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AI110 (MR.)
看板HRM
标题[问题] 资方与劳方可以签订工作合约吗?
时间Tue Feb 15 09:56:51 2022
各位人资大神,有个问题想请教各位
我们公司是个编制大约15人的小公司
所以可以说是操木皆兵的状况
但为避免一两个职员的调动,导致公司营运上的负担
想请问的是,资方或劳方可以签订工作合约吗?
例如甲职员跟公司签订一纸二年或三年的合约
内容当然就是主要包含薪资结构跟奖惩规定
藉此以保护双方
刚刚有稍微查询谷哥一下,会建立合约主要都是在有训练费用的状况之下
所以没特别培训的条件下,是可以拟或签订上述的合约吗?
先感谢各位了!
--
※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来自: 123.241.180.42 (台湾)
※ 文章网址: https://webptt.com/cn.aspx?n=bbs/HRM/M.1644890213.A.442.html
1F:→ erty: 你可能要先从劳基法开始看起,第二章就是劳动契约 02/15 12:27
2F:→ erty: 劳资双方本於契约自由原则当然可以签约,但一切低於劳基法 02/15 12:27
3F:→ erty: 待遇或标准者无效 02/15 12:28
4F:→ dayend: 你讲的工作合约 跟劳动契约有啥不同吗? 02/16 21:16
5F:→ dayend: 劳动契约本来就分"定期"和"不定期"~ 02/16 21:17
6F:→ dayend: 如果你指的是绑约=劳基法里的"最低服务年限"。那就以下 02/16 21:19
7F:→ dayend: 1.因提供培训费可 2.为保障最低服务年限约定,有补偿者。 02/16 21:20
8F:推 jack5756: 讲白话就是,可以用留任奖金的名义和员工约定至少服务一 02/22 18:23
9F:→ jack5756: 定期限之合约 02/22 18:23
10F:推 printscrol: 员工离职符合劳基法提前告知就好,劳基法里面也是有保 03/06 19:59
11F:→ printscrol: 障资方的权利,何必多此一举多打一份合约 03/06 19: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