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atePolitics 板


LINE

※ 引述《rsbbs0611428 (疾风英豪)》之铭言: : 我们最爱去中国、热爱中国的中国人馆长、R馆 : 在今天表示725要站出来 : 看起来好像是要挺他的好兄弟国昌给他站声 : 不知道如果轮到他发言的场合 : 会大喊拥抱祖国的言论吗? : 大家讨论看看吧~~ 反倒是想着,要提一提曾登上中国「湾区春晚」主持的彭文正,早前请张静律师提告北院 民事庭法官张咏惠「诈欺」罪,第一审时遭到裁定「自诉驳回」後,其心有不甘、提起了 第二审抗告 近期高院裁定「抗告驳回」,而这种裁定正常来讲「不得再抗告」,但教示栏却写「如不 服本裁定,应於收受送达後十日内向本院提出抗告状」,不晓得之後是否会误信这说法, 而去找上最高法院呢? 按照台湾高等法院一一五年度抗字第一五四六号刑事裁定: 抗告意旨暨补充理由:(经人工智慧整理) 被告於审理台北地方法院一零八年度诉字第五五九零号确认博士论文不存在事件时,利用 法官职务及诉讼指挥权,在一一一年十一月二十九日、三十日言词辩论程序及同年十二月 二十三日宣判过程中,意图使第三人蔡英文获得财产上不法利益,而实施诉讼诈欺,涉犯 刑法第一百三十四条及第三百三十九条第二项公务员假借职务上机会诈欺得利罪。被告藉 由民事判决确认蔡英文博士论文存在,使其得以维持教授资格及历任公职之合法性,进而 保有教授薪资、陆委会主委、行政院副院长及总统等职务所得,均属因不存在之博士论文 而取得之不法利益;至抗告人则因此支出律师费、诉讼费及往返法院之相关费用,而受有 财产上损害,因此本件自诉具有成立犯罪之高度可能。 被告虽系前案民事事件之承审法官,但刑法第三百三十九条第二项之诈欺罪并非身分犯, 任何人均可能成立犯罪,被告兼具裁判者与行为人身分,若利用裁判职权施用诈术,使当 事人陷於错误,仍可能成立诈欺罪。本案犯罪行为系发生於台北地院第二十三法庭,在一 一一年十一月二十九日、三十日审判期日及十二月二十三日宣判日完成,其行为系藉诉讼 程序及诉讼指挥权实施诈欺,被害人则为抗告人彭文正及其诉讼代理人张静、李震华律师 。 就犯罪构成要件部分,被告具有使蔡英文获取不法利益之主观犯意,明知蔡英文并无真实 存在之博士论文,却藉由前案判决将其「洗白」为具有博士学位,以维持其既有财产利益 。客观上,被告则透过诉讼程序施用诈术,使抗告人及其诉讼代理人陷於错误。 在一一一年十一月二十九日、三十日之勘验程序中,被告於第一日庭讯时,要求蔡英文之 诉讼代理人连元龙律师於翌日提出国家图书馆及LSE所典藏之黑色封面博士论文原本供 勘验,因此抗告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均合理期待翌日将勘验完整装订之博士论文。然而翌日 连元龙律师提出者仅为散装、一页页之所谓「论文原稿」,而非原先所称之黑色封面论文 。抗告人认为,被告明知勘验标的已遭更换,却仍配合进行所谓勘验,不仅禁止律师碰触 文件,仅由庭务员翻页,亦拒绝律师要求分段表示意见或逐步勘验之声请,甚至表示法院 并非逐页查看,「我们是让你们看这一份论文,不是看内文」,并限制律师於勘验过程中 发表意见。据此,整个勘验程序并未依法完成,实际上亦未曾勘验原先承诺勘验之黑色封 面博士论文,而被告仍於笔录及判决中记载勘验结果,甚至认定该文件系一九八二年开始 撰写、一九八四年取得博士学位之博士论文,属虚伪认定。 抗告人於前案提出之录影资料曾显示一九八三、一九八四年间LSE博士论文封面为蓝色 且内容为单面列印,而国家图书馆及LSE妇女图书馆所藏之黑色封面版本则为双面列印 ;至於法庭所勘验之散页原稿则既无封面亦为单面列印,三者彼此不符,足认散页原稿并 非原先应勘验之博士论文。然被告仍故意以散页原稿取代黑色封面论文进行勘验,构成诉 讼诈欺。此外,抗告人於前案曾要求蔡英文提出各项影本证据之原本供核对,但除补发博 士学位证书外,其余证据均未提出原本,被告原表示翌日将命提出原本勘验,实际上却未 要求提出,也未进行任何比对,即迳予采认。就一零四年间补发之博士学位证书部分,被 告未经充分调查,即表示证书应属真正,显有偏颇;且补发机关究为伦敦大学或LSE本 身亦有重大疑义,而被告嗣後判决亦未再论及该证书,益见其处理有失公正。 另外,被告於第二次言词辩论期日原表示将完成提示证据及整理争点,但最终未依其表示 提示所有证据,亦未进行争点整理,即迳行终结言词辩论,且未给予张静律师充分为最後 辩论之机会,中断李震华律师说明证据後即宣布辩论终结。被告更表示民事案件原则采书 状审理,违反言词辩论主义,严重侵害程序权利。综合而言,被告违反原先诉讼指挥之承 诺,不命提出证据原本、不依法调查证据、不整理争点、限制律师表示意见,并最终作成 确认蔡英文具有博士论文之判决,系利用诉讼程序施行诈术,使蔡英文得以维持教授资格 及其後历任政府高阶职务之合法性,因而保有教授薪资、政府高级职务薪资、特支费、官 邸、公务车等一切财产利益,而抗告人则因此支出诉讼费用、律师费及交通劳费,构成财 产上损害。 蔡英文本为「假博士」,被告与蔡英文及其诉讼代理人共同利用民事诉讼程序及判决,创 造博士论文存在之假象,不仅欺骗抗告人及其律师,更欺骗社会大众;而被告身为执行审 判职务之公务员,利用职务机会施用诈术侵害抗告人权利,仍可能成立职务上诈欺罪,并 非因居於裁判者地位即可免责。