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guanquan ()
看板HatePolitics
标题Re: [讨论] 宪法规定:10天内找无韩国瑜不得解散国会
时间Tue Dec 16 16:43:45 2025
「谘询」又没规定一定要当面讨论才算,书面谘询也是谘询啊。
总统如果找不到院长,那就发函去立法院请他三天内表示意见就是谘询了,韩如果不读不
回那是他自己放弃表示意见之机会,宪法也没规定一定要等立法院长表示意见後才能解散
国会。
这条文远比副署权还没争议,别再妄想了。
※ 引述《jacklyl (青雉)》之铭言:
: 刚刚看到有人说的
: 找了一下 真的满有趣的耶
: 宪法第二条 第5点
: 总统於立法院通过对行政院院长之不信任案後十日内,经谘询立法院院长後,得宣告解
散
: 立法院。但总统於戒严或紧急命令生效期间,不得解散立法院。立法院解散後,应於六
十
: 日内举行立法委员选举,并於选举结果确认後十日内自行集会,其任期重新起算。
: 写得很清楚耶
: 倒阁後 韩国瑜立刻关机 任何人都不见
: 躲家里或爬合欢山或是出国10天都可以
: 回来之後就不能解散国会了
: 到时候就是100% 行政院照样会违宪 举办选举
: 新任大法官上线後 蓝白党申请释宪
: 依照文字10天内没联络到还解散 还解散国会就是违宪
: 这应该是最最最极端也最不可能发生 但却是精彩的剧情发展
: 堪比当年选举无效之诉 而且可能会打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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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F:推 IsoRoy: 一个执政党在那边钻法律漏洞,咬文嚼字, 42.72.13.218 12/16 17:07
3F:→ IsoRoy: 可悲 42.72.13.218 12/16 17: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