@l,:D:# 基础佛学与知识: 下载: 设立此区乃有见於每天都有新学加入,但往往不知从何着手。如同上学读书一般,需要书 本和工具,旁人没办法帮您读书考试,只有自己学习并亲近善知识才能面对人生的考试。 再者,现今电脑网路数位化的方便,带给学佛极大的便利性,如有不懂,可上网发问或向 佛寺法师们询问。学佛如同读书一般,还是得靠自己去精进学习才是。 故此区提供"佛经与学习工具",因应三传提供下载: Google http://www.google.com.tw (什麽都可以查) 教育部辞典 http://dict.revised.moe.edu.tw (字义不懂可查) 汉传:CBETA 中华电子佛典协会--佛经下载 http://www.cbeta.org/ (汉传、藏传必备) 一行佛学辞典搜寻 http://cbs.ntu.edu.tw/dict/ (综合板佛典搜寻,查专有名词) 南传:台湾南传上座部佛教学院>下载3>汉译南北传大藏经 http://ppt.cc/WqAc 汉译南传经典2.0【流通版】: http://ppt.cc/Q0Jt 台大佛学图书馆-巴利文佛典 http://ppt.cc/T_Ex 藏传:台大佛学图书馆-藏文佛典 http://ppt.cc/Uanh (↓下一页 ←主选单)1. ^L:D2:#@d,:D3:#@u,:D1:#@l,:D:# 搜寻: 因为佛学专有名词众多,各家注释也很多,若全po上板面会十分繁多与巨大,故以下仅列 出常见的佛学专有名词(如尚未列出,也可自行搜寻),请板友们自行去学习如何利用网路 工具搜寻,建议先透过一行佛学辞典搜寻 http://cbs.ntu.edu.tw/dict/ 综合板佛典搜 寻,查专有名词。如有需要更正确精准的解释,也可透过 CBETA 中华电子佛典协会-下载 http://www.cbeta.org/ ,电脑安装完毕後,利用里面「全文检索」的功能搜寻「关键字 」。或以「上一页」的南传之数位佛典搜寻。 基础佛学(名词):(请一一搜寻下面文字) 四大、五蕴(五阴)、五盖、六根、六尘(六境)、六识、六触、十八界、无明、无常、苦、 非我、无我、示教利喜、布施、持戒、四无量心、四摄法、法四依、五戒、十善(不杀生 、不偷盗、不邪婬、不妄语、不两舌、不恶口、不绮语、不贪欲、不瞋恚、不邪见)、 十恶、四念住、四正勤、四神足、五根、五力、七觉支、八正道、三十七道品、十二 因缘、四圣谛、十念、戒定慧、声闻、须陀洹、斯陀含、阿那含、四果、缘觉、忍辱、 精进、[禅定(禅那、静虑)、三昧(三摩地)、止(奢摩他)、正定(定)]、观(毘婆舍那)、 (↑上一页 ↓下一页 ←主选单)2. ^L:D3:#@u,:D2:#@l,:D:# 止观、空、般若、涅盘(般涅盘、解脱)、众生、菩萨、四无所畏、十八不共法、佛十号、 如来、应供(阿罗汉)、正遍知(正等觉、等正觉、等觉)、明行足、善逝、世间解、无上士 、调御丈夫、天人师、佛、世尊、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 知识:须弥山、四洲、三恶道、阿修罗、六道、二十八天、三千大千世界、三界。 烦恼。九住心、四禅八定、灭尽定、九次第定(九次定)。南无、三归依、三法印。 四无碍智。 五比丘、十大弟子、弥勒菩萨、普贤菩萨、文殊菩萨、观世音菩萨、地藏菩萨、释迦牟尼 。阿含、密宗、上师、摩诃、补特伽罗。 我慢、增上慢、师子虫(狮子虫)。 (↑上一页 ←主选单)3. ^L:E1:#@l,:E:# 其他活动: (以下文章代码搜寻方式:请「复制」以下亮黄色代码,然後於板面「贴上」即可找到。) 一、bitlife □ [活动] 线上抄经 http://transcribing-sutra.appspot.com/ 文章代码(AID): #1CsYroqx (Buddhism)( bitlife 板友提供 ) 二、DavidChiou □ 请大家多支持电子佛典 [文章代码(AID): #1DA9GvAF (Buddhism)] http://www.cbeta.org/donation/index.htm 方式之一:中华邮政网路ATM http://ppt.cc/3wfX ,可用「存簿转划拨」模式 三、AHJKL 转 [实修] 发起以"金刚经"净化ptt活动 文章代码(AID): #1FmR_ctq (Buddhism) 四、hallcom 转贴 http://www.avalokitesvara.tw/ 护生园区,鼓励放生修福 五、佛学网站:台大佛学图书馆-相关网站 http://ppt.cc/ug0u (台大皆已集中整理) 台大佛学图书馆-佛学工具 http://ppt.cc/yM7w 台大佛学图书馆-佛学院所 http://ppt.cc/PyRM 台大佛学图书馆-语言教学 http://ppt.cc/v-Ef ( ←主选单 ) 汝等比丘,常当一心,勤求出道,一切世间动不动法,皆是败坏不安之相。 汝等且止,勿得复语,时将欲过,我欲灭度,是我最後之所教诲。 ζ ⊙⊙⊙⊙ ⊙⊙⊙ φ ⊙⊙⊙⊙ ◣╲ ▂▁ ⊙⊙⊙ ▇▅▄ φ ⊙⊙ ╯╲ ﹍﹍ ╲ \\ ▅▄ ◣◣ ﹨ \ ξ ∣ ________ __ / } ︸︸ ︸ ′ ╱ ζ ζ φ φ --



