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snlee (崔高雷)
看板HateP_Picket
标题Re: [建议] 检举王条款的相对条款
时间Sat Jun 1 01:42:23 2013
※ 引述《schizophrena (你很记者你很脑残)》之铭言:
: 版规应该要订定检举王条款的相对条款啊
: 既然一个人一个星期两个判决不成立就要怎样
: 那版主就应该要尽速处理检举啊 不然拖个一个月再处理
: 那不就是技术性CD版友的检举权?
: 况且 版友对法的相关见解跟版主又不同
: (例如: 版主赞同邵燕玲准大法官三岁女童的那个案子的见解
: 我不赞同)
: 谁知道版主会判出什麽
: 版主有权看他高兴迳行检举 但利用这样去CD版友的检举权 太不公平罗
: 况且 能处理申诉案不能处理明显违规的点名攻击引战案?
7.为防止板友恶意或滥用检举,检举人10天内若有两篇以上
(含两篇)检举文由板主判决被检举人不违规,则该检举人
即视为滥用检举,累犯者则加倍处罚。
我相信版规写的非常清楚,本版检举至尊ask兄用起来也是得
心应手,你没看他都十天cd一到就来一篇吗?为何阁下搞不清
楚这是为啥?还要我跟你解释吗?
这麽版主啥时要判有啥关系?你老没把握没本事告的倒对方,
又被战爆很没面子很想报仇,但战爆你的人太多了,忍耐就十
天一篇,稳又有效,是有这麽悲愤一定要当下就爆发?
何况也规定说你十天内发几篇不行,你有本事检举的都是事实
且过关,自然不用去怕这条,
主要是针对检举失败像你这种仇
恨冲昏大脑战输技不如人失去判断力,硬要别人闭嘴的废文连
发,伤了大家的眼而已,不过那就十天一篇,即然阁下技不如
人,那就靠努力,用时间换取空间,没本事有没本事的做法,
不如别人就多付出时间和努力,这道理国小老师没教过你?版
主判不判根本和这无关,只是怕你战力这麽弱想靠这招报仇大
绝的cd的速度,追不上战爆你的人数而已。 (笑)
我看只有加强阁下自身能力这条路可以走了,你又不是韩国
人打不过人家就改规则这麽事,你还干的这麽高调?难道不
怕大家看到吗?
喔~~靠妖把你的想法PO在这,大家都看到了喔~~拍谢拍谢我
这个人就是这个缺点最要命,爱说实话把别人捅破~~哈哈~~
--
民众A:这圣人看起来真的不像废核的个个清高的像不食人间烟火!
民众B:废话他们当然不食人间烟火,他们是吃香蕉的。傻屌!
--
※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203.74.102.109
※ 编辑: ssnlee 来自: 203.74.102.109 (06/01 02: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