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HellKitty (地狱山猫)
看板HateP_Picket
标题[板务] oftisa答辩後已达三日却不判决
时间Mon Jan 9 22:46:31 2017
致版主群
本人对於oftisa的检举案
oftisa已经答辩回文後三天了
#1ORFZhI0 (HateP_Picket)1/4 21:30
#1ORHwjV2 (HateP_Picket)1/5 00:11
我相信已经有充分时间
让oftisa作答辩了
版主群却迟迟不做判决
反而後面的案子
版主群却先判决了
请问版主是怎麽想的?
对於特定id的违规下不了手?
又
oftisa解除水桶案亦无共识?
结果先解开水桶再说
也不管是否程序正确就公告解除水桶?
kim说应该先恢复水桶,亦没有公告?
令人感觉有特定id有特权的感觉
请版主解释一下
中间还看到版主在政黑推文回文
却不处理案子??
令人觉得匪夷所思
後面oftisa对我的检举案反而有版主已经表达意见,错认我要求对o永久水桶,然後kim再
看了一次发现错了,结果又无声无息
s已经出桶了,却又受理最後一篇
对於本人提出的检举案和被检举案误判,版主群好像自动跳过,是甚麽意思?
24小时後
本人视作已经沟通完毕
届时将转至小组长那处理
--
※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来自: 118.169.175.193
※ 文章网址: https://webptt.com/cn.aspx?n=bbs/HateP_Picket/M.1483973193.A.860.html
※ 编辑: HellKitty (118.169.175.193), 01/09/2017 22:57:17
※ 编辑: HellKitty (118.169.175.193), 01/09/2017 23:04:19
1F:推 lukeloo: 还有对12月29日的检举案,到现在都还没处理完,受理24小 01/11 12:05
2F:→ lukeloo: 时後也不锁文,多日也不处理, 似乎对特定族群就特别宽容 01/11 12:05
3F:→ lukeloo: ,另外族群就立即锁文,快速处理!偏颇事件多不胜数! 01/11 12:05
4F:→ HellKitty: 很明显阿,我的检举文被跳过不理 01/11 19:13
5F:推 lukeloo: 针对之前板主误判,认为H板友要求於永久水桶等於滥诉成 01/12 01:11
6F:→ lukeloo: 立!发现误判以後,却对O板友要求永久水桶,却皆判为未违 01/12 01:11
7F:→ lukeloo: 规,采取标准不一的态度,根本是偏颇保护特定的族群!-_- 01/12 01:12
8F:推 AskWhat: 没人检举O版友滥诉啊!!水桶可是要人检举才能处理的!! 01/12 02:28
10F:→ lukeloo: 退文了! 01/12 02:48
11F:推 AskWhat: 没看仔细,你对!!不过现在重审中....就等版主重审吧!! 01/12 02:54
12F:推 lukeloo: 以下是K板主对误判H板友时,判决的意见文“本人意见:Hel 01/12 03:02
13F:→ lukeloo: lKitty确实有滥诉之嫌,原因不是在於H提出几次检举 而是 01/12 03:02
14F:→ lukeloo: 要求板主对O板友永久水桶这不符合原本板规的惩罚条文”!N 01/12 03:02
15F:→ lukeloo: 板主也表赞同!但之後经H板友提出重审,发觉误判後,却不 01/12 03:02
16F:→ lukeloo: 用相同标准对提出永久水桶的O板友判决滥诉,护航之举昭然 01/12 03:02
17F:→ lukeloo: 若揭! 01/12 03:02
18F:推 lukeloo: 其实那个检举案并没有重审,而是1月5号H板友提出检举後, 01/12 05:59
19F:→ lukeloo: 板主群受理後,却置之不理,到1月9号此篇出现後,版主群 01/12 05:59
20F:→ lukeloo: 在1月10号才判!可是板主群对误判H板友时,要求永久水桶 01/12 05:59
