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pigdog (pigdog)
看板HolySee
标题Re: [问题] 关於刑罚的问题
时间Tue May 10 23:26:27 2005
※ 引述《wesley123 (一定是哪里搞错了)》之铭言:
: 无论是怎样的判决,无论判决结果是否伸张了正义,
: 这判决终究是「使人(犯罪人)不幸的」,
: 而犯罪人的背後可能隐藏着更多无辜的悲剧,
: 无论是家庭的破碎、罚金的分担、连带的不名誉、公司倒闭员工失业...
: 想请问老师,
: 如果刑罚不仅只对犯罪人本身发挥效力,
: 更连带、扩散了出去,是否会减低了刑罚的正当性?
: 又,如果将来从事司法实务,不得不起诉求刑或审判,该如何面对这样的想法?
法律仅是规范系统内的规则而已,若其能达成正义,这个正义也是系统的产物。
换言之,如果刑罚有其正当性,这个正当性的基础也仅存在於系统中,
而无法求诸於系统外的任何第三者审级。
就现在的法律规范系统而言,所谓的刑罚正当性仅是透过事後处理机能而
得达成的规范意识的维护或觉醒而已,被判决的人其会遭到怎样的对待一事,
不是司法所关切之处(当然法律另有一套骗人的行刑制度)。
这是系统中的客观(亦即共同主观),是一种结构,无法破除。
不过,司法人员可以将这种客观用括弧刮起来,然後用所剩的个人纯粹主观
做出最终决定(基於个人伦理反省而做出的道德论述)。
要做出这种的最终决定,其前提是该司法人员具有伦理反省能力以及解释学的
操控文字能力,而这两者都是透过经验的累积而可获得的。
欲知更进一步的详情,请至法律学院官方网页教授群像李茂生栏下载解释学相关论文。
你应该不是上我的课,不然从我的责任论的论述中应该是早就可以获得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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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140.112.5.29
1F:推 wesley123:这问题纵使能由老师你的论述得到答案 140.112.211.92 05/11
2F:→ wesley123:还是不能心安吧。 140.112.211.92 05/11
3F:→ wesley123:我了解这个问题社会学或社会工作有在关心 140.112.211.92 05/11
4F:→ wesley123:我想问的是 司法/刑罚学 就此是否能有着力点? 140.112.211.92 05/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