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demoiselle (爹蒙哩喔)
看板HRM
标题Re: [问题] 关於旷职 劳健保转出
时间Tue Apr 7 10:17:20 2020
※ 引述《t2f2s0 (JN思...我有看到有其他杯)》之铭言:
: 因为现任公司总总不公平原因
: 让我不得不直接旷职离职
既然要离职,为什麽不先送出离职申请单?
公司如果持续当做没看到、不核可,
http://www.justlaw.com.tw/ViewLawTxt.php?gp=&id=1723
https://www.gvm.com.tw/article/55573
可以根据劳基法14-6 离职。
或许还可以拿到资遣费。
以旷职的方式达成离职,感觉好像是拿自己的工作道德来换...不太值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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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 mm0107386: 我想原原PO的真意...应该是这间公司已经烂到他连提离 04/07 20:55
2F:→ mm0107386: 职都觉得不值得了 04/07 20:55
3F:→ mm0107386: 有些越糟糕的事业单位,越会在员工想离职时处处刁难... 04/07 20:59
4F:→ mm0107386: .因为还要再找下一个傻子来填补这个屎缺... 04/07 20: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