21F:推 lukeloo: 等於滥诉的标准,对实际提出永久水桶的O板主,却一切皆判 01/12 06:05
22F:推 lukeloo: 未违规!板主群对特定族群拖延,护航,双重标准……等行 01/12 06:05
23F:推 lukeloo: 为,早就该自行请辞了,却还占恋着板主职位,真的使政黑 01/12 06:05
24F:推 lukeloo: 版蒙羞呢! 01/12 06:05
25F:推 lukeloo: O板“友” 01/12 06:05
26F:推 hw102050: 拖延? 实际上无论站规版规 01/12 08:17
27F:→ hw102050: 的确没有规范处理时间,如果拖过1-2个月没处理 01/12 08:18
28F:→ hw102050: 还能说有问题,现在是还没到1个礼拜 01/12 08:18
29F:→ hw102050: 就唉唉叫了... 01/12 08:19
30F:→ hw102050: 重点应该摆在判决的公正性,而非处理的时间 01/12 08:20
31F:→ hw102050: 无论拖多久,违反版规就是要进桶、闪不掉的 01/12 08:20
32F:→ hw102050: 质疑处理时间+脑补,我也只能厂厂了 01/12 08:22
33F:→ HellKitty: 那跳过不理,hw解释一下?护航太难看了吧阿,後面都先 01/12 08:42
34F:→ HellKitty: 审了 01/12 08:42
35F:→ hw102050: 跳过谁? 01/12 09:02
36F:→ hw102050: 後面的案子就好处理的一行文,先弄很过分? 01/12 09:02
37F:→ HellKitty: hw跳过我啊 而且不只一次了 01/12 09:08
38F:→ HellKitty: oftisa是一行文??=.= 01/12 09:38
39F:→ HellKitty: 那版主在被告答辩後常贴上审理开始时间是贴假的喔? 01/12 09:43
40F:→ hw102050: 审理开始=需要时间思考判决 01/12 10:17
41F:→ hw102050: 你说板主先结你後面的案子,我只看到那案子是一行文, 01/12 10:18
42F:→ hw102050: 较好判决不用拖啊 01/12 10:18
43F:→ HellKitty: oftisa写了长长一串你当一行文,情何以堪 01/12 10:20
44F:推 hw102050: 给个代号 要不然鸡同鸭讲~ 01/12 10:27
45F:推 lukeloo: hw, 有看到我推文一开始讲的吗?不是只指H板友的案子,而 01/12 10:34
46F:→ lukeloo: 是P板友的案子,N板主1月2日就受理了,其他版友在受理24 01/12 10:34
47F:→ lukeloo: 小时以後,板主就锁文,而那篇检举文却不锁文,到1月6日 01/12 10:34
48F:→ lukeloo: 被检举人才反驳,板主群到1月10日,这篇出来後才开始判决 01/12 10:34
49F:→ lukeloo: ,对於特定族群护航的偏颇行为太明显了! 01/12 10:34
50F:推 hw102050: 锁文并没有规定时间,抗辩才限定接案24hr内 01/12 11:08
51F:→ hw102050: 至於超过时间的抗辩是不是有影响判决,你得想办法证明 01/12 11:09
52F:→ hw102050: 否则锁不锁文,算啥偏颇? 有影响到判决公正,或是权利 01/12 11:10
53F:→ hw102050: 吗? 01/12 11:10
54F:→ HellKitty: 所以你的意思是,版主高兴不审就是可以拖,还可以跳着 01/12 11:28
55F:→ HellKitty: 审罗? 01/12 11:28
56F:→ HellKitty: 这类版主跟S皇有何差别阿 01/12 11:29
57F:推 lukeloo: hw, 谢谢你认证了版主群的废弛职务,或者是被检举人的违 01/12 11:49
58F:→ lukeloo: 规反驳! 01/12 11:49
59F:推 hw102050: 不~我指的是你们不懂却爱找碴 01/12 12:09
