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LAPDSWAT456 (胖达只有支那的并购案会 )
看板HateP_Picket
标题[检举]#1NmjjC44 venereal 违反版规3-1
时间Mon Aug 29 09:26:40 2016
一、检举人ID:
LAPDSWAT456
二、被检举人ID:
venereal
三、违反板规: ※此项请直接复制完整条文贴上,切勿只写板规编号※
第三章 水桶篇
1.推文或文章内容含有对特定使用者、特定族群进行言词侮辱、威胁、谩骂、
引战之文章,违规者依程度判
水桶一个月~三个月。
四、违规文章代码与说明:
●69715 5 8/28 LAPDSWAT456 □ [讨论] 蓝绿基本盘还是55:45
┌─────────────────────────────────────┐
│ 文章代码(AID):
#1NmjjC44 (HatePolitics) [ptt.cc] [讨论] 蓝绿基本盘还是55 │
│ 文章网址:
https://webptt.com/cn.aspx?n=bbs/HatePolitics/M.1472387916.A.104.html │
│ 这一篇文章值 41 Ptt币 │
└─────────────────────────────────────┘
1F:嘘 venereal: 是不是公安上门,找到楼主的公司,让楼主失业,但楼主又08/28 23:24
2F:→ venereal: 爱面子硬留在大陆,在那边当台流~~~怕公安又再度找08/28 23:24
3F:→ venereal: 到你,就用找不到位置的浮动IP~~~!!!08/28 23:24
被告venereal在推文中直接指明"楼主"
此一词汇是中国用语, 称呼发文者
http://dwz.cn/42sPwk
可得知该推文所指涉者为发文者也就是本人
次按, 被告以"失业""台流"等等不实之言语诽谤本人
足以毁损本人名誉, 显违反刑法310条诽谤罪
第 310 条
意图散布於众,而指摘或传述足以毁损他人名誉之事者,为诽谤罪,处一
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罚金。
散布文字、图画犯前项之罪者,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一千元以下
罚金。
对於所诽谤之事,能证明其为真实者,不罚。但涉於私德而与公共利益无
关者,不在此限。
http://www.opens.com.tw/bo02-2/f01.htm
请版主按版规处理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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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i.imgur.com/7yMopzt.jpg
支那粪青的梦...
--
※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来自: 120.84.10.202
※ 文章网址: https://webptt.com/cn.aspx?n=bbs/HateP_Picket/M.1472434005.A.D06.html
4F:推 kim: 受理 08/29 15:12
5F:推 kim: 请venereal在24小时内抗辩 08/29 15:13
6F:→ venereal: 你们可以去上海市公安局查证,我就是一个转告的角色而已 08/29 16:34
7F:→ venereal: ,它要告的话,可以在台湾地区地检署按铃控告上海市公安 08/29 16:34
8F:→ venereal: 局,告我没用,我只是负责上头交代的任务而已 08/29 16:34
9F:→ venereal: 还有,LAP?~~~我们已经盯你很久了,你应该不希望其 08/29 16:36
10F:→ venereal: 他人的老板也被中国政府发文通知吧! 08/29 16:36
11F:推 kim: 我们判决也不涉及司法,只针对是否水桶而判决 08/29 16:37
12F:→ LAPDSWAT456: 喔...这样啊,好吧,那我去找上海市委问问看好了, 08/29 19:53
13F:→ LAPDSWAT456: 不过要找出被告好像还是得找台湾地检署..XD 08/29 19:55
14F:→ LAPDSWAT456: 不知道是哪个上海哪个大院的呢..哈哈 08/29 19:56
15F:推 pinkkate: 抗辩终结,开始审理 08/30 21:26
16F:推 pinkkate: 板主意见:失业、台流这两个词汇都还看不出强烈贬意 08/30 21:28
17F:推 kim: 板主意见:无犯板规,理由同pinkkate 08/31 22:45
18F:→ kim: 已2位板主认定无犯板规,本文结案 08/31 22:46
19F:→ LAPDSWAT456: OK...接受 09/01 05: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