抗告人并表示,其後续将提起国家赔偿及个人损害赔偿诉 讼,而依国家赔偿法第十三条,须以法官刑事有罪判决确定为前提,因此请求撤销原裁定 ,发回台北地方法院更为审理。 法院判断: 三、本件自诉合法: (一)按刑事诉讼法第三百一十九条规定:「犯罪之被害人得提起自诉」,其所称「犯罪之 被害人」,系指犯罪之直接被害人而言,但在侵害国家法益或社会法益兼有侵害个人法益 之犯罪,何种情形下,个人为直接被害人,法律并未明确界定其范围,自得由审判法院依 具体个别犯罪事实认定之(司法院释字第二九七号解释意旨参照)。是该条项所称犯罪之 被害人,以因犯罪「当时」而「直接」被害之人为限。且此所谓直接被害之人,系指其法 益因犯罪行为而直接受到损害而言,亦即其法益被侵害必须与行为人之犯罪行为具有直接 因果关系,始足当之;若其法益是否被侵害,尚须视其他人之行为而定,或自诉人所指被 告之犯罪行为,对於其被侵害之法益仅具有间接影响,而无直接因果关系者,均非此所谓 直接被害人,自不得对被告提起自诉(最高法院一一零年度台上字第三六一四号判决意旨 参照)。再者,自诉案件之诉之范围,须就自诉意旨所指被告犯罪事实为客观之衡量,非 仅依自诉状记载之法条或罪名而定。如自诉意旨所记载之法条或罪名,与所诉之犯罪事实 不相适合,法院自不受该记载法条或罪名之拘束。另自诉人自诉被告所犯之罪名如何,固 应以自诉状所指之犯罪事实为断,但法院於不妨害事实同一性之范围即实质上一罪及裁判 上一罪之全部犯罪事实,仍得自由认定事实、适用法律,不受自诉人所主张罪名之拘束。 (二)本件抗告人即自诉人以被告前任台北地院民事庭法官期间,於一一一年十一月二十九 日、三十日在台北地院审理一零八年度诉字第五五九零号确认博士论文不存在事件时,假 借法官诉讼指挥权,图谋蔡英文之不法利益,并为蔡英文为胜诉判决,认被告涉犯刑法第 一百三十四条、第三百三十九条第二项公务员假借职务上机会诈欺得利罪名,刑法上诈欺 罪章为侵害个人财产法益之罪,揆诸说明,自诉人为上开罪名直接被害人,且已委任律师 提起自诉,本件提起自诉之程式合法,先予叙明。 四、(略,为自诉审查说明) 五、经查: (一)刑法第三百三十九条第二项诈欺得利罪之成立,系以行为人意图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 之所有,基於诈欺之犯意,以诈术使人陷於错误,行为人藉此获取利益为其要件。又诉讼 诈欺者,系指对於法院为虚伪之主张或提出虚伪之证据欺罔法院,使法院陷於错误,为不 正确之裁判,致提出主张、证据者获得有利之判决,基此取得相对人之财物,或获得财产 上之利益而言。 (二)本件被告於前案民事事件中居於审判者之地位,并非该民事事件之原告或被告,则被 告於前案民事事件审理中之诉讼指挥行为,本於其独立审判职权,对於事实或证据依自由 心证所下之综合判断,难认有抗告意旨所指诉讼诈欺犯行。  (三)抗告意旨称被告於前案民事事件审理程序中之诉讼指挥行为,确有其所指摘之违法或 或不当之处,而认有诉讼诈欺犯行乙节。然抗告人於台湾台北地方法院民事庭起诉请求确 认博士伦文不存在案件,经台北地方法院於一一一年十二月二十三日以一一零年度诉更一 字第六号判决後,抗告人提起上诉,经本院於一一四年五月二十七日以一一二年度上诉字 第二三四号驳回其上诉,并就其所主张之「违反民事诉讼法第三十七条第一项之程序瑕疵 、原审法院未就其声请调查之证据进行调查,显有证据调查未完备之程序违法、上诉人又 主张原审於勘验被上诉人提出之博士论文稿件时,有未经法院及上诉人诉讼代理人碰触之 调查证据程序不合法部分、上诉人复主张原审未就有无确认利益行使阐明权之违法」部分 ,已说明何以认定第一审之民事诉讼程序并无重大瑕疵,而驳回其上诉之理由,有本院上 开民事判决书在卷可稽,则被告於上开民事案件之诉讼指挥,核与诈术实施之构成要件不 同,自无从以诈欺罪责相绳。 (四)综上所述,抗告人就被告犯行存否未能举证以实其说,且依抗告人所述,亦无从认定 被告有何抗告人所指涉有诈欺得利罪嫌,原审因认本案显有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二条第 十款所定犯罪嫌疑不足之情形,乃裁定驳回自诉,已详叙其认定之理由,经核於法并无违 误,亦不悖於经验法则及论理法则,难谓有何违法或不当。抗告意旨俱属对原裁定已说明 之事项或为其采证认事职权之适法行使,徒凭己见,指摘原裁定不当,均非可采。抗告人 既未提出被告犯罪之确切证据,尚难仅凭抗告人片面指诉,迳认被告有自诉意旨所指犯行 。原审因认本案自诉显有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二条第十款犯罪嫌疑不足之情形,而裁定 驳回自诉,核无不合。抗告人犹执前词抗告,为无理由,应予驳回。 而谈回馆长的情况,基本上早就不能对他怀抱期望了 他自己既然对中国大陆心心念念,就让他去投靠、与中共相伴,而且既然明知道这事实, 还追随下去的话,这根本就不明智了 了解这种实际事态後,就该要趁早脱身了啦! -- 常羡人间琢玉郎,天教分付点酥娘。 尽道清歌传皓齿、风起,雪飞炎海变清凉。 万里归来颜愈少、微笑,笑时犹带岭梅香。 试问岭南应不好,却道:此心安处是吾乡。               ——【北宋】苏轼《定风波・南海归赠王定国侍人寓娘》 --