60F:→ hw102050: 事实上并没有限定要在什麽时候结案,也没要求要先案先决 01/12 12:10
61F:→ hw102050: 更别说此案根本还没过多久~ 01/12 12:11
62F:推 hw102050: 你们只敢在这叫叫,却不敢上诉上去小组群组,我想你们也 01/12 12:12
63F:→ hw102050: 清楚,这种事情上去是无用的 01/12 12:12
64F:推 hw102050: 还有~就算是s我也没有催过他判决(除非他放案超过1个 01/12 12:14
65F:→ hw102050: 月),谁知板主现实是不是很忙,这点尊重我还是懂得 01/12 12:14
66F:推 lukeloo: 即然忙,就不要当版主啊! 哪有当版主,却在废弛职务的!这 01/12 12:26
67F:→ lukeloo: 不叫尊重,这叫纵容! 01/12 12:26
68F:推 hw102050: 板主是义工职,又没规定一定要限时处理,何来忙就不能 01/12 12:45
69F:→ hw102050: 当的道理 01/12 12:45
70F:→ hw102050: 新警察吗? 01/12 12:45
71F:推 andy02: 判决士都有讨论的空间 但还不到废弛职务的地步吧~ 01/12 13:16
72F:→ HellKitty: 对於讨厌的id积极审理,对於挺绿的id跳过拖延,确实不 01/12 14:26
73F:→ HellKitty: 算废弛职务 01/12 14:26
74F:→ HellKitty: 如果挺绿的id确实犯版规,也要想办法让他无罪,不管逻 01/12 14:27
75F:→ HellKitty: 辑是不是自打脸,版主真的有心! 01/12 14:27
76F:推 hw102050: 无罪是无罪,慢审是慢审,这是本质不同的事情 01/12 14:32
77F:→ hw102050: 你混在一起讲就不对,这是基本的逻辑 01/12 14:33
78F:→ hw102050: 你如果觉得判决不公,小组群组可以还你正义 01/12 14:33
79F:→ hw102050: 但是慢审,抱歉~ptt的全部板主本来就没硬性规定要在N 01/12 14:34
80F:→ hw102050: 时间内处理完毕 01/12 14:34
81F:→ HellKitty: 那再审为有决议前先纵放水桶 怎麽解释? 01/12 15:20
82F:→ hw102050: 所以你要谈啥?这个不行跳下个,永远没完没了 01/12 15:29
83F:→ hw102050: 能不能先有目前议题的结论共识再跳针? 01/12 15:30
84F:→ hw102050: 那你认同根本没有慢审怠职的问题没? 01/12 15:30
85F:→ HellKitty: 我看根本就是故意解除水桶 然後摆烂纵放某人 才一个月 01/12 15:32
86F:→ HellKitty: 三位版主有必要做得那麽难看吗 01/12 15:32
87F:→ hw102050: 你不打算回答我的问题? 01/12 15:46
88F:→ HellKitty: 我不打算回答一个只会盲目护航的家伙问题 01/12 15:51
89F:推 hw102050: 哈哈 答不出来,那算了,我也懒得陪你跳针 01/12 15:52
90F:→ hw102050: 先等目前的议题有结论再说吧 01/12 15:53
91F:→ HellKitty: 哈哈,其实是我懒得陪你跳针 01/12 15:56
92F:推 hw102050: 不跳针就回慢审的问题啊 01/12 16:03
93F:→ hw102050: 你标题写啥你都忘了? 01/12 16:03
94F:→ HellKitty: 我干嘛要跟着你跳针呢??哪天你跳楼我也要跟你跳?? 01/12 16:04
95F:→ HellKitty: 我在谈先解开水桶的适法性 你在跳针版主审理时间 01/12 16:05
96F:→ HellKitty: 我干嘛要跟你跳针,版主审理程序就是不合规定 先解水桶 01/12 16:05
97F:→ HellKitty: 当时S版主根本就是水桶状态程序上他可以先决议?? 01/12 16:06
98F:→ HellKitty: 是把小组长的意见当放屁喔 01/12 16:06
