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AskWhat (问沙小......朋友)
看板HateP_Picket
标题Re: [建议] 针对现行政黑与政检板规的修正建议
时间Tue Apr 23 18:23:45 2019
: 推 cat886688: 七-8正确的观念是,板主要先有删文动作,才能有後续的 04/23 08:43
: → cat886688: 警告处分,但目前的板主的作法,板友都已删文,且连警 04/23 08:43
: → cat886688: 告都没有,就直接水桶处分,连基本解读板规都不行。 04/23 08:43
: 推 cat886688: 至於「主动处理後加罚水桶」一情况,这也已经违反板规 04/23 08:52
: → cat886688: 七-6,A大说不受其限制,纯粹是自我解读,於法无据,已 04/23 08:52
: → cat886688: 违反七-6不告不理原则。 04/23 08:52
: 推 cat886688: 最简单的作法,就是将第二章的各违规型态罚则制定好, 04/23 08:55
: → cat886688: 然後废除七-8。 04/23 08:55
一、依据站规「板主权力义务规范」,版主拥有「制定板规权」,
版主拥有权力制定版规是什麽、该怎麽去执行版规、说明版规
是什麽意思,不要说小组长,就算是站长,也无权代版主解释
版规,因此,政黑板规七-8是什麽意思,是由版主来解释/定
义,不是自我解读。
版规有疑义,可以加以说明补述;
执行标准不清,可以参考判例。
二、政黑板规一-8的关键词:
「第二章中无水桶罚则之版规」、「警告」、「相同违规再犯
」、「加罚水桶」。
白话解释:
本来违反「第二章中无水桶罚则之版规」,就是删文、退文处
分,依据前一版规定,要违规超过三次,版主才能警告,警告
後不改,就能执行水桶处分(不需要版友检举)。
然违规四次才能警告,会造成版主过多的业务量,因此才会有
现行政黑板规,目的就是违规一次就直接警告,警告後再犯,
就能直接"加罚"水桶(同样不需要版友检举)。
三、何谓"加罚"?
关於删(退)文处份,依据 政黑板规七-7 规定,版主可主动
处理,而依据 政黑板规七-6 规定,有关水桶处分的违规,要
等版友检举才能处理。
然现行 政黑板规七-8 规定,有别於 政黑板规七-6 的地方,
在於只要符合「第二章中无水桶罚则之版规」、「版主警告後
再犯」、「相同违规」,版主就可除了删退文外,再加罚水桶
,这样的权力/版规修改,也是经由版友公投後修正的。
四、这类的违规文章,大多都在超过七天才发现,如果不能直接加
罚水桶,版友检举又有七天的限制,若不能及时检举,版主岂
不只能删退文?那 政黑版规七-7 就能处理,失去了"加罚"的
设计,这条规定就意义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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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来自: 114.27.60.241
※ 文章网址: https://webptt.com/cn.aspx?n=bbs/HateP_Picket/M.1556015028.A.F24.html
1F:推 cat886688: A大都说板主有较大的解释权,那何不制度较符合逻辑性 04/23 19:13
2F:→ cat886688: 的规定呢?看政黑板规,就知是没有学过什麽法学常识, 04/23 19:13
3F:→ cat886688: 东凑西凑拼装的。 04/23 19:13
4F:推 cat886688: 如果板主有较大的解释权,那我当板主时,会这麽解释七- 04/23 19:21
5F:→ cat886688: 8,违反第二章中无水桶罚则之版规,「版主删(退)文 04/23 19:21
6F:→ cat886688: 後」给予「警告」,这段词句很容易解释,就是要给予警 04/23 19:21
7F:→ cat886688: 告前,板主要有先删退文的动作,如果当事人都自删了, 04/23 19:21
8F:→ cat886688: 依据条文解释,板主怎麽可以跳过删文动作而给予警告, 04/23 19:21
9F:→ cat886688: 如果连这条文解释的基本逻辑都不太懂,那解读能力就有 04/23 19:21
10F:→ cat886688: 待加强,希望现任板主能理解,这方面,A大担任板主时就 04/23 19:21
11F:→ cat886688: 做得很好。 04/23 19: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