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HellKitty (地狱山猫专打蠢吱)
看板HateP_Picket
标题[检举] #1OZ4jaxz hellkitty 版规3-1
时间Sat Jan 28 15:55:45 2017
一、检举人ID:
Hellkitty
二、被检举人ID:
Hellkitty
三、违反板规:
第三章 水桶篇
1.推文或文章内容含有对特定使用者、特定族群进行言词侮辱、威胁、谩骂、 引战之
文章,违规者依程度判水桶一个月~三个月。 前项所说明之特定人物不包含任何政治
人物,政治族群(含其代称) 对任何政治人物,政治族群(含其代称)攻击词汇不予受理。
唯仍需注意刑法相关刑责,勿以身试法。
四、违规文章代码与说明:
#1OZ4jaxz
hellkitty对diefishfish指名吃屎吧
明显人身攻击
请依照版规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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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来自: 115.82.194.170
※ 文章网址: https://webptt.com/cn.aspx?n=bbs/HateP_Picket/M.1485590148.A.44B.html
※ 编辑: HellKitty (115.82.194.170), 01/28/2017 15:56:03
1F:推 kim: 受理 你都直接检举自己了 老实说我是很想节省流程直接桶你 01/28 16:40
2F:→ kim: 但碍於流程现在仍是合议制 以及被告24小时抗辩权益 01/28 16:42
3F:→ kim: 所以请你自己决定 要不要抗辩吧! 01/28 16:42
4F:→ HellKitty: 你直接处理即可,我相信你啊 01/28 17:40
5F:→ HellKitty: 你的判决至少还算公正,而且说出个道理,不想N根本乱判 01/28 17:41
6F:→ HellKitty: 我想休息一阵子,你就当帮我个忙罗 01/28 17:41
7F:→ HellKitty: 版主记得要算前科 01/28 17:52
8F:推 kim: 好 那开始审理 本人意见是违规 01/28 22:03
9F:→ kim: HellKitty虽然不是被骂者,但HellKitty是当事人之一 01/28 22:04
10F:→ kim: 所以这个检举案是可以成立的 而且HK叫人吃屎也很明显 01/28 22:05
11F:→ kim: 是一种人身攻击 接下来就请N大也表示意见 01/28 22:05
12F:推 Neptunium: 意见,违规检举事项属实 01/29 01:01
13F:推 kim: 违规确定 我要花一些时间算水桶前科加乘数 再公告 01/29 11:39
14F:推 kim: HK违反三-1的人身攻击板规 共用以下前科 01/29 18:58
15F:→ kim: 2016/5/21本板检举文 确定成立 01/29 19:03
16F:推 kim: 2015/2/18的检举文 当时违反前一版本的板规 成立 01/29 19:05
17F:推 kim: 次数也不多 共两次 因此水桶期间*(1+2+3) 即6倍 01/29 19:13
18F:→ HellKitty: 太好了,对蛆蛆一定要用最重的90天喔,吱吱就用30就好 01/29 19:40
19F:→ HellKitty: 了 01/29 19:40
20F:推 kim: HK您好 diefishfish来信表示 他对你的人身攻击不追究 01/31 22:21
21F:推 kim: 给你个机会 你要不要对自己撤销检举? 01/31 22:21
22F:→ HellKitty: 有这群违法乱纪不遵守规定,上下交相贼的版主群,说真 02/01 08:11
23F:→ HellKitty: 的我觉得政黑没甚麽意思 02/01 08:11
24F:→ HellKitty: 我不要撤销,按规定水桶好了 02/01 08:12
25F:推 kim: 前科加乘修改 依照上述计算仅二次 2*2即四倍 02/01 13: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