99F:推 lukeloo: 慢审本来就是废弛职务!当初P版主就是另外两个版主,一 01/12 17:00
100F:→ lukeloo: 直不处理板务问题,才自行辞职,造成劣币驱逐良币,P版主 01/12 17:00
101F:→ lukeloo: 也许判决并不客观公正,但是,他至少积极处理版务问题, 01/12 17:00
102F:→ lukeloo: 如果真的个人事务繁忙,就不要担任版主,政黑板人才济济 01/12 17:00
103F:→ lukeloo: ,有贤者必能胜任之! 01/12 17:00
104F:→ HellKitty: 积极就变成坦 笑笑猫才压力过大辞职阿 N躲在後面好轻松 01/12 17:03
105F:推 hw102050: 废弛板务属於哪条规定违规? 该处何罚? 有人知道吗? 01/12 19:29
106F:→ HellKitty: hw你的意思是版主群选择性摆烂也没关系der?? 01/13 09:40
107F:→ HellKitty: 真是不负责任的讲法阿,那三个版主干嘛,一个就好啦 01/13 09:40
108F:推 hw102050: 所以我问你规定跟处罚写在哪边~? 01/13 11:12
109F:→ hw102050: 要找哪个单位申诉这种案件 01/13 11:12
110F:→ HellKitty: ㄟ 难道责任和公正性良心不是版主应有的条件 01/13 11:53
111F:→ HellKitty: 非得要用最低下的标准吗? 01/13 11:53
112F:→ HellKitty: ㄟ修正一下 唉 选字错误 我超讨厌注音文 01/13 11:54
113F:推 hw102050: 必要条件是选板主时必要的嘛? 01/13 12:18
114F:→ hw102050: 应有条件 01/13 12:18
115F:→ hw102050: 那标准在哪? 01/13 12:19
116F:→ HellKitty: 喔喔 原来hw认同版主可以故意摆烂这种行为喔:D 01/13 15:46
117F:推 hw102050: 我讲规定的,按规定办事,所以规定呢 ^Q^ 01/13 15:49
118F:→ HellKitty: 版主按规定办事就不会搞到大家检举来检举去了 01/13 16:05
119F:→ HellKitty: 你看oftisa要求版主对他人永久水桶 版主却不肯退文 01/13 16:05
120F:→ HellKitty: 规定是自己解释的 遇到同阵营支持者就转弯罗 01/13 16:05
121F:→ hw102050: 我说的是怠职,还有审判时间,规定呢? 01/13 16:18
122F:→ HellKitty: 我一开就说你跳针了 大家问题在於S水桶不该先跳出来审 01/13 16:33
123F:→ HellKitty: 且N不该先与水桶中的S达成决议然後解除水桶 01/13 16:34
124F:→ HellKitty: 你一直在那跳针说审核时间??模糊焦点咩 01/13 16:34
125F:→ hw102050: 我看看欧,你的标题是「已达3日却不判决」 01/13 18:18
126F:→ hw102050: 除非你的脑袋异於常人,要不然这篇主旨就是在讲判决时 01/13 18:20
127F:→ hw102050: 间的问题啊 01/13 18:20
129F:→ HellKitty: 喔喔 道理讲不过开始批评别人脑袋了 01/13 18:30
130F:推 hw102050: 我说「除非」,你是吗? 01/13 18:40
131F:→ HellKitty: 你觉得是不是?? 01/13 18:44
132F:推 hw102050: 我不知道忧郁症会不会造成大脑不同,我又不是医生~你 01/13 18:51
133F:→ hw102050: 说呢? 01/13 18:51
134F:→ HellKitty: 你不知道还问干嘛??除非你脑子有点异於常人 01/13 18:53
135F:推 hw102050: 所以我用假设语气啊~哈哈 01/13 20:20
136F:→ HellKitty: 呵呵 01/13 21: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