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zeuswell (打开蛤蛎区的塞子)
看板HateP_Picket
标题[建议] 新版主在犯规天数计算或认知上看法不同?
时间Thu Mar 3 20:22:12 2022
如题
刚刚有篇公告是一次违反相同条目两次
按版规1-5计算
5.违规/连续违规者(两次以上违规)板主得以视情节给予处分。
未有警告纪录者,应扣除警告一次;水桶天数=判决水桶*(违规数-1)。
是应该7*(2-1)=7天
不知道为何只判警告
另外你们第一篇公告
bushcorpese水桶14天
但此人上次已经有相同违规水桶112了
应该本次是14+112=126
因为我没有两件案子的申诉权,你们就算不改也跟我无关,但希望搞清楚这中间是不是有
什麽认知落差,以免未来问题一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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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来自: 27.53.154.177 (台湾)
※ 文章网址: https://webptt.com/cn.aspx?n=bbs/HateP_Picket/M.1646310134.A.2ED.html
※ 编辑: zeuswell (27.53.154.177 台湾), 03/03/2022 20:22:23
1F:→ s3z15a3z15a: 1.我是把第一次违规当做警告,警告又桶..乾脆直接桶 03/03 20:38
2F:→ s3z15a3z15a: 就好了,这样警告的意义就没了..蛮建议直接把警告部 03/03 20:38
3F:→ s3z15a3z15a: 分拿掉.. 03/03 20:38
4F:→ s3z15a3z15a: 2.上次刚上任没计算到,直接用上面的天数桶 03/03 20:38
5F:→ zeuswell: 你这问题在上上版的版规是如此没错,後来kero2377改成现 03/03 20:42
6F:→ zeuswell: 在这样 03/03 20:42
7F:→ zeuswell: 在上上版的话没问题,现在有规定就要照规定走吧 03/03 20:43
8F:→ zeuswell: 检举人对案件结果不申诉。换我的话下次就会 03/03 20:44
9F:→ zeuswell: 以前是第二章所有违规在没警告前,不可以直接水桶。後 03/03 20:46
10F:→ zeuswell: 来改成可以警告加水桶 03/03 20: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