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pansophy (做什麽⊙﹏⊙)
看板HRM
标题[问题] 试用期解雇不适任员工
时间Sat Aug 24 13:27:30 2019
请问公司新进员工,有签订试用期3个月,
目前工作未满1个月(已工作超过10日)
因工作态度问题,不想继续聘用该员工,
主管口头通知离职,并会给付薪资,
该员工要求支付支遣费和非自愿离职证明
资遣费金额不大,公司愿意支付
但事後发现开立非自愿离职需要在离职日10天前做资遣通报
若资遣通报不足10日前,是否有被开罚案例?
请教人资前辈们,目前在尚未请员工填写离职单和未退保的状况下,
是否还有得补救的措施?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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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来自: 219.85.114.6 (台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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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 pansophy (219.85.114.6 台湾), 08/24/2019 13:28:19
1F:推 kkfan410: 我公司的作法是给他後续十天的工资。离职日是後面十天。 08/24 15:08
2F:→ kkfan410: 所以有在规定内宣告,只是後面十天其实他不用来了。 08/24 15:08
3F:→ pansophy: 谢谢解答 08/24 16:32
4F:推 gliparis: 若员工不服告上调解,会不会以未给机会改善而驳回资谴? 08/24 20:48
5F:→ pansophy: 因态度不佳,不听从上司指令,工作无法胜任,实在无法再 08/24 21:11
6F:→ pansophy: 给予机会 08/24 21:11
7F:推 jtta: 十天後退保 薪资给到当日 08/26 13:14
8F:推 jimmy5670: 建议不适任有完整明确考核方式,以利举证 08/30 20:36
9F:推 skgarnett: 如果是试用期自觉想离职,三个月内法条没明文规定,是 09/02 23:40
10F:→ skgarnett: 否可於离职日前两三天提出啊? 09/02 23:40