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a10199228 (呀?)
看板HRM
标题[问题] 加班费中每小时工资额计算
时间Tue Nov 26 00:17:34 2019
各位前辈们晚安
小弟的公司近日发放前1个月的薪水与加班费
小弟为月薪制计酬之劳工
公司HR在计算加班费时,每小时的工资是用
月薪/当月天数/8 来计算
例如月薪31,000,10月有31天
每小时工资HR计算为31,000/31/8=125
并用$125乘以劳基法规定的倍数来计算加班费
小弟有疑问的点是,我认为不管当月有多少天,都要用30天来计算
所以应为31000/30/8=129.167
但是找不太到相应的法源依据
网路上有找到的资料有
https://www.mol.gov.tw/topic/3067/5991/6010/19252/
也有人说依据民法123条,但是相应的适用我看到大多是聚焦在计算“月平均薪资”而不是“每小时工资”
想询问各位前辈们
是敝公司的HR算法正确,还是小弟的算法正确(法条依据?),抑或是其实法令没有详细规定,2种算法都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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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F:推 Claire29: 就是民法123条 没错阿 一个月以30天计 11/26 08:33
3F:推 Claire29: 劳基法第30条开头就讲了正常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8小时 11/26 08:35
4F:推 Claire29: 说真的 你们家HR 连基本的都不知道 很惨 11/26 08:41
5F:推 jtta: 大概不是专职的HR吧 有些兼任的真的会这样... 11/27 09:39
6F:→ jtta: 你跟他说 他还会回你"以前都这样..." 11/27 09:39
7F:→ a10199228: 谢谢各位前辈们的回覆,今天小弟有再次询问敝公司HR, 11/27 20:40
8F:→ a10199228: 结果HR搬出员工手册上面确实载明加班费的算法是按当月 11/27 20:40
9F:→ a10199228: 天数计算,而当初聘雇契约也载明同意按员工手册来处理 11/27 20:40
10F:→ a10199228: 。想再询问各位前辈,在这种状况下,我是否可以主张员 11/27 20:40
11F:→ a10199228: 工手册规定未符合劳基法来向劳动部检举呢? 11/27 20:40
12F:推 Claire29: 签了跟法令相抵触的当然无效啊 HR果然非等闲之辈 XD 11/27 21:40
13F:→ Claire29: 请他多读点书 不然根本让公司处於危险之中 11/27 21:42
14F:→ banana321: 那请假也是天算吗? 11/27 21:42
15F:→ banana321: 这个不检举不行 11/27 21:43
16F:推 jimmy5670: 员工手册如果是工作规则,员工30人以上要报请核备 11/28 02:42
17F:→ jimmy5670: 地方政府劳工局有核备文号後,公告或印发才算具有法律 11/28 02:44
18F:→ jimmy5670: 位阶,如果没有就直接无视 11/28 02:45
19F:推 disangel: 那他请假也是/31/8再扣吗? 11/28 06:52
20F:推 banana321: j大,我有看过法院判决,有的法院主张不一定要核备, 11/28 08:22
21F:→ banana321: 但是要看有没有公开揭示 11/28 08:22
22F:推 kevinmeng2: 要检举…先看你所在城市?除了台北市…大部分的劳动 11/28 08:38
23F:→ kevinmeng2: 机关立马把你出卖…通知被检举单位,你被谁检举了… 11/28 08:38
24F:推 jimmy5670: 没核备的话,就以法规为准,当抵触部份直接无效,当然 11/29 13:37
25F:→ jimmy5670: 基於纪律管理法规无法详尽规范,但超过比例原则的基本 11/29 13:37
26F:→ jimmy5670: 上也没有法律位阶,即使双方约定亦同 11/29 13:37
27F:推 kevin1208: 扣薪也是不管大小月都除30??还是除31?? 12/03 22:06
28F:→ a9301040: 你二月加班试试!!! 12/07 16: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