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fatcung (过客)
看板HRM
标题[请益] 被调离现职且被扣薪
时间Sun Dec 27 21:32:21 2020
本人去年1/23进保全公司担任银行驻点保全,约定薪资为「月薪30300」。
今年10月时依正常请假程序请了11/25~11/27共三天的特休,公司亦准假了。
然而公司在11/20下午片面通知我在这间银行只做到11/23,
之後直到11/30才给我新的哨点上班。
12月收到新资,发现短少了11/24~29共六天的薪水,询问公司,得到的回答是:
「离开该银行後就自动转为机动人员,而机动人员就是没上班就没新水。
11/25~27的特休也不算(但未扣特休)。」
有去申请劳资争议调解,预定於12/31开协调会,想请问的是:
一、公司片面将我调离现职,然後不安排勤务却又不给薪,是合法的吗?
协调会上我有什麽可以保障我的权利的论点吗?
二、11/25~27这三天的特休我有什麽权利是可以要求的吗?
三、劳资调解有说员工可先请事假或特休,但公司要是调解会当天不准假的话怎麽办呢?
麻烦各位帮我解答,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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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来自: 122.116.126.65 (台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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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 fatcung (122.116.126.65 台湾), 12/27/2020 21:34:29
1F:→ kevinmeng2: 保留公司准你假的证明,不论是line还是email,公司「 01/04 12:43
2F:→ kevinmeng2: 理论上」不能随意调动你职务,但还是依据当初聘雇合 01/04 12:43
3F:→ kevinmeng2: 约为主,这你自己最清楚,其他的,我们说没用 01/04 12:43
4F:→ kevinmeng2: 特休三天「应该」还算在职务上,要算薪资,大概这样 01/04 12:45
5F:→ kevinmeng2: 祝您好运 01/04 12: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