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hoyunxian (WildDagger)
看板HateP_Picket
标题[建议] (实讨论) 政检和政黑的板规好像常被错用?
时间Mon Jul 29 16:12:13 2013
其实是看到楼上的检举文有感而发(对不起楼上请不要打我)
所谓的板规3-2人身攻击之类是政黑的板规,拿到政检版好像没办法适用
(政检版的3-2虽然和人身攻击有关,但对象还是政黑版的违规文章,
政检版好像不能直接套用上去)
不过拿政黑版的板规检举政检版的文章好像也有一定比例
碰到这种情况的时候,不知道版主会怎麽处理
另外,有没有办法可以尽量避免这种因为错用板规而造成检举文不成立的问题
毕竟如果真的是这种明显人身攻击之类的,却因为错用板规视为不成立
修改重发後又被认为24hr内重发检举文而被警告/水桶,某程度上也算冤枉吧
是不是最好在发文的时候提醒这里是政检版,
政检版的板规和政黑不能一体适用,要检举政检版的文章必须用政检版板规之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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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奉命结婚? 还是要寻找自己的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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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kudo070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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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111.250.115.27
※ 编辑: hoyunxian 来自: 111.250.115.27 (07/29 16:13)
1F:推 ssnlee:政检的版规6-2,有些版规两版是通用的。 07/29 16:29
喔我注意到了,不过是6-3吧(望)
不过有时到底该适用政检板规还政黑板规真的有点头痛。
2F:推 setzer:如果只是因为对板规不是那麽熟 我是会直接以本板6-3去处理 07/29 16:32
原来如此,那麽留言终结(盖章)
然後来个速审速决吧,不然又要被骂拖一个多星期不处理检举文了
(虽然连我自己也不觉得拖上一个多星期是好事啦......)
※ 编辑: hoyunxian 来自: 111.250.115.27 (07/29 16:34)
3F:→ ssnlee:嗯更正6-3 07/29 16:41
4F:→ kazafso:啊... 我是看过板规6-3才检举的 07/29 20:47
5F:→ kazafso:政黑的第二及第三是两板通用,这˙样没错吧 07/29 20:48
6F:→ kazafso:根据板规是一案一罚(应该没错吧) 07/29 20:52
7F:→ kazafso:原来要检举的对象已被其它板友检举 07/29 20:54
8F:→ kazafso:板主也判了,重覆用相同案例检举变成没意义 07/29 20:55
9F:→ kazafso:怕有滥用检举之嫌,所以才有上面那篇检举 07/29 20:58
10F:推 setzer:一案一罚没错 不过我会建议日後要引用政黑板板规检举时 标 07/29 21:43
11F:推 setzer:题还是用6-3比较好 内文再写清楚要引用政黑哪一条板规 07/29 21:44
12F:推 setzer:其实第一时间我也有想到 检举人是不是引错条目了 (遮脸) 07/29 21:45
13F:→ kazafso:我又错了吗?好,我立马改 07/29 22:08
14F:推 kazafso:谢谢各位版友以及版主的指教...小弟受益良多 07/29 22: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