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jstar100 (xyz)
看板HatePolitics
标题[讨论] 这样法官是不是中共同路人?
时间Tue Jan 14 11:25:49 2025
高院强调,民意代表助理费性质的厘清,不仅攸关本案被告高虹安权利义务的认定;终局
判决的结论也与数百位现任或卸任立委及上千位公费助理类似行为之法律评价,具有连动
关系。尤其,每次发生类似案件即耗费庞大司法资源、人力、物力,以本案为例,甚至有
细微至餐费65元的扣抵;有工作2、3年加减计算之後,只因500元之出入而获罪。对於类
似案件,除假藉人头冒领或中饱私囊的犯罪个案外,绝大部分多因制度意旨的模糊朦胧,
对於是否构成犯罪无从理解,对行为的法律效果难以预见,以致沦落前途茫然不可预测的
司法讼累。
「刑事司法有惩凶罚恶、激浊扬清、实践公理正义的宏观使命与繁钜任务;然司法人员不
应沦为『放牛鲨而捞米虾』的工具」。高院释宪声请书最後表示,如何讲究效能,以有限
资源,用有效方式,完成付托,是司法人员应念兹在兹的信念。层出不穷的类似案件,唯
有从本质面、制度面,正本清源,明确规范,才是让所有民意代表知所遵循,行止合度,
彻底解决问题、排除讼累的根本之道。
-----------------------------------------------------
王郁文在台上发言时提到,她之前卷入助理费案,检察官明明认可她不是人头助理,有上
班、加班事实,最後仍被一审法官认定,在立法院工作8个月助理期间贪污466元,判有期
徒刑2年、缓刑5年,「我现在还有10万的交保金在法院,我不知道什麽时候会还回来,你
们觉得贪污466元、交保金10万,这是什麽道理?」
王郁文指出,她透过新闻看到,酒驾肇事3万交保、杀人未遂5万交保、台版柬埔寨死了3
人,诈骗主嫌7万交保,「我就想说...天啊我10万到底犯了什麽更严重的罪吗?」她说,
站在这台上,想表达这几年来的难受,她当时相信台湾司法会还清白、给人公道的,但经
历一次两次的侦查庭,心真是冷了一半,检察官竟直接说,上面指示一定要起诉高虹安还
有里面的助理。
这样的结果是不是等於在赌国民党会是下次执政呢~~?
--
※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来自: 114.34.181.11 (台湾)
※ 文章网址: https://webptt.com/cn.aspx?n=bbs/HatePolitics/M.1736825151.A.D70.html
1F:→ abc1332002: 说没人回你,结果特别来看是什麽精妙 36.228.213.246 01/14 18:28
2F:→ abc1332002: 论述。结果,建议你学习一下地球话怎 36.228.213.246 01/14 18:28
3F:→ abc1332002: 麽讲。 36.228.213.246 01/14 18: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