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kat (鼠版大爆炸!)
看板Hiking
标题Re: [问题] 请教登山突发状况的处理方式
时间Wed May 28 18:06:02 2008
台湾救护车上并非"多为"EMT-P
就我目前所居住的县市而言
TP约7-8人
分散在9个外勤分队或为内勤人员
然後外勤分队分三班、勤二休一
勤二的时候也不可能24小时都是救护班
所以...在救护车上要遇到TP也不是那麽容易
当然每个县市消防局T1、T2、TP的比例不一
不过我在的县市TP比例应该不是末段班
119消防局救护车上的救护技术员至少是EMT-1
这是法令的规范
EMT所做的医疗救护不一定是使用很专业的"医疗器材"
(当然也要看大家对医疗器材的定义是什麽)
有兴趣看EMT可以做些啥处置的人
可以Google一下「救护技术员管理要点」
然後是有关"国际承认"的补充说明
在国内A单位核发的EMT证照
拿到国内B单位是会被承认的
因为有官方有公布「救护技术员管理要点」这个法令
但是台湾各单位核发的EMT证照若拿到国际上
最起码...在美国就不被承认
(我在台湾受训的EMT朋友到美国後的亲身经验)
在台湾 EMT-1受训60小时
在美国 EMT-1受训200多小时
也就是各层级救护技术员的受训内容和时间
是各国的相关法令自己规范的
所以当然会互不甩对方的证照效力
就像台湾的国际驾照出国後不一定就是畅通无阻
至於上课16小时的WEMT...
我不确定这张证照是像EMT一样
最起码在台湾的各单位(无论是官方或民间)通行无阻
还是像红十字会核发的证照一样不被官方承认
因为光看台湾的法令就已经没有相关规范了
在这边
据EMT资格的多为警消人员、救护车公司的司机、凤凰志工...等
EMT证照是前两类人吃饭的家伙
第三类人要有EMT证照才能上救护车当志工
EMT只能做到院前的紧急医疗救护
EMT资格是需要每年通过考核才能继续维持住的
(不像医师执照,除非被主管机关吊销,不然一直都是医师...)
医护人员的专业执照(医师执照、护士执照)
是病患到院後的医疗
同时它的可执行业务范围大於EMT证照
所以不需要EMT证照就能做到院前的处置
其实我想强调的是
这些证照只是『官方认为这个人有能力处理这个状况』
没证照的人不见得就没能力处理
有证照的人也不见得就处理得比较好
什麽时候"官方认为"会是很重要的一件事?
就是要打官司的时候@.@
比方说你和山友结伴爬山
他摔断了腿 你好心帮他固定住断腿 送他下山
然後很不巧的 复原状况不佳
山友认为是你一开始的固定伤肢不够专业 所以要告你
如果你的山友这麽机车
而且你的确固定得不好
这下你就会有麻烦
因为台湾的法律并没有
「保障一个出於善意帮忙的人所做的
不一定是正面加分(但也不一定是有害)医疗处置的免责」
就是对於你"可不可"以出手帮他不但"不置可否"
而且不小心帮错了不保证你没事
(有个专有名词...熊熊想不起来...)
然後法官会怎麽判...
判你可以帮、或根本不该帮(所以他有问题你要负责)
...ㄟ...不知道?
就像几年前的玻璃娃娃事件
玻璃娃娃的同学好心要把她从A抱到B
却不小心摔了她
法官判「你做不好就不该做 所以要罚」
这样谁还敢帮助别人@.@
如果你有EMT证照
表示官方认定你是"可以"而且"应该有能力"做好固定伤肢的动作
那就是纯粹看你有没有疏失了
多学点东西是很重要的
起码可以自保或照顾到身边的亲朋好友(呜呜~他们总不会提告吧~)
原po问的问题...到处都找得到资料自学...
有时候跑一些病患已经心肺功能停止的救护时
看到家属都不会(不懂.不知道应该)做CPR 觉得有些感慨...
by 某县市凤凰志工
1F:→ hyu0407:不过,我朋友告诉我,各县市的EMT是不太相容的。 05/28 19:02
2F:→ skat:如果不相容...警消调县市时 EMT资格就得重新受训了>_< 05/28 19:11
3F:→ skat:因为小妹所在的志工队也接受外县市单位结训的EMT来服务 05/28 19:12
※ 编辑: skat 来自: 140.113.36.34 (05/29 12: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