※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来自: 180.74.217.117 (马来西亚)
※ 文章网址: https://webptt.com/cn.aspx?n=bbs/HatePolitics/M.1784296757.A.9F6.html







like.gif 您可能会有兴趣的文章
icon.png[问题/行为] 猫晚上进房间会不会有憋尿问题
icon.pngRe: [闲聊] 选了错误的女孩成为魔法少女 XDDDDDDDDDD
icon.png[正妹] 瑞典 一张
icon.png[心得] EMS高领长版毛衣.墨小楼MC1002
icon.png[分享] 丹龙隔热纸GE55+33+22
icon.png[问题] 清洗洗衣机
icon.png[寻物] 窗台下的空间
icon.png[闲聊] 双极の女神1 木魔爵
icon.png[售车] 新竹 1997 march 1297cc 白色 四门
icon.png[讨论] 能从照片感受到摄影者心情吗
icon.png[狂贺] 贺贺贺贺 贺!岛村卯月!总选举NO.1
icon.png[难过] 羡慕白皮肤的女生
icon.png阅读文章
icon.png[黑特]
icon.png[问题] SBK S1安装於安全帽位置
icon.png[分享] 旧woo100绝版开箱!!
icon.pngRe: [无言] 关於小包卫生纸
icon.png[开箱] E5-2683V3 RX480Strix 快睿C1 简单测试
icon.png[心得] 苍の海贼龙 地狱 执行者16PT
icon.png[售车] 1999年Virage iO 1.8EXi
icon.png[心得] 挑战33 LV10 狮子座pt solo
icon.png[闲聊] 手把手教你不被桶之新手主购教学
icon.png[分享] Civic Type R 量产版官方照无预警流出
icon.png[售车] Golf 4 2.0 银色 自排
icon.png[出售] Graco提篮汽座(有底座)2000元诚可议
icon.png[问题] 请问补牙材质掉了还能再补吗?(台中半年内
icon.png[问题] 44th 单曲 生写竟然都给重复的啊啊!
icon.png[心得] 华南红卡/icash 核卡
icon.png[问题] 拔牙矫正这样正常吗
icon.png[赠送] 老莫高业 初业 102年版
icon.png[情报] 三大行动支付 本季掀战火
icon.png[宝宝] 博客来Amos水蜡笔5/1特价五折
icon.pngRe: [心得] 新鲜人一些面试分享
icon.png[心得] 苍の海贼龙 地狱 麒麟25PT
icon.pngRe: [闲聊] (君の名は。雷慎入) 君名二创漫画翻译
icon.pngRe: [闲聊] OGN中场影片:失踪人口局 (英文字幕)
icon.png[问题] 台湾大哥大4G讯号差
icon.png[出售] [全国]全新千寻侘草LED灯, 水草

请输入看板名称,例如:e-shopping站内搜寻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