※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编辑: AHJKL 来自: 1.172.70.19 (03/26 20:53)



※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转录者: sitos (122.116.24.61), 时间: 03/26/2013 21:59:04







like.gif 您可能会有兴趣的文章
icon.png[问题/行为] 猫晚上进房间会不会有憋尿问题
icon.pngRe: [闲聊] 选了错误的女孩成为魔法少女 XDDDDDDDDDD
icon.png[正妹] 瑞典 一张
icon.png[心得] EMS高领长版毛衣.墨小楼MC1002
icon.png[分享] 丹龙隔热纸GE55+33+22
icon.png[问题] 清洗洗衣机
icon.png[寻物] 窗台下的空间
icon.png[闲聊] 双极の女神1 木魔爵
icon.png[售车] 新竹 1997 march 1297cc 白色 四门
icon.png[讨论] 能从照片感受到摄影者心情吗
icon.png[狂贺] 贺贺贺贺 贺!岛村卯月!总选举NO.1
icon.png[难过] 羡慕白皮肤的女生
icon.png阅读文章
icon.png[黑特]
icon.png[问题] SBK S1安装於安全帽位置
icon.png[分享] 旧woo100绝版开箱!!
icon.pngRe: [无言] 关於小包卫生纸
icon.png[开箱] E5-2683V3 RX480Strix 快睿C1 简单测试
icon.png[心得] 苍の海贼龙 地狱 执行者16PT
icon.png[售车] 1999年Virage iO 1.8EXi
icon.png[心得] 挑战33 LV10 狮子座pt solo
icon.png[闲聊] 手把手教你不被桶之新手主购教学
icon.png[分享] Civic Type R 量产版官方照无预警流出
icon.png[售车] Golf 4 2.0 银色 自排
icon.png[出售] Graco提篮汽座(有底座)2000元诚可议
icon.png[问题] 请问补牙材质掉了还能再补吗?(台中半年内
icon.png[问题] 44th 单曲 生写竟然都给重复的啊啊!
icon.png[心得] 华南红卡/icash 核卡
icon.png[问题] 拔牙矫正这样正常吗
icon.png[赠送] 老莫高业 初业 102年版
icon.png[情报] 三大行动支付 本季掀战火
icon.png[宝宝] 博客来Amos水蜡笔5/1特价五折
icon.pngRe: [心得] 新鲜人一些面试分享
icon.png[心得] 苍の海贼龙 地狱 麒麟25PT
icon.pngRe: [闲聊] (君の名は。雷慎入) 君名二创漫画翻译
icon.pngRe: [闲聊] OGN中场影片:失踪人口局 (英文字幕)
icon.png[问题] 台湾大哥大4G讯号差
icon.png[出售] [全国]全新千寻侘草LED灯, 水草

请输入看板名称,例如:BuyTogether站内